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王2(39)
作为本城名人,他得体的举止让人无可挑剔。
哪怕是司徒笙这样潜在的愤世嫉俗者,也忍不住对他心生好感,尽管对于他口中的“朋友”两个字尚存异议。
江诚业走后,司徒笙放开肚子大吃。
英灏亨被他的吃相传染,跟着吃了第二轮。吃完之后,司徒笙把部分没吃完的菜打包。
“你还吃得下夜宵?”
“给朋友带的。”身为老板,就是要时时刻刻地关心员工的福利,尤其是这种不用本钱的关怀。
“你还有朋友?”英灏亨嘴上嘲笑,打包后却主动拎起袋子,像保镖一样一路护送司徒笙去停车场,跟着他上了车。
司徒笙无奈地说:“有个成语很适合你。”
“大慈大悲?”
“阴魂不散。”
“你刚刚吃了我舅舅的一顿饭。”
司徒笙:“……”这时候是“我舅舅”了,吃饭的时候,根本就是隔壁家的舅舅。
夜晚的风刮得相当猛烈,司徒笙敞开所有的窗户,车在呼啸的狂风中艰难前进。车到罗蜜家楼下,一开门,英灏亨就顶着一头爆炸现场幸存的灾难发型面无表情地下了车。
司徒笙发蜡打得厚,辫子绑得紧,除了皮肤被吹得通红,眼睛含着泪水,动作有些僵硬之外,还算正常。
一早收到消息等在楼下的罗蜜吃惊地问:“你们被抢劫了?”
英灏亨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司徒笙:“不!只是兜风!”每个字都像一个锥子,要在司徒笙的脸上砸出一个个的坑来。
罗蜜不以为然的质疑在看到司徒笙手里的打包盒时,立刻化作深以为然的认同,道:“像你们这样的青春年华,正应该奋不顾身地燃烧激情……菜都凉了!”
司徒笙道:“有总比没有好。”
罗蜜道:“热的总比冷的好。”
司徒笙道:“有下次总比没下次好。”
“……有道理。”罗蜜妥协。
司徒笙道:“好久没见你家那口子了,我上去坐坐。”他回头看英灏亨。
英灏亨道:“我也很久没见了,也可以上去坐坐。”
司徒笙&罗蜜:“……”你是压根儿没见过吧。
罗蜜道:“我家那口子不在家。”
司徒笙扬眉:“他终于鼓足勇气离家出走了?”
罗蜜磨牙:“他只是出差。”
“你家几楼?”走到楼梯口的英灏亨突然回头。
司徒笙&罗蜜:“……”
英灏亨从厨房倒了三杯茶,一人一杯。
司徒笙和罗蜜靠在门边,看着他如主人一般进出忙碌,脸上的震惊之色像是凝固住了,久久不能褪去。
“你确定他是本城首富之子?”
“你可以去查一下。如果不是,不用告诉我了,就地解决。”
英灏亨从厨房里找到一袋超市里卖的爆米花,一边嫌弃味道,一边一把一把地往嘴巴里塞。
罗蜜道:“我觉得不用查了,多半是冒充的。”
司徒笙对英灏亨道:“爆米花很贵的。”
英灏亨挑眉,显然不信。
司徒笙将罗蜜往前面一推:“看她的身材就知道,扛着数量如此庞大的爆米花上楼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罗蜜点头道:“我的外号叫拇指姑娘。”
英灏亨掏出一沓钱,放在桌上。
罗蜜眼睛一亮:“我确定他是首富之子。”
英灏亨数了一张给她。
“……”罗蜜道,“还是再查查吧。”
司徒笙和罗蜜不紧不慢地喝着茶,时不时用眼神交流。
英灏亨倒也不急,慢悠悠地看着两人挤眉弄眼。他不信宁可在车里挨冻也不愿意开车回家的司徒笙真的是为了送吃的才眼巴巴地赶过来。
果然,在司徒笙的默许下,罗蜜开口了:“写意乐园……”
这四个字成功引起了司徒笙和英灏亨的注意。
“变成铜墙铁壁不是因为我们之前闯入宋春林的家,而是在我们第二次潜入小区之前,有人在小区内开车撞人逃逸。被撞的那个人身份不一般,物业公司受到严重警告,禁止不明身份人士在小区内出现。”
司徒笙摸着下巴道:“肇事车辆查到了吗?”
罗蜜微笑。
司徒笙拍了下沙发的扶手:“张维朝?”
罗蜜道:“登记的名字是张国栋。”
司徒笙道:“都一样。除了遗嘱上留给他旧同事的财产之外,张维朝是他的唯一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