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混(21)
司予心里把能骂的脏话骂了个遍,接着笑着摇摇头,说我哪知道是哪个傻逼吃饱了撑的。
-
在司予的中学时代,那位好心人始终关注着他,持续给他金钱资助。有很多次,司予都觉得活着没多大意思,都是这位匿名好心人的善意支撑他再坚持坚持。
后来,司予上了大学,终于有能力打工赚钱养活自己。他打听过那位好心人究竟是谁,但始终找不到,他只知道那位匿名的先生叫“F”。
除开他爸,F先生算是对司予影响最深的一个人。F先生只留下一个银行账户,司予每年都往里面打钱,到现在已经坚持了七年。或许拉一个丧父的可怜少年一把,对这位F先生而言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但是,对于司予来说,他从陌生人的善意里汲取到了珍贵养分,支撑着他从一颗摇摇欲坠的小苗,长成并不多么茁壮,但却挺拔坚实的树木。
-
司予刚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往F先生的户头上打了一笔钱,林木白和小毛就和土匪进村似的,大摇大摆地来了。
这家伙最近是越来越放肆,每到饭点连门也不敲,拿备用钥匙说进就进,顿顿饭都能把自己吃撑。他吃饱了也不走,大剌剌地就往司予床上躺,边剔牙边让司予给他切果盘。小毛这玩意儿狗随主人,一点不和司予见外,在他房间里乱跑乱咬。就在刚才,小毛从开着的箱子里叼出一条小黄鸡平角裤。
司予切完水果送进房间,看见一人一狗蹲在地上研究那条平角裤,裤裆的位置恰好是小黄鸡的尖嘴,被小毛咬的豁了个大口。
司予瞬间觉得一股凉意从裆下袭来,仿佛被咬掉的不是鸡嘴而是他的鸡儿。
他一把抢过平角裤塞到口袋里,愤愤道:“你们干嘛!”
“那个小鸡长得好奇怪,”林木白有些不解,歪着头疑惑地问,“它是什么品种的妖怪?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司予又羞又气,觉着林木白说这话明摆着就是故意臊他,于是涨红着脸说:“是个大妖怪!身高有二十三厘米!腰围约等于一个可乐瓶!”
林木白大惊失色:“竟然有这种妖怪?不对!你、你你你、你怎么知道妖怪的事情!你不是个人吗?!”
“你这演技也太浮夸了,”司予轻嗤一声,没好气地赶人,“走走走!”
林木白被司予赶走了,走前还不忘记顺手牵了桌上的果盘。
-
司予把被小毛啃得破破烂烂的内裤扔进垃圾筒,又颇为无奈地看了看墙边大开的行李箱,不收拾收拾是不行了,否则总有一天,一箱子衣服都得被小毛啃烂。
他先把背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里边除了一件外套,就剩一把桃木剑和一个铁盒子。
司予爱惜地擦了擦桃木剑,这把剑是他老爸给他做的玩具,从小陪着他长大,他老爸生前口袋空空,死了什么遗产也没给他留下,就这一把剑勉强算是个念想。
司予捧着剑发了一会儿呆,把这把剑小心地放到枕头底下。
那个铁盒子倒是稀奇,他搬来古塘前收拾东西时发现的,塞在床底很深的地方,估计是他爸的东西。当时走得仓促,他没来得及看,就把整个盒子匆匆丢进包里。
司予吹了吹盒子上的落灰,打开锁扣,铁皮盒里躺着一本牛皮封笔记本,扉页写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鬼怪宝鉴。
第12章 血痕
“主人,”小福赤着小脚丫挂在天花板上,手里捧着一块西瓜,吭哧吭哧啃的满脸都是汁水,含糊不清地问,“考你一个问题。”
一串西瓜汁“啪”地砸在戚陆手背上,颜色比血液淡一些,像劣质血精勾兑的速溶血饮;微干后的触感又黏又腻,仔细闻还能闻出一种很淡的甜香,好像速溶血饮里又额外添加了廉价香精。
戚陆垂下眼皮,微眯着眼,仔细观察手背上那滴浅红液体,试图找出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可取之处,让林木白和小福都喜欢的不行。
凝视了十秒后,戚陆轻嗤一声,形状狭长的眼里划过一丝不屑,得出了结论——没有。
人类的东西没有丝毫优点,只有林木白和小福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妖怪才会受诱惑。
戚陆从衬衣前胸的口袋里取出一条手帕,用帕子把西瓜汁揩去。雪白的丝质帕子上多出一道红色印记,戚陆捻着帕子一角,有些嫌恶地皱起眉,毫不犹豫地把帕子扔进垃圾筒。
他翻了一页书,又端起手边的玻璃杯,抿了一口里边盛着的鲜红液体。人造鲜血的腥香溢满口腔,总算把那股甜腻的西瓜味盖住。
“什么问题。”戚陆头也不抬地问。
小福啃完最后一块西瓜,意犹未尽地吮着手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