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死老公的都知道(114)

作者:宿星川

“隆春也脱不了干系。隆夏活动不利索,会在旁边协助的除了他还有谁?”

“天哪!这一家人平时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有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讨论:“阿唯在吗?”

卢森站在办公室门口,手里拿着一盒小点心和一杯酸奶。办公室里的人看见了,纷纷探着脑袋:“卢老师!”

“马上就不是了。”卢森笑道,“下周一乔老师就回来了。”

看见他把准备好的间餐放在白唯的桌子上,穆老师啧啧道:“原本我很羡慕隆家人的生活。但现在我发现,像你们这样稳稳的幸福才是最不错的。”

“感情可真好啊……”

“那可不是么,竟然愿意放弃家里的富贵私奔出来。听说他们家族有一片巨大的祖宅,从前庭到花园都要做摆渡车。”有人酸溜溜地说,“如果换成我的话,我才不要什么真情,只要荣华富贵。我这辈子都要住在那边的祖宅里。”

“真羡慕,我也想要。”

卢森的烘焙做得越来越好了。白唯盯着小盒子,心想卢森也知道,他唯独不会拒绝的就是卢森做的小点心。

这让他莫名其妙有种走在路上,被人捏住后颈的感觉。

“你们现在感情这么好,有没有考虑过一起回家,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啊?”有人戳了戳卢森,“亲情也是很重要的,白唯说不定很想念家里呢。”

白唯看着小点心,于是没听到这句话,也没看见卢森眼底涌起来的一点阴沉。

两个人一起走到办公室外面。卢森说:“下周一开始,我在学校里就没有事做了。之后我每天把你送到学校,然后回修车店上班。”

白唯:“嗯……在新的美术老师被招聘到之前,我还得在这里代几周的课。”

“你喜欢做美术老师吗?或者,你考虑过继续在这里教美术吗?”卢森忽然问。

继续在这里工作?

这显然是不符合白唯的预期的。他从一开始就只是来这里帮乔敏的忙罢了。

白唯本来要直接摇头,可他忽然产生了一种想法——如果他没有打算杀卢森,而是打算一辈子在这里居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的他,会愿意在雪山镇的中学里做一名美术老师吗?

又或者,会愿意接受每周来代几次美术课吗?

“没有,我没考虑过在这里继续教书,只是……”白唯把“只是”后面的话吞了下去。他心乱如麻,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只是什么?”卢森追问,“你的未来规划是什么样的呢?亲爱的。”

“只是……我想……”关于南都和出版社的记忆一闪而过,白唯蹙起眉头,打算结束这个话题,“好吧,我们现在不谈论这个话题好吗?”

发现白唯的迟疑后,卢森的想法更加坚定了。

在这些代课的日子里,白唯的心情都很不错。他不再像过去那样,总是以写作的借口自己一个人待在书房里,一待就是一整天。他们会每天一起开车上下班,中午在学校食堂里一起吃饭。他们在学校里认识了很多人——尤其是白唯,其中许多人都和他们看起来能保持更加长期的关系,会来他们的店里修车,邀请他们一起活动。

于是这让卢森产生了一个想法。

或许,让白唯继续当美术老师,可以让白唯被更加长久、更加稳定地绑在这座小镇里。

和他在一起。

而且,他在这段时间里也听到了许多人类对白家的看法。他们都认为白家富贵的生活不可或缺,令人羡慕。这些人的看法也足以说明,卢森一开始对于白家的了解、和继承白家的计划是十分正确的。这在他们眼里,的确是很具有吸引力的生活。

他逃到雪山镇后,一开始的计划也是和白唯关系转好后,再一起回到白家继承家业。

但卢森现在忽然极其地不想这么做了。他一想到回到白家后,白唯就会成为白家的白唯,而不是他一个人的白唯,他就觉得很不舒服。

他想要让白唯在小镇上建立更多联系,让白唯能够恒久地和他留在这里。

“你从来不和我说你在工作上的事情。但我看到,前段时间写作的你心里充满苦闷,这段时间在学校的你的心情好像很不错。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去找校长,让你在这里稳定下来……”

“别说这个了,我没有考虑这些。”白唯说。

白唯的态度带着情绪上的坚决。卢森虽然接收到了这个消息,可他并没有打算就此放弃。

他要想办法让白唯接受这件事。

回到办公室后,白唯发现其他老师都去上课了,只剩下邱老师还在办公室里。作为办公室里唯一一个和校工一起进入画室深处,又被隆家人叫出来的老师,在今天下午的讨论中,她显得有些过于沉默了。

白唯觉得她一定看到了什么。可他没想到,她会在无人时和自己说话。

“那个……”邱老师有些犹豫,“我跟着校工进画室时,不小心翻开了一张盖在画架上的幕布。”

“嗯。”白唯没有戳破她拙劣的、用以遮盖好奇心的谎言。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告诉你,我看见了画上你的……”

白唯额头上的青筋绷了起来。不用想他也知道,上面要么是什么血腥的滑,要么是什么不堪入目的东西。但白唯总能伪装得很好。他又意外又难过地道:“没想到隆夏那么讨厌我?我和他这周才第一次见面……”

“哦不是。因为太奇怪了所以我才告诉你。在画的下半张纸里画着地狱里的骷髅,上半张纸里把你画得……很神圣,很完美。”邱老师说,“但我觉得那幅画不是一周之内能完成的,至少得画两个月吧。”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