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Ⅲ·黑月之潮(上)(55)
路明非大口大口吃着煎蛋,唯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不流露出任何表情:“你知道国内现在把人分成高帅富和屌丝么?高帅富就是那种漂亮女孩子争着去倒贴,倒贴不成或者被甩了之后,她们就会去找那种很喜欢她们但是她们又看不上的男孩哭诉,那种男孩就是屌丝。”他满嘴都是没有凝固的蛋黄,声音含混,“她们不小心怀了高帅富的孩子,屌丝就会难过地带着她们去医院,安慰她们,等到她们恢复了她们又去找别的高帅富啦,屌丝们在QQ上给她们留言她们再也不回……”
他抹了抹嘴:“师兄,其实你真心是个高帅富,而我是个屌丝,我很讨厌把人这么分类……因为他们把我分得很准。”
“别跟屌丝谈勇气和希望。”他趴在长桌上,闭上了眼睛。
他散发着浓重的酒味,旁边凌乱地码着一堆啤酒瓶子,在楚子航来到之前,他其实已经昏昏欲睡。
人小时候总是鄙夷“酒肉朋友”这四个字,长大后才发现,在你最难过的时候,只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能让你稍微舒服些。某种意义上说酒肉才是你永恒的好朋友,因为它们从不弃你而去,所以世界上伤心的胖子越来越多。
楚子航走出餐厅,白裙的少女们提着酒瓶跳着轻快的狐步从面前经过,应该是学生会的舞会刚散,薄薄的雾气弥漫,布谷鸟的啼叫在这个寂静的夜里那么孤单。
他走的时候路明非在餐桌上睡着了,没有悲伤的表情也没有眼泪,嘴边留着食物的残渣,看起来非常饱足的样子。他给了餐厅的服务生一百美元让他们不要吵醒路明非。
今晚他本不该跑来多事,他原本就不善于做思想工作,结果被嘲笑了。
其实每个人都有失去希望的时候,不光是屌丝,也包括高帅富。他伸手在口袋里摸索那枚钥匙。
“是,我是耶梦加得,龙王耶梦加得!”
“好像我吃了你的女孩似的……去那里找夏弥吧,我把她的一切都留在那里了。”
那个至死都倔强的声音又回荡在耳边。她否认自己是夏弥,如此便连同一切隐约的感情都否认了,甚至不给楚子航丝毫去验证的机会,做得真漂亮,做得真绝。
楚子航可以用剑一万次地击打任何敌人的腿,却无法改变那个结局,如同《上海堡垒》那个故事一样,世界上有些悲剧没有解,是个死结。
面对死结你无能为力,谈何希望?
他希望路明非牛逼起来去打爆车轴,这样他就可以跟他一起去,略微弥补自己那时候没有做到的事。
就像总有快毕业的师兄对新入学的学弟说,别傻逼了,绩点根本不重要,学个吉他,组个乐队,骑着机车跟你喜欢的师妹去旅行,你就该这么生活。师弟觉得师兄屌爆了,激动地问那师兄你当时跟师姐去哪里旅行了?师兄却黯然地说,哪里都没去,那时候我们没有钱,攒绩点想拿奖学金。
最孤单的人分两种,一种恨不得全世界都跟他一样倒霉,一种则希望别人能幸福,因为看到幸福的人,他也略略觉得温暖。楚子航是后一种人。
一只手把路明非按在餐桌上的手挪开了,露出了下面压着的iPhone手机。
屏幕上显示一个古铜色的轮盘,指针指在1/2的位置上,血槽剩余两格,底部是个骷髅的标记。
入睡之前路明非就在看这个轮盘,数着自己剩下的生命,那种感觉一定很有趣。
“哥哥,其实你真是圣斗士的死忠粉,直接跳过了燃烧希望的阶段,开始燃烧生命啦。”路鸣泽低头看着沉睡的路明非,“你还真有热血动漫的魂啊!”
“可你非不承认,你大声嚷嚷着自己是屌丝,却手持火把把自己点燃……”他抚摸着路明非的头发。
空荡荡的餐厅里只有他们两人,站在气势恢弘的天顶画下,画是《诸神的黄昏》,末日的巨龙尼德霍格从世界树的根部浮起,双翼挂满死者的骷髅,夕阳就要沉落在地平线下,诸神之王奥丁骑着八足的骏马奔来,对着黑龙投出永恒胜利的长矛。
“有一天你被烧死了,他们会在你的墓碑上刻什么?”路鸣泽微笑,“‘Nice Boy Ricardo M. Lu’么?”
路明非没有回答,他哼了哼,舔了舔嘴唇上的蛋汁。
“真跟猪一样。”路鸣泽苦笑。
他坐在路明非身边,不知何时手中端着一只盛着红酒的高脚杯,小口小口地抿着,品味那血一样深红的液体。正如他曾经跟路明非说过的,他品酒,便如同君王品尝权力。但他的手却始终放在路明非的肩膀上,坐得很近,像是照顾昏睡的病人似的,担心他在梦中惊醒无所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