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快穿)(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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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珠啊,一直以来我都将你当女儿看,恨不得你就是我亲闺女,可谁让我没这个福份呢,不过当不成闺女,当儿媳妇也是极好的。”
“宝珠啊,其实姑母一直希望能够将你和平春凑成对,在姑母心中,你比江家那丫头好上千倍百倍。”
“宝珠啊,只有你这样聪慧的姑娘才配得上你表哥。”
……
徐宝珠从林家离开的时候,脸蛋坨红,眼神都是迷蒙的,一看就知道被灌了不少迷魂汤。
想到刚刚姑母拉着她的手说的那一番话,徐宝珠整个人飘飘然,即便给了五十两银子,也不觉得吃亏。
她是知道的,她的表哥将来会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他会考中探花,他写的诗词会备受文人推崇,现在是表哥和姑母最艰难的时候,她在这个关键时期雪中送炭,必然能够让他们记着她的好,以后更加善待她。
对于徐宝珠来说,只是区区五十两银子,简直再划算不过了。
“表、表哥。”
徐宝珠走到门口的时候,林平春正远远走来。
他的表情有些冷漠,因为现在院试结束,不少读书人空闲下来,在书馆接活,因为抄书的人多了,竞争激烈,书局管事给的工钱一降再降,现在抄一本三字经,只能得到180文的报酬。
“徐表妹。”
林平春认得徐宝珠,这是他娘娘家的姑娘,不过除此之外,对这个女孩倒没有太多印象。
“表、表哥叫我宝珠就好。”
看到自己崇拜的古人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徐宝珠不由有些羞涩紧张。
“表哥,我家还有事,我就先走了。”
她怕表哥觉得她是一个孟浪的女人,因此虽然很想留下来陪表哥说说话,培养一番感情,理智依旧催促着她赶紧离开。
可殊不知,当她主动让林平春叫她闺名的时候,她在林平春心中的形象就已经是有些孟浪了。
这就是蝴蝶效应带来的变化,按照原本的发展,这会儿江家和林家没有完全撕破脸,林平春不需要为生计发愁,这会儿当他和徐宝珠见面的时候,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徐宝珠的身上,他会被徐宝珠不同于时下女子的活泼俏丽吸引,而不像现在,林平春满脑子只想着挣钱的事,徐宝珠对着清水演练了无数次的自己最娇俏的角度,完全没有落入林平春的眼中。
以为自己给林平春留下来一个不错印象的徐宝珠小跑着离开,直到确定林平春已经看不见她了,这才缓缓停下脚步。
她的心怦怦乱跳,想着刚刚的画面,跺着脚,恨不得放声尖叫。
“兔兔,阿妩的兔兔啊!”
正当徐宝珠收拾好心情准备离开的时候,江妩灰头土脸窜了出来。
此时江妩正追着一只兔子跑,似乎是陪着这个小白兔钻了不少灌木丛,江妩的衣衫有些凌乱,头发上还沾着几片树叶,不过即便是这副衣衫不整的模样,也难掩她的俏丽姿容。
可怜的小白兔不知道被江妩追了多久,估计也是跑昏了头,径直撞到了徐宝珠的怀里。
“兔兔乖啊,回去好好吃掉你。”
江妩开心地想从徐宝珠的怀里抱过凛冬哥哥送给她的小白兔。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只有能蹦能跳的小白兔是能够吃的,至于那些和小白兔长相相似,却是用草绳编织而成的兔子是不能下嘴的,江妩为此难过了好些天,直到霍凛冬送来了一笼小白兔才让她勉强开怀。
“小兔子那么可爱,要是吃了多残忍啊。”
徐宝珠听了江妩的话不由多看了她一眼,对方不是一个小傻子吗,本应该是最天真无邪的存在,怎么会说出这样残忍的话呢。
在现代的时候,徐宝珠就很喜欢兔子仓鼠这样的小萌物,这会儿自己心中的情敌居然当着她的面说要吃掉她怀里可爱的小白兔,徐宝珠顿时有些于心不忍。
“是啊,兔子那么可爱,又那么好吃,请一定不要放过它。”
霍凛冬是追着江妩跑过来的,因为小时候中过毒,还在冬天落过水的缘故,霍凛冬的身体骨并不是很好,以至于陪着江妩跑了几圈后被她远远落下。
对于其他人霍凛冬可没有对待江妩时那样的耐心,他面无表情地上前从徐宝珠怀里拽过小白兔的耳朵,一手拎着兔子,一手牵着江妩,没给徐宝珠第二个眼神。
“晚上阿妩想吃什么?”
霍凛冬轻声细语问道。
“鸭鸭!”
江妩的小脑袋想的好辛苦。
“丁婆婆说今天晚上还有韭菜炒蛋。”
“不喜欢,呸呸呸,难吃。”
“阿妩乖啊,吃多了肉肉也要吃青菜,这样阿妩才会长大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