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100)
沈固并不知道这之后发生的事,他驾车穿过海青路进入市区,已经决定要把今天晚上这出闹剧抛在脑后。
沈固住在康佳花园2栋503,房子是沈芝云的,当年炒房,后来赚够了钱收山,还剩下三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留给沈固,还有一套现在出租给一群外地来的大学生,就是沈固这套房子隔壁的502。
502的防盗门关着,里面的木门却是虚掩着,传出来一阵阵的音乐和笑闹声。沈固走到自己门口,钥匙一响,那边伸出个头来:“沈哥!”
池莉莉嘴里咬着块鸡翅开门出来:“沈哥,罗姐今天过生日,一块来喝一杯吧?”
沈固一怔:“罗薇生日?哦,我可没准备礼物。”这群大学生都是从外地来的,四五个人,聚在一起办一份杂志。开门的池莉莉负责一切后勤杂务兼会计,罗薇是跑外采风的,专门在青岛大街小巷搜索好吃好玩好用的东西。还有两个男生,卢纬是美编,庞峰云则负责广告联系。他们办的杂志叫《倾城》,有点小资情调,走的是当下年轻白领的路线。沈芝云喜欢年轻人,也愿意支持他们创业,因此这房子说是租给他们,其实就是象征性地收点钱罢了。
池莉莉捂着嘴笑:“不用礼物,沈哥你自己来就行了。罗姐今天去台东拍了张帅哥的照片,被卢哥不小心删了,沈哥你来了就抚慰她脆弱的心灵了。”
沈固无奈。罗薇开朗热情,很有朝气的一个女孩,就是这一手叫人受不了。自称平生最大的乐事就是观赏帅哥,每次见了沈固必然掏出手机拍上两张,美其名曰精神食粮,搞得沈固哭笑不得。
果然一进门,罗薇立刻扑上来:“沈哥沈哥,快点让我拍张照片,我脆弱的心灵需要安慰啊!”
庞峰云在一边笑:“沈哥,今天寿星最大,你让她拍两张吧,不然她已经发了半天疯了。不赔她一个帅哥,我们都吃不消啊。”
旁边的卢纬不屑地撇嘴:“算了吧,顶天不就一小白脸么,有什么好的!”他本人其实长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就是黑得出奇,被罗薇称之为煤球,因此对于罗薇拍的那些白净男孩的照片一向耿耿于怀。
罗薇立刻转向他,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卢纬我跟你不共戴天!我的帅哥啊!”
卢纬嘟哝:“说过了根本不是我删的,就是你根本没拍上。”
罗薇嗤之以鼻:“我拍过多少张了,会连个人都拍不上?明明是你不知怎么删掉了!”
卢纬叫屈:“我是干什么的,会连手机都不会用?说了没删就是没删!”
罗薇气得挽袖子扑过去掐他脖子:“是不是男人,敢做不敢当!”
众人又是一通哄笑。沈固微笑地看着他们——个个穷得口袋精光,却是干劲十足。跟他们在一起,时时都能感觉到青春的活力。
房间中间的桌子上摆着些汉堡鸡翅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个蛋糕。这里平常用作办公室,晚上就是卢纬和庞峰云的卧室。好在面积有90多平方,足够他们摆东西。池莉莉抓了块鸡翅啃,递一块给旁边的年轻人:“小麦快吃,不用跟他们客气。沈哥,你也吃啊。这是小麦,麦乔,今天刚来,跟罗姐学跑外。”
沈固打量那年轻人,瘦瘦的长得挺秀气,看样子还有点拘谨:“你们势力壮大了啊。”
庞峰云很高兴:“昨天谈了个挺大的广告单子,照这样发展,四个人是不够用了。”他是个很稳重的青年,今天这么高兴,想必是真谈成了个不小的单子。沈固也为他们高兴,但这事他插不上嘴,点了点头,走到旁边桌子上去看摊着的照片。罗薇得意洋洋地跟过来炫耀:“漂亮吧?今天我和小麦在台东八路发现一个小店,卖的这些饰物都很有特点,店主还会冲咖啡呢。”
沈固看她指点的那张照片,深褐色的咖啡面上用牛奶冲出一个白色的树叶图案,很是生动有趣。罗薇絮絮叨叨:“这店里边有不少好看的饰品——这个链子,这个胸针,都很有特色吧?”
沈固一张张地跟着看。其实对这些东西他是一窍不通的,除了从前戴的那块玉,他这辈子就再没碰过什么装饰品。
罗薇开心地举起手:“沈哥看,这就是我在那店里买的,就算送我自己的生日礼物。”
沈固刚才就注意到她在食指上新戴了枚戒指,像是琥珀的,雕成一个虎头的形状,眼睛处有两个深色的斑点,正好嵌在眼珠的位置,灯光下看起来像活的一样。罗薇得意地把手晃晃:“这可是我发现的,全店里就这么一款带虎头的。”她本人就对这些小饰品极感兴趣,做这一行倒是得其所哉,正好又属虎,戴这个戒指正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