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封印(57)
看着汤米颓丧的脸,约翰得意洋洋地掀开被子下床:“咦?你带来的血族呢?”
汤米道:“我刚刚看到他们往厨房的方向走了。”
约翰疑惑道:“他们去厨房干什么。屋里适合血族的食物不是只有我们俩吗?”
汤米:“……”
厨房很安静。
安斯比利斯拿餐刀切了一块黄油,温柔地涂抹在面包上,然后将面包切成小块,自己吃一块,喂黑猫一块……
看着他们人宠和谐的模样,约翰和汤米觉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安斯比利斯突然抬头:“你们要来一点吗?”
汤米下意识地摇头:“不,你们慢用。”尽管灯泡已被发明,但引申义还没有出现,他自然不知道自己下意识摇头的根源。
约翰弱弱地抗议:“这是我的早餐。”
安斯比利斯道:“谢谢。”
“一点儿也不尊老。”约翰嘀咕。
安斯比利斯欣赏着黑猫舌头舔嘴唇的迷人模样,心不在焉地说:“你确定要和我讨论年龄问题?”
约翰道:“不,我讨论的是生命的状态。我快进棺材了。”
安斯比利斯道:“我的生命处于随时都会进棺材的状态。”
……
约翰不可置信地看着汤米:“我刚刚是不是和一个血族讨论了进棺材的问题?”
汤米同情地说:“我可以删掉这段记忆。”
约翰干咳一声,对安斯比利斯道:“走吧。”
安斯比利斯眉毛一挑。
“你可以带着我的早餐一起走。”约翰转过身,睡帽在绒球在空中划了弧度,甩在汤米的脸上,和他的主人一起,傲慢地往前走。
汤米深吸了口气,很快跟了上去。
约翰提着油灯来到地下室的书库,见后面半天没有声音,不悦地回头道:“他怎么还不下来?”
汤米指了指他的前方。
约翰回过头,就看到抱怨的主角泰然地霸占着他的椅子,温柔地按揉着猫肚子。他扁了扁嘴巴,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将油灯放在墙边,然后走到书架前面,从一堆又厚又大的书本中抽出一本笔记本,递给安斯比利斯。
“这是什么?”安斯比利斯翻开页面,上面画着奇怪的符号。
约翰道:“掌握时间就等于掌握世界。这本笔记主人的原话。”
安斯比利斯翻到扉页,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高登·特纳。
“想要掌握时间奥秘的疯子不止你一个,至少这个黑巫师也是你的同伙。你可以看看他的笔记,也许能够受到一些启发。”约翰对汤米暗示的目光视而不见,“但我要提醒你,这个黑巫师很可能已经不存在了。毕竟,觊觎神的权力,与找死无异。”
安斯比利斯飞快地看完笔记:“他没有死。”
约翰一怔:“你认识他?”
“而且,他的实验很可能成功了。”
约翰惊呼:“这不可能!”
安斯比利斯没有说出自己来自未来,他与教廷的关系还没有好到无所不谈:“他能够使时间禁止。”他的胡编乱造却戳中了事实。“我是为了寻找他控制时间的原因,并且阻止他。”
约翰并不相信他的话,完全不信。十九世纪的教廷与血族还没有渡过漫长的和平期,彼此充满了警惕和敌意。他说:“如果是这样,我无能为力。十四根木柱的位置,我也不知道在哪里。”
“好吧。”安斯比利斯抱起猫,猛地消失在地下室,速度之快,让汤米和约翰都措手不及。
约翰突然大叫:“糟糕!”
☆、第27章 过去(下)
他急急忙忙地跑上楼,果然看到自己苦心收藏的书被安斯比利斯翻得一塌糊涂。
安斯比利斯挑出自己想要的那本收入怀中,对约翰微笑道:“谢谢。”
约翰道:“不!你不能走!”
安斯比利斯道:“真遗憾,你的地下室没有关注我,无法成全你们牺牲小我的精神。”
约翰惊恐道:“你怎么知道?”
安斯比利斯道:“我比你先到地下室,所以书库里所有的书都已经阅读了一遍,没有看到高登的笔记本。所以它是你从楼上带下去的。为什么要特意把我引到地下室去呢?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为了引开我,一是为了困住我。我猜,两者皆是。所以我搜查了你的房间,果然在床下面找到了一个放着各种各样经常翻阅的笔记本和书籍。想想也是,以你达到‘尊老’标准的年纪,不可能经常去地下室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