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天很晴【2部完结】(204)

作者:月星汐

小镜阁内,并没有人!

他的感觉非常敏锐,虽然站在阁外,却也能够隐隐听到阁内传来憨憨的呼噜声——不用问,这是花花的声音。

灰灰常年流浪,不论是睡街头还是破庙,已经习惯有花花作伴,即使住上了精美的屋子,也非得一个睡床,一个睡屋角才踏实。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家伙是形影不离的。

可是现在,小镜阁内只有花花的呼噜声,却没有属于人的呼吸声。

枫雪色心里一紧:灰灰出事了?

然后,他又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若是灰灰出事,那口大肥猪只怕早就乱叫了,断不会仍然在打呼噜。

他身形一掠,自楼上窗子穿入,楼上楼下迅速检查一遍。

果然,除了花花在楼下睡大觉之外,全然没有朱灰灰的影子,甚至连床都没有弄皱!

枫雪色沉默了片刻,足跟一旋,又从窗中穿出,三纵两纵,便来到另一处院落。

隐灵岛的房屋是依山修建,仆人本来就不多,晚上的时候又都在下人住所,离主人和客人的宅子还有一段距离。

所以,枫雪色马上就判读出,这处院落,仍然是没有人在的!

然而正中的房屋却门窗大开。

他翩然入内,眼睛随便一扫,便看到燃尽的烛灰、打翻的茶杯,和地上一块包着厚布的青砖。

隐灵岛上,即便是仆妇下人都有一身武功,所以,对付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会后背拍砖头的,除了那个不争气的丫头,没有别人!

站在屋子中,枫雪色想起一句话来,忽然遍体生寒。

白天,鱼小妖在的时候,曾经说给一句话——“清蒸味美,红烧犹佳,炭火烧烤,更是别有一番滋味!”

其实,她说这句话的原因,是因为朱灰灰用极低极低的声音问了她一个问题:“我的解药。应该是生着吃,还是煮熟了吃?”

枫雪色不是故意要偷听,而是因为耳力太敏锐了,自然而然便听到了。

现在他终于知道,贪生怕死的朱灰灰在得知自己可能活不过二十岁的时候,为什么并不着急,自然是因为她娘鱼小妖以后为她准备好了解药!

所以,朱灰灰弄走晨暮晚,一定不、怀、好、意!

山洞里,燃着一堆篝火。

火堆边,扔着一个麻袋,袋口扎得紧紧的,里面有关人形的身体安静地躺着。

那人是晨暮晚。

碰到打闷棍、拍砖头、套麻袋的好手朱灰灰,晨暮晚连自己是怎么遭了暗算的都不知道!朱灰灰那一砖头拍得甚有技巧,她没有大伤,却仍然昏迷不醒。

朱灰灰坐在火堆便,打量着麻袋,托着腮仔细思考:

“解药”是捉来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拿人当解药,别说吃了,这事儿想着都瘆得慌!唉!都怪老娘做事太“缺德”了!可是如果不咬暮姑娘,自己就活不过二十岁——话说回来了,也不知道今年咱多少岁了,万一自己已经十九了,那不马上就要翘了嘛……

老娘总是说,人活着吃什么都不能吃亏——如果自己因为害怕,不吃“解药”死了,那就是吃最大的亏,而且是连本都捞不回来的那种亏。所以比较起来,吃肉还是比吃亏好一点的!再说了,咱其实也不算吃人的,咱是吃“解药”而已!

解药而已,有什么好害怕内疚的?

她很快将“吃不吃”的问题解决掉。接下来考虑怎么吃的问题:

依老娘的意思,解药是生着吃熟着吃,都没太大关系,可是她却没说应该吃多少分量!那么自己是只啃她一个指头好呢,好是要吃掉她整只胳膊腿的?

还有,如果自己咬了暮姑娘,她回去跟大侠和先生夫人他们告状怎么办?别人不说,大侠就不会放过自己!说不定还会切下自己的胳膊腿还给暮姑娘——那不等于害人反而害了自己么?

要想避免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当然是不让暮姑娘回去——杀人灭口当然最好,就是怕他们万一找不到暮姑娘,怀疑到自己的头上。可是暮姑娘那么大的人,自己一顿又吃不完……

忽然想起曾经在街头听到的一个什么话本,关于妖怪要吃唐僧肉的故事,不禁叹气:唉!人家妖怪还有很多小妖帮忙吃肉,自己就只有花花。两个加在一起拼着撑死地吃,暮姑娘也够一人一猪吃好多天吧?

她心心念念,想着如何吃掉“解药”又不留下证据,却越想越觉得事情不好处理,正在发愁的时候,眼前突然一暗,一股森冷之气笼罩过来,似乎连熊熊的火焰都被压力下去。

朱灰灰猛然抬头,正对上一双明如秋波、冷若寒冰的眼睛,一句“大侠”几乎脱口而出。她按住嘴巴,跳起来便向洞外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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