九荒少年游(25)
……也是很尴尬了。
塔顶的小少年冲他比了个“安静”的手势,阮重笙非常懂水,冷静地点头,然后趁陌生人松一口气的间隙,狠狠一跺脚。
他踩的方位,正是机关所在。
阮重笙和贺摇花的第一次相遇就在贺摇花被甩出去中结束。
贺摇花仿佛是跟宝月沉海阁扛上了,充分发挥顽强的精神,虽然每次都进不来,但总要固执地来宝月沉海阁趴塔顶,风雨无阻。
一来二去的,阮重笙和贺摇花也熟了。两个十二岁的小伙伴有了一种微妙的友谊,具体一点,就是一起在金陵横行霸道,欺男霸女……啊不,体验人间风味。
那时阮重笙本不知道贺摇花是天九荒的人,只觉得这个小伙伴很合胃口,直到后来贺摇花告诉他:“我要回去做灵州少主了。”
十五岁的少年把懵逼写在脸上。
“我娘说那个女人要认我回去做她的继承人。”贺摇花叹气:“那个女人还杀了我娘,用我妹妹威胁我。哦对,她说我娘不是我娘,就是事出有因的收养。无所谓了,她好像一直不喜欢我,比起来我更在意妹妹。”
临走前阮重笙和他两个人酣畅淋漓打了一架,最后以阮重笙半招险胜结束。
后来一连三年,阮重笙都未再见过这个曾经臭味相投的小伙伴。所以说,这世事无常,谁知道重逢能如此意外。
“我现在叫你什么?邀少主?”当年那个自称“花公子”的小伙伴可未必随原名了。
不料,贺摇花淡淡报了名字:“贺摇花。”
原本的“贺花”加了个代表内门辈分的“摇”字,其余竟没变。
但阮重笙的重点已经不在名字上了,他低头看着被贺摇花冒险护住的“东西”。
说是“东西”也不失真,因为那就是一个由布包着的,被血糊满的头颅。
阮重笙:“尸体呢?”
贺摇花指指他头顶,阮重笙顺着看过去,一具尸体在他正上方悬挂在树枝间,腰身被牢牢卡住,头朝下瞪着眼和他对视。
阮重笙:“……什么玩意,会重生的?”由于这玩意儿还在往下滴口水,阮重笙作为一个没有特殊爱好的人,往边上不动声色挪了一挪。
贺摇花嗤笑,对这位半个“童年玩伴”的无知表示了嘲笑,解释抵在喉间的时候转头看见了晋重华,表情凝固了一瞬。
“……引阳上君?”
作为灵州名义上的少主,贺摇花对眼前这位的印象可不比被耳提命面的阮重笙少。
他看看阮重笙,看看晋重华,眼神微妙起来。
晋重华点头,扫一眼得出结论:“云天都天宝都君一脉旁支,不死人。”
不死不死,简而言之,就是死不了。这种族本身战斗力不强,随便一个筑基就能碾压,奈何他们的特色就是跑得快,打不死。即脚下生风,随时重生。
穿心不死,封喉不死,砍头颅砍得脑浆乱迸也不死,故又俗称“打不死”。
但其实要弄死这玩意也并非没有法子,砍下新鲜的头颅,手挖脑髓,亲自渡灵剥除大脑里的魔灵,再用碎成浆的脑花泼到不死人新头颅上,就达成死得不能再死成就。
但由于这种法子实在恶心了点,且不说知道的人有多少,一群白衣飘飘仙风道骨的修士也基本没几个愿意花这么大功夫并用这么恶心的法子去弄死这种生物的。而这种生物知道自己战斗力不怎么样,就以吸取少量修士或天灵地宝的灵气为生,不痛不痒,骚扰性质占大头。
就是这样一种如茅房扎根的苍蝇一样的生物,叫人头疼了个十成十。
第14章 风波(6)
在场的三个人倒是挺淡定,阮重笙轻轻一跃,捏着鼻子把已经长出来头,正在长头发的不死人提在手里,一脸嫌弃地打量,也没看出个花儿,“你追杀这玩意做什么?”
贺摇花不愧是阮重笙的真狐朋狗友,一别三年,对他的自来熟还是十分适应,拍拍自己手上头颅的脸,冷笑:“还不是南华那帮……”
话音未落,一阵脚步声生生断了贺摇花的话。
来者是个和尚,身着灰布袈裟,眉目清秀,脚步沉稳,看着年纪不大,身形却已颇为高挺,触目间温温和和令人顿生亲切,薄唇微扬,自有蕴玉生辉。
他微微点头示意,嘴里似乎默念了几句佛语,阮重笙竖着耳朵没听明白,纠结间,那小和尚却冲他浅浅一笑,开口也是温和有礼:“贺公子,又见面了。”
年龄不大,可看着就一副慈祥宝相。
“该死的秃驴。”贺摇花低骂一句,抬眼时扬声挑衅:“释尤师父,你可跟我一路了,怎么,这次连魔修都不许杀?”
被称作释尤的和尚只是微微一笑,冲晋重华阮重笙再度躬身行礼,才转身答道:“贫僧只是受邀灵州上君所托,防公子杀生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