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妻如令(364)
卫烜素知阿菀生得好,平日她不爱打扮,且身体也不好,在京中十分低调,也无人知她相貌如何。
如今,看她特地装扮一翻,乍然一见,心中大震,几乎移不开眼,心里头突然生起几分不乐意让人瞧见的感觉。
阿菀的美并不是那种具有侵略性的美,而是一种柔和的、春风细雨润物无声的美,其中最出彩的便是一双眼睛,如同点睛之笔,盈盈然地看过来,那样的平静深邃,会使人不自主地沉迷其中,纵使红尘喧嚣纷沓,浮躁的心安却因此而静下来。
很多次,凝视着这样一双眼睛,他心中的残暴、血腥、杀戮、阴暗等等负面情绪,会慢慢地平静下来,直至消失。
上辈子,固然因为乍然无防备间被她揍了一顿而关注她,但是后来在日渐的关注中,渐渐地迷上这个人,每次只要远远看着,被那双眼睛的主人凝视,焦躁的心就会平静下来。
那三年的边境战争,无数的鲜血浇铸,金戈铁马,杀声一片,烽烟四起,惨然如地狱。每当最困难的时候,他会闭上眼睛,回忆起她凝视的目光,烦乱焦躁的心情就会平静下来,告诉自己,他不能死,他还要回京城,以一种最风光最得意的胜利者姿态回去,出现在她面前。
可惜,他还来不及实现,她的死讯便传来了。
“表姐真好看!”
心中千回百转,他揽着她纤细的腰肢,在她耳畔轻声笑语,满足地将唇轻轻地烙在她耳畔边轻磨。真好,这辈子他们在一起了。
阿菀被这种若有似无的挑逗弄得有些发痒,伸手拍拍他的脸,说道:“你今日也玉树临风。”
“真的?”
“……假的。”看到他那般激动的模样,她就想要违心了,省得他一激动之下,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如今她算是明白了,这厮只要一激动,就会抱着她亲亲啃啃、挨挨碰碰,极尽手段之能,做尽亲密之事。除了未破最后的防线,该做的事情不该做的事情都做得差不多了,阿菀觉得自己的羞耻心似乎低了不少。
卫烜素日喜欢赭红这种深沉的色泽,若是一般的少年穿这种色泽,定然会显得老气,可偏生他生得一副昳丽明妍的容貌,端生得精彩绝伦,又正当少年时期,轮廊柔和,并未长成男子的清俊菱角,正好压得住这种重色,反为他添了十分的张扬,极具侵略性。
这样的少年,若非看习惯了,初见时,真真要被他惑得移不开眼睛。
想罢,阿菀又拍拍他的脸,心说纵使这位爷在外名声不好,可是光凭这副长相,还是有很多姑娘受其迷惑的,那莫菲估计就是一例。
等丫鬟捧来一件兔皮披风后,阿菀终于将卫烜的激动火焰摁熄了。
正是春寒料峭之时,偶尔绵绵的春雨,更让空气中透着一股湿冷之意,须得注意防寒。阿菀的身子素来比常人较孱弱,卫烜十分注意为她保暖一事。
被结结实实地裹成了个球后,夫妻俩快快乐乐地出门。
瑞王自然是带着妻儿一起进宫看宫里的花灯了,得知长子的行为,骂了一声臭小子外,便不管了。熊儿子和儿媳妇感情越好,瑞王心里便觉得悲催,你一个不举的,夫妻感情再好有毛用啊?
带着某种无人能知的忧郁,瑞王进宫了,决定去皇兄那儿找一找存在感。
马车行至一个热闹的街市前,坐在马车里的阿菀渐渐听到了外头热闹的声音,仿佛连清冷的空气也改变了,让她忍不住悄悄掀起车帘往外看去。
外面的街市,自然是灯火辉煌,两边的店铺前挂着各式各样的花灯,还有那远远望去整条街道延展而去的花灯汇成的火龙,街道上来来往往的男女老少,无不添了一种华夏特有的古典喜庆味道。
看着路上行人的笑脸,阿菀也不禁露出笑容。
待马车终于停下来,卫烜将准备好的披风披在阿菀身上,又给她整了整发饰,便扶着她下车。
此时马车已来到了内城河的河畔旁,河岸两边俱是挂在半空中的花灯,如一条灯花长龙蔓延而去,河岸边还有猜灯迷卖花灯的摊贩,河中停泊着数十艘画舫。
“先去看花灯,等你逛得累了,我们再去画舫歇息。”卫烜对阿菀道,牵着她有些温凉的手。
他的手温暖而干燥,两人的手拢在宽大的袖子里,遮住了空气中的冷意,那种暖意仿佛从手掌心传递到了心坎间。
阿菀朝他笑着点头,面上不自觉带上了淡淡的笑容,和他手牵着手走在元宵灯市中,身边的人群来来往往,偶尔有孩子举着花灯从他们身边跑过,让她有种正和男朋友谈恋爱约会的小清新感,早就消失的少女心苏醒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