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骨樊笼(54)

作者:尾鱼

而且听那意思,有怀胎的迹象。

福婆记得,自己当时还叮嘱了句:“‘坐月子’的时候,可得保护好了,需要协会派人,记得提前打招呼。”

协会对于这种怀胎的人,是有保护的:“新生儿”没能力自保,生下来如同旷野里的肉,天生招引那些暗处的掠食者。一般来说,掠食者盯准了猎物,会耐心等一段时间,肥一点再吃,但也有一些,就好牙口嫩的。

被派出去当“保镖”的人,都是老资历,这也是为什么协会“主要看资历,资格越老,说话越有分量”——三老年纪是大了,可能爬个楼都要喘半天,但这不妨碍在另一个世界和另一套准则中,他们依然站在高处。

掠食者是入室的强盗,遇到强悍的家主,照样会被反杀。

然而那之后不久,姜家就出事了。

事情跟“人石会”没什么关系,纯属自己作孽。

姜父生意做得不错,腰包鼓,就难免有些霸横,他看中了一条街上的黄金门面,想盘下来开店,谈了几次都没成。

打听了才知道,有人也看中了,暗地里跟他抢。

姜父很不高兴,走了野路子,纠集了一伙人上门敲打对家,没想到对方早有防备,敲打变成了双方群殴,殴起来又越了界,死了七八个。

姜父作为主犯,直接判了死刑、枪毙。

紧接着,姜红烛也遭了殃。

她长得太漂亮,追求者太多,难免会今天跟这个牵手,明天跟那个看电影,可能换男友勤了些,时间一长,邻里本来就有不少闲言碎语,父亲出事之后,大概是仇家气不过,迁怒到她身上,举报她“乱搞男女关系,参加违禁舞会”。

这些事放到现在,可能不算什么,但那是83年,社会风气很保守,又正赶上严打,别说“乱搞男女关系了”,晚上两个青年男女走在一起,都会被警察问话,曾有人因为偷看女厕,直接被判了死刑。

姜红烛被定为“流氓罪”,判了四年,入狱前,被拉去参加公判大会、游街示众,用于提醒民众切莫违法越界。

福婆第二次见到姜红烛,是1988年,她出狱后。

“人石会”的成员正式入会时,无需缴纳会费,但需要交一块宝玉石,用于代表自己,很少有人会在这上敷衍,都卯足力气,要交一块最奇最妙的,以彰显自己品味独特、出手不凡。

姜父交的,是一块缠丝玛瑙,带石壳的横截剖面。

那块缠丝玛瑙特别美,集血红、橙红、暖黄等色带于一体,而且色带分层盘绕,勾勒出的形象,颇似半只蝴蝶残翅。

姜父作为“社会危害极大”的不法分子,被开除出会,石头也遭嫌弃,原路奉还。

福婆那趟去,就是去还石头的:之前还不了,姜家就父女两口,伏法的伏法,坐牢的坐牢,没处还。

到的时候是中午,姜红烛还没起床,福婆敲了半天门,她才打着呵欠、懒洋洋应门,把福婆迎进屋。

猛一照面,福婆都没认出她来。

姜红烛身上,再不见半点娇俏伶俐的影子了。

她烫着大波浪卷,穿袒胸露背的粉色丝缎吊带,脸上未卸的浓妆一夜发酵,晕染进皮肤的细纹里。

见福婆不动,姜红烛说了句:“坐啊。”

边说边在满是空啤酒罐、烟头及走味剩菜的桌边落座,顺手又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透过烟气,福婆看到她身后不远处的卧房。

卧房门上,挂着那年代很流行的、用曲别针和挂历纸卷出的彩色门帘,门帘隐动,里头有个男人打着呵欠下床,福婆先还奇怪这人怎么这么矮,后来反应过来,那是个侏儒。

福婆把那块缠丝玛瑙放到桌上,又问姜红烛有没有什么困难、需不需要协会帮忙。

姜红烛眼皮半掀,猛吸一口烟,冲着福婆吐了个特漂亮的烟圈,然后说了句——

“到这当菩萨来了?去你M的。”

……

那之后,福婆还听到过两次姜红烛的消息。

一次是,据说她喜欢上了唱戏,还像模像样上台扮过,可惜没唱长,因为她唱到一半,会突然叉腰大骂观众,骂得兴起,哈哈大笑,观众起先被骂懵,反应过来之后,跳起来跟她对骂,台上台下互扔东西,闹到不可开交。

另一次是,春焰那头有人,大概是惜才,去接触过姜红烛。

春焰其实不像“人石会”这样成体系,他们这一撮那一撮,自嘲如焰头起地就烧,有点各自为营的味道,但偶尔也会就近拉帮结派,博个人多好办事。

姜红烛也不把春焰放在眼里。

她说:“老娘不牵野马,不点春焰,就是野地里烧的一对红蜡烛,哪天不高兴了,见天烧天,见地燎地,你们都小心点,别让我烧着了。”

***

再后来,又过了三四年,也就是三十多年前,“人石会”突然开始不太平,连着出了好几件事,主要是发疯,也有死了的:死了的那个比较惨,他住高层,夜半发疯乱窜,从阳台上摔下去,当场就没气了。

福婆说:“这事很快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要知道,我们的会员,都住得天南地北,居然连着出了好几起,这等于是明着告诉我们,她就是在追着会员打。”

那是九十年代初,福婆还只50来岁,资历没那么老,但也算主力干将,她马上就给已知的那些怀胎者打了警戒电话。

之所以强调“已知”,是因为有些人戒备心太重,养什么石、是否怀胎,从来不对外透露半分:掠食者当然麻烦,但你如果选择非常偏僻的地方“生产”,方圆百里都没个养石头的,短期内也不会存在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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