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纵(22)
易九臣和宁竟瑶说过,白尧以前其实是个大商家的独子,结果因为家父染上赌瘾将家产全部败光,最后整个偌大的白家人全部都散了,白尧流落街头,而易九臣曾经受过白家的照顾,把白尧捡了回去,最后一起住了五年,以兄弟相处。
白尧是个读书人,从前变很是聪慧,家里请了中过榜眼的老师来教学,可是后来没有了家,就只好自己学。
宁竟瑶不管是与有才华的读书人还是大口吃肉喝酒的江湖人都非常聊得来,不少片刻,两人就将一大一小留在了后面,两人慢悠悠的走在前面,不时说着那些精妙的诗句,不时说起最近边塞的战事。
白尧在说起自己自觉学有小成,准备今年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满脸的信心和期翼。
宁竟瑶当然是鼓励了对方几句,然后不知怎么,又说起了对方为何去参加科举,结果白尧却不为任何功名利禄,也不是什么冠冕堂皇报效国家,而是道:“我想要他别那么辛苦,我想让他能过的好……”
“九臣?”
青年回头看了一眼正和一旁不怎么搭理他的邹祭天说话的易九臣,微微一笑,说:“是啊,哥哥因为我吃过很多苦,我想给他最好的生活,让他这辈子都过的好好的。”
易九臣虽然有宁竟瑶这么个有钱的友人,却从未找宁竟瑶借过半分钱,当初只有他一个人,逍遥的活着,有钱的时候变多花些,没钱就少花些,可是自从把白尧捡回来后,就拼命的赚钱去,什么活都干,把白尧当成自己亲弟弟一样伺候着,也不知是图的什么……
或许,只是单纯的想对白尧好。
白尧曾一度想要放弃念书,跟着易九臣出去做事,却被易九臣骂着赶了回去,易九臣说像白尧这样的人,只要好好读书,就好了。
白尧拗不过他,无奈的看着易九臣每天出去工作到很晚,而自己却只用在家里读读书写写字。
“我很没用吧……什么忙都帮不上,什么事都不会做。都快要二十岁的人,却还要哥哥养着。”白尧苦笑着对宁竟瑶说。
宁竟瑶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们的相处模式,微微一怔后却笑了,说:“怎么会,你只要高中了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了。”
寒窗苦读十年,曾经是为的光宗耀祖,如今却只是为了让一个人开心,让一个人过上好的生活。
宁竟瑶是从未吃过苦的,永远不会知道那些为了这十年一次的科举而努力付出的人,但是他却清楚地看得到白尧的坚定。
宁王爷这次来北桐城一半是自己想出来游玩,一半是因为易九臣。
易九臣把一个快要二十岁的小伙子形容的像个狂热崇拜宁竟瑶的小信徒,偶尔在见到白尧看了宁竟瑶写的杂记后,说要是能亲眼渐渐宁王爷本人就好了,结果易九臣就半引诱宁竟瑶来了这里。
当然,在此之前,白尧是断断想不到自己哥哥竟和名声如此之大的宁王爷相识,开始还很紧张,后来聊开了便轻松了许多。
四个人并不张扬,只不过,或许是因为宁竟瑶身上的衣着太好,又或是因为男人气质那掩不住的高贵,惹得路人纷纷侧目,却又不敢一直盯着看。
一大下午,宁竟瑶被易九臣带着把闹市的一半都逛了个大概,快要中午的时候,才意犹未尽的回了府邸,回去前,还给买了几串糖葫芦,说是带回去给小世子尝鲜。
回去的路上,只有宁竟瑶和邹祭天两个人,易九臣带着他弟弟白尧回了自己的家,路上,宁竟瑶就拿出了一串糖葫芦抵在身边男孩儿的嘴唇上,说:“在府里你不是挺能说,怎么出来了就半天都冒不出一个字?嗯?”
邹祭天身上穿着干净的衣衫,因为并没有准备多余小孩的衣服,就直接拿来原本给小世子带的衣服,衣衫很是精致,颜色稚气,穿在邹祭天的身上,虽没有宁崇云穿着好看,却也看着舒心。
男孩舌尖舔了舔那糖葫芦,甜甜的,便自己伸手接过,一边好奇的看着手里的糖葫芦,一边说:“你和那个人说的话我都听不懂。”
“是么……”男人自己也拿出一串,看着山楂上面亮晶晶的糖衣,含住一笑口,尝到那麦芽糖的甜味,不禁弯了弯眼角。
男孩见宁竟瑶这样,点破道:“买这个东西其实是你自己想要吧……”还找借口说什么是给小孩子买来吃。
宁竟瑶也不反驳,漆黑的眸子看了男孩儿一眼,声音轻淡带着浅浅的笑意,道:“怎么,有意见?”完全没有被戳穿的不好意思。
男孩一愣,随即垂下眼,摇了摇头:“没有。”
短暂的相处后,宁竟瑶把邹祭天交给管家带,因为太小,又与小世子岁数相当,便让邹祭天当了宁崇云的书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