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一万条锦鲤求死(102)
他们四个人志趣相投,虽然各有爱好,可都精通历史典故,兴趣爱好广泛,时常聚在一起饮酒作乐,谈天说地。
和杜宝玉这个多情种不一样,苏浮白有个很恩爱的妻子,妻子有个妹妹,因为她们姓乔,又都是极其标致的美女,就戏称为大乔小乔。
乔家姐妹的父亲是香港有头有脸的人物,家财万贯,两姐妹同父异母,但感情极好,大乔结婚后,小乔时常来姐姐家里,一来二去的,也就和裴瑾熟悉了。
四个人里,杜宝玉风流孽债缠身,苏浮白是姐夫,萧五腹内锦绣,可其貌不扬,就属裴瑾最出色,风度翩翩,又满腹才学。
不喜欢他喜欢谁?小乔几乎对他一见钟情。
可裴瑾无意成家,更不愿意招惹良家女子,一直敬而远之,十八年前,他在香港留下一封书信后失踪,再也没有和他们见过面。
一直到前些日子,与玉子重逢,而小乔,也千里迢迢追了过来。
有时候,情之一字,不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改变,反而会逐渐成为执念,而当代的执念又与从前不同。
从前,车马很慢是不是?现在呢,现在一班飞机,一天足以到达世界的任意角落,天涯海角追寻一个人变得太容易了,怎么会轻易放弃?
美国远不远?远隔重洋!可说来也就来了。
裴瑾知道这次必须彻底使她死心,下定决心,反而温言以待:“来都来了,去玉子那里吃饭吧,咱们叙叙旧。”
小乔发现自己身不由己站起来跟随他离开,心中黯然,有什么办法呢,喜欢别人,就是要被牵着鼻子走。
十八年不是弹指一挥间,她交过男友,也一度想结婚,可心里对他念念不忘,终究拒绝了别人递过来的指环。
兜兜转转,没想到还能遇见他,玉子转述他的话,满头白发,老态龙钟?她不介意,甚至还有些欢喜,他年轻时她还是个小女孩,可现在,她长大了,美貌标致,她仍然爱他。
可是,这一见面,她就觉得好像回到过去了,他的样貌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俊朗如昔。
他骗人。她心里想着,心里不知是苦涩,还是甜蜜。
裴瑾和她去了玉子的会所,玉子一早等在那里,像是早知有今日。
小乔去补妆的间隙,她低声和裴瑾道歉:“我没有透露你的身份,但……”
“我明白,最近有很多人在查我,并不奇怪。”裴瑾没有怪罪她的意思。
玉子笑了笑,说:“面对面讲清楚是好事。”
“十八年前已经讲得足够清楚,我不知道这次还能怎么办。”裴瑾苦笑,“不如,你教教我?”
玉子出主意:“乔先生不管世事很久了,但她一向听大乔的话。”
“找了大乔,等于把他们三个全都找回来。”裴瑾一想起来就头痛,“要命了,非得找我算账不可。”
遇见玉子,就好像是多米诺骨牌,先是小乔,再是大乔,然后那三个老朋友接踵而来。
真要命。
“我听说了,你当年留书出走,活该!”玉子一点也不同情他。
裴瑾当年过分到什么地步?四个人情同兄弟,今天去这家吃饭,明天去那边喝酒,杜宝玉的每任女友都见过他们,苏浮白的每瓶好酒都和他们分享,萧五几百年下一次厨房,就是为着这群狐朋狗友。
可裴瑾呢?
裴瑾留下一封信后消失,十八年不曾与旧友联系。
噢,对了,那封信才七个字,上书:
刘郎已往蓬山去。
呵呵。
第44章 亲嘴
包厢内, 玉子亲自作陪, 将一道道菜端上来, 又拿了汾酒来给他们倒酒:“两位,久别重逢是好事,何必呢?”
裴瑾先叹气, 接过酒壶给小乔斟了杯酒:“别闹脾气了, 多大个人了。”
“裴瑾,你就非得这么说话吗?”小乔最恨他这一点,永远把她当孩子,“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睁大眼睛看看。”
“我当然知道。”裴瑾没奈何, “我不那么说, 你是不是要我直讲, 虽然你家财万贯,貌美如花,人也好, 学历也高,脾气也直爽,绝对是个好女孩,可我就是不喜欢你?”
小乔当然知道, 可再听一遍,还是没有办法让自己死心:“你不喜欢我,喜欢那个艳星?”
裴瑾瞥了玉子一眼,她低垂着头不敢和他对视, 他再叹了口气:“不要这样说人家,演员也是正当职业。”
“嚯,这话真新鲜。”小乔语气嘲讽。
她在香港是数一数二的名媛千金,上个世纪当红的那些女星多半都是富商的情妇,好一点的是花瓶,糟一点的是玩物,小乔怎么会看得起这种靠皮肉吃饭的女人。
裴瑾决定不在这件事上与她多费口舌,免得她一时气不过去找晏岚麻烦,他很干脆地说:“我们已经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