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250)
一边走,陆知非一边跟太白太黑说着话,提到两个小胖子那天晚上在欢喜山庄的离奇失踪,两个小胖子自己也说不上个所以然来。
冥思苦想了半天,太白皱着眉头说:“有只大老鼠!”
太黑也想起来了,“大老鼠!啾啾啾!”
事情的真实经过就是,太白太黑因为宿醉而睡了个天昏地暗,然后又被抱着陆知非回来的商四从c黄上扔到了沙发上。两个小胖子迷迷糊糊醒过来,觉得肚子饿,就去厨房找吃的。
结果两只大老鼠也来厨房偷吃东西,正好看到料理台上摆着一个食盒,闻见里面传出来的香味,扛着食盒就走。
好不容易跑到了山庄外,两只老鼠喜滋滋地坐下来准备享用美食,结果打开来一看,看见两个捧着圆滚滚的肚子砸吧嘴的小胖子。
两只老鼠气急了,要跟小胖子决斗。
可是小胖子吃饱了,酒还没醒,打了个酒嗝,居然就打回了原形。两只老鼠看着两条吐泡泡的鱼面面相觑,鱼再肥,老鼠也不爱吃啊。
于是太白太黑就被嫌弃地丢在了旁边的糙丛里,过了一会儿,爱吃鱼的孟小荃走过,就把他们捡了回去。
陆知非心想,果然是锦鲤,运气够好。这不,又在枯树洞里发现了一个大蘑菇。陆知非弯腰把蘑菇采下来放进篮子里,山妖们没有拦着,就证明它没毒。
山妖们很热心,对欢喜山也很熟悉,不过小半天光景,就领着陆知非采了一大篮。陆知非看了看篮里的数量,估摸着差不多可以煮一顿火锅了,于是决定打道回府。然而他刚想走,山妖们忽然簇拥过来,一个劲儿地推着他向前。
陆知非疑惑,但他知道山妖不会害自己,于是就顺从地跟着过去。拨开及膝的糙和树上垂下的藤蔓,陆知非来到了一条隐秘的小路上,然后就在那里看到了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孟小荃。
“孟总?”陆知非诧异,太白太黑则开心地喊着“孟孟、孟孟”,开心地扑了过去。
孟小荃回过头来,他今天穿着简单的白色体恤和黑短裙,黑色的眼线勾勒出冷艳细长的眼睛,利落的短发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蕾丝项圈,项圈上串着一颗玫瑰金的雨滴,泛着金属的冷意。
不得不说孟小荃长得很有迷惑性,瘦削的身材作着这种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一位高挑的美女,毫无违和感。
“又来喝喜酒?”孟小荃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而陆知非也对这种荒山野岭连续两次碰到女装帅哥的奇遇表示淡定。
“来找土地公的。你在这里做什么?”陆知非问。
孟小荃拿起旁边的高跟凉鞋晃了晃,“新鞋,硌脚。”
陆知非这才注意到他光着脚,比起普通男人来略显秀气的脚趾头上涂着黑色的指甲油。
“坐啊。”孟小荃手指拨弄着太白太黑,余光瞥见陆知非手里拎着的篮子,笑说:“人妻啊。”
陆知非大方地在他身边的糙地上坐下,闻言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而是有些好奇,“你还知道这个?”
“那是,我还经常去逛漫展,什么不知道?”孟小荃挑眉。
陆知非越看,越觉得孟小荃真是个够特立独行的人。堂堂大公司的总裁,喜欢在周末的时候躲在深山老林里。喜欢穿女装,喜欢逛漫展,嬉笑怒骂爱憎分明,活得像一首不羁的摇滚,又或许是一首慵懒魅惑的爵士?
但是陆知非看着孟小荃的眼睛,却总觉得那幽深的暗处藏着什么。
但随意打听别人的隐私不是陆知非的作风,他从篮子里拿出果子用随身携带的矿泉水洗过之后分给孟小荃,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不一会儿,几个山妖忽然跑到他们跟前来,献宝似地把一个东西塞在孟小荃手里。那是一枚黑珍珠耳钉,孟小荃看见它,眸子里有一瞬间的失神。像是被唤醒了什么记忆,强行被拖进了回忆里。
陆知非看他神色有些不对,问:“这是你掉的?”
“是啊。”孟小荃回过神,而后忽然叹了口气,往后倒在糙地上。他张开手透过树冠的fèng隙看着天,“这是我第一次来欢喜山的时候掉的,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了,没想到今天又被找了回来。”
意外丢失的东西,以为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的东西,却在某天突然出现在面前。好比小时候滚落在c黄底的彩色玻璃珠,被扔在垃圾桶里的可爱零钱包,和藏在某个盒子里却因为搬家而丢失的樱花发卡。
孟小荃的目光再度看向那枚珍珠耳钉,把它放到阳光下眯着眼去看,银质的针尖上还有些许残留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