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寝/欢喜债(214)
所以这辈子,只要他有耐心,她依然会出现的。
哪怕等了二十五个春秋。
他告诉自己不用担心,他第一次遇见小五的时候,比现在还晚几年。
可他太想她,想到快要绝望。
就在此时,在城里打工的邻家张武突然回来告诉他,说江家小姐要招护院,问他要不要去试试看。虽然是做下人,但也比打铁轻松啊,工钱还高。
江家小姐?
宋陌心中涌起希望,问他江家小姐是什么人。
孤女,跟水仙一样。不顾世人眼光做生意,跟水仙一样。
到底是不是她?
宋陌决定进城看看。是她最好,不是,在村里守了那么多年,他就不信他只是进城两日,便会跟她错过。
门口突然传来说话声。
“小姐,咱们直接去雅间吗?”
“不用,就在下面找张桌子坐坐吧,下面热闹。”
是她的声音!
宋陌攥紧茶杯,强迫自己不要冲动,只紧紧盯着前面。
唐欢进门,习惯地先扫视一圈。
目光与宋陌相碰,她微微错愕,盯着他瞧了会儿,眼中浮上一丝茫然。待察觉两人对视的时间过长了,唐欢俏脸慢慢变红,回头吩咐丫鬟一声,一改之前的决定,朝楼上雅间去了。
这个无赖,哪有一直盯着姑娘看的?再大胆的女人,被他那样恶狼似的盯着,正常情况下都会回避。
不避的,只说明对他有意思。
她现在可不认识他呢,哪来的意思?给他个红脸,也是为了遮掩上次丫鬟初遇少爷时露出的破绽。
宋陌,看你的眼神,应该只记起了水仙。那现在就是你喜欢我,不知你会,怎么做?
站在二楼,唐欢回头,最后疑惑地看他一眼,径自走向雅间。
宋陌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直到看不见了,他才苦涩一笑。
她果然不记得。
但跟上辈子一样,她对他肯定有些感觉。
没关系,既然找到人了,他就还能让她爱上他。
不择手段。
☆、第72章 委屈
江临风三岁,平时很少用大名,江临月都是唤他乳名阿寿,府中下人则称他小少爷。
唐欢醒过来时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阿寿。当时小家伙躺在她身旁,她刚动动胳膊,阿寿就坐起来了,肿着一双水泡眼紧张地盯着她。见相依为命的姐姐真的醒了,阿寿哇的一声扑到唐欢身上,紧紧抱着她不放,求姐姐别死,不要丢下他。
当时唐欢还没来得及整理原身记忆,看到阿寿,吓得以为自己生了儿子。
她可是从来没想过会为谁生儿育女的,哪怕梦里也难以接受。
幸好只是弟弟。
如今再次醒来,看看穿着鲤鱼肚兜仰面睡的男娃娃,唐欢心中竟也生出了喜欢,拄着下巴侧躺着,轻轻戳阿寿莲藕似的小胳膊。阿寿生的白净,眼睫又长又翘,小嘴儿红红嫩嫩的,亲在脸上让人软到心里。若论年纪,原身比阿寿大了十五岁,出门说阿寿是她儿子相信都没人怀疑。而且唐欢觉得,除了没有喂奶,原身的确是把这个弟弟当儿子养的。
血浓于水,阿寿这么小,儿子跟弟弟又有什么区别,反正都会疼到骨子里。
如果阿寿长得不像她,唐欢或许没什么感觉,可他那么像,又那么招人稀罕,唐欢对他也是真心亲近了。想想也是,谁能对自己狠心?她对阿寿,便是爱屋及乌。
她低头,在阿寿白嫩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阿寿眼睫动了动,慢慢睁开了,乌溜溜的大眼睛像是刚刚洗过的葡萄。还没睡醒,他迷迷糊糊地拱到唐欢怀里,小胳膊搭到唐欢腰上:“姐姐,抱……”
外面传来丫鬟们端水的声音,唐欢坐起身,抱着阿寿哄他:“阿寿,天亮了要起来啦,今天咱们家要选护院,你不是说要跟姐姐一起选吗?”昨天看宋陌的衣着,家境应该不好,他又摸到了茶楼,想来是确定江小姐的身份去了。现在他知道江小姐就是她,肯定会来选拔护院的,就像她当初努力当宋家丫鬟般,这也是宋陌接近她的最好办法。
“我也去!”阿寿彻底醒了,作势就要往床下爬:“我要选最能打的,把坏人都打跑,不让他们再欺负姐姐!”
唐欢笑着抱住人,一边给他穿衣服一边柔声道:“好,咱们今天就选最能打的!”那家伙真身功夫好,不知道梦里跟人打架摔跤的功夫如何。
用过早饭后,唐欢陪阿寿在花园逛了一会儿,赏赏花看看鱼,然后管家过来了,道前面来了四五十个青壮男丁,都想当江家护院。
唐欢这次要招十个,一个护院头目领四人,两队人日夜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