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河涛声(15)

作者:芳菲袭予/俞夙汐

母亲:宫中称呼,皇子皇女皆称嫡母“娘娘”,称非嫡母的生母“姐姐”,称其他宫妃“某娘子”。

父母:大人。

兄弟:皆以“排行+哥”相称,比如二弟称大哥为大哥,但大哥称二弟却非“二弟”,而应是“二哥”!不过作者为避免读者混淆,会在文中区分“哥”、“弟”。

姐妹:皆以“排行+姐”相称,但和上面一样,作者在文中会区分“姐、妹”。

老年男子:“某公”是对德高望重者的尊称,“某翁”比较寻常,“某老汉”略粗鲁。

青年男子:贵族青年男子,可称“郎君”,寻常外间,有些身份的男子可称“官人”。文人平辈间,一般互称字,或“某兄”,也可以“姓氏+排行+郎”称之,比如“杨四郎”,若要表尊重,可用“排行+丈”,如范仲淹称“六丈”。

女子:年轻的称“娘子”、“小娘子”,年老的“某婆”。自称上,一般为人妇者,向丈夫自称“妾”或“妾身”。寻常女子向外自称应是“奴家”,老妇自称“老身”。

官二代:衙内。

官:唐宋时不称“大人”,因“大人”彼时还是对父母的敬称,所以位高权重的,应称“相公”,普通的,还是称呼其官名,譬如“李少卿”、“张知州”。

宰相:专称为“相公”。

宦官:外称“中官”、“内官”;第二人称,高等宦官可称“大官”或“阁长”;自称,品阶高的宦官向上可自称“臣”,低级宦官自称“小的”、“小人”。

有钱人:员外。员外本是“员外郎”的简称。宋朝中期,因为买官的原因,员外郎逐渐演变成一种对富人的俗称,并不代表真实的官位。

家仆:男的自称“小的”或“小人”;丫鬟侍女自称“婢子”。

妓|女:享有盛名的是“行首”,一般的可称“小姐”。

行菜:酒店中点菜上菜的服务员。

“字”的取用

《礼记·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名、字的区别:

《白虎通德论》卷八《姓名》:君前臣名,父前子名。谓大夫名卿、弟名兄也。明不敢讳于尊者之前也。

古人的名一般仅限于君称臣(上对下)、父呼子(长对幼)。(用于第三人称则视情况而定,直呼人名的情况不算少见。)

《白虎通德论》曰: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又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字:平辈之间,相互而称。下对上,卑对尊可以称字(凭关系亲疏而定),但绝对不能称名。

古人名来自父母,至弱冠则自行取字。

取字常见的方法:

一、同义:名、字意义相同。

如:诸葛亮,字孔明。

杜甫,字子美(“甫”为男子美称)。

秦观,字“子游”,陆游,字“务观”,“观”和“游”,文意相通。(话说你俩咋不组团说相声呢?)

二、反义:即表字和名意思相反,一般用作互补。

如:韩愈,字“退之”,“愈”乃逾越,过之则退,是谦逊自知的表现。

朱熹(火亮),字元晦。

晏殊,字同叔。

三、连义推想:即表字是名字意义的诠释或延伸。

如:包拯,字希仁。

富弼,字彦国(“弼”有辅佐君王之意,彦指贤才)。

岳飞,字鹏举。

以上只是常见的取字法。当然,名和字也可能没有关系,凡事都有例外,更不用说这不是定律,所以不必太过刻意去关联两者。

最后提一下“讳”的问题

天子之名须避讳,同音字不能说,本字更不能出现在任何文本中。如果兄弟名字中有和皇帝同字的,须改,但皇帝未登位时并无碍,因此皇子幼时取名多不考虑这些,兄弟的名字中有一样的字很常见,比如宋太|祖赵匡胤,两个弟弟分别名为赵匡义、赵匡美,□□登位后则改名赵光义、赵光美,后二弟光义即位(即宋太宗),三弟又更名赵廷美。当然也有皇帝登位后自己改名的,像李后主,原名李从嘉,兄弟都是“从”字辈,后主登位即更名“李煜”。

另外就是子避父名。说话时不能说与父亲的名读音相同的字,向他人介绍父名时,要在前加“讳”字,避父讳与避讳皇帝的名一样重要。就算在科考中遇到这样的情况,也须换字使用,否则就是大不敬,一旦发现即被除名。

第8章 礼仪

跪拜:从表达礼敬到自示卑贱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跪礼的涵义在唐宋之际发生了重大的嬗变。唐宋之前,中国是没有椅子的,只有一种叫做“胡床”的坐具,是贵族才使用的奢侈品。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是席地而坐。我们现在熟悉的高型坐具,如交椅、靠背椅、高凳等,都是在宋代才开始普及开来的。唐代时虽然已出现椅子,但应用不广,只限于贵族与士大夫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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