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祝系列3《S市连环杀人事件》+番外(26)

作者:尘夜

一切案件的侦破过程都离不开大量的实地调查取证与辛苦劳累的四处奔波,诸如孤岛、大屋、等着被人杀或被人抓的推理小说情节永远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些玄奥精致的密室与圈套,也没有那么多文质彬彬、善用脑子犯罪的凶手,与之相反,令人倒胃口的是,生活中最多见的正是毫无技术含量但却令人头疼的简单杀人。

S市自然也是如此,在这个拥有一千两百万人口的城市之中,临时起意的凶杀或是简单粗暴的抢劫致死、斗殴致死占据了凶杀案最多数比例。人们质疑警方的办案能力,殊不知在现在的装备条件与法医学发展之下,几乎没有什么案子是不能侦破的了,而每况愈下的破案率只因为犯罪率的节节攀升以及缉捕的困难。听起来有点可笑,但因为警方没有经费而至今得以逍遥法外的凶手并不少见,在全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搜地毯似地寻找一个又一个人,谁肯在这笔经费申请上签下名字?哪怕是大一些的案件真正发展到跨省市合作,对于兄弟合作单位,合作者也会按照惯例在抓捕到凶嫌后,要求原案发地给予经费支持。这就是现实!

「我跟你可不同,我有自己的养生之道。」于晓乐闲闲地说着,目光投注到此刻正摊在两人之间的一叠纸张上。那些纸张全部被用线订装在一起,外面糊着牛皮纸封面,于晓乐不用看封面,就已经知道这是凶杀科的案件记录档。

「你在查旧案?」

「去年到现在为止本市发生的非正常死亡记录和失踪人口记录,」郑枚单手翻着那些卷宗,「正好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你不来找我,我都会去骚扰你。」

「这么看来我还真算是送上门来了,」于晓乐将一条长腿叠到另一条上,「说来听听。」

「你知道澧水街的案子,我一直认为与二十年前的『2.20连环奸杀案』有关。」

「我知道。」

「所以,我想何妨假设这次澧水街的杀人案也是属于连环杀人案中的一宗,如果是,那么它就绝不可能是孤立发生的……」

「我记得我提过,在这起案子之前,并没有印象接手过解剖死状同此次一样惊悚的尸体。」

「这一点我当然也知道,但如果当时的犯罪手法没有现在那么惊悚,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呢?你我都清楚金子健那一套,既然是连环杀人案,就必然是同一个凶手所为,这类型的杀人狂因为具有典型的病态心理特征,在杀人的时候常会透露出一些具有强烈指向性的讯息,比如忍不住去做同一件事情,甚至建立一种杀人仪式之类……」

「所以,既然过去一年半来并没有发生过砍下死者头颅,把现场弄得血流成河,满地狼藉的先例,显然在过去一年半里,本市并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关连案件。」

「可别忘了,连环杀人凶手的胆量是只成长中的猛兽,也许在最开始他只是一个生手,在犯下第一宗案件的时候,他吓得浑身哆嗦,甚至尿了裤子,但是当他发现自己不仅没有被抓获,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警察局门口晃来晃去的时候,他的胆子就会变得比以前更大,作案手法也会越来越残忍。」

于晓乐皱起眉头:「我记得是你自己说过,澧水街的案件与『2.20』挂钩,显然对方不可能是个生手,而且我没记错的话,你始终在怀疑唐青。」

「那就是你误会了。」郑枚摸着下巴上因为一夜没睡滋生出的胡碴,谨慎道,「我从没说过这次的凶手是唐青,毕竟在这二十年里,他虽然生活在这个城市,本市却没出过事,我只是怀疑他是『2.20』案的凶手,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次的作案者必然与他存在某种隐性联系,你知道有些人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崇拜心理而对那些恐怖行为进行模仿,只因为觉得这样很威风。」

「怀疑?」于晓乐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你以前用的是肯定的说法,什么时候你对唐青的看法改观了还是我应该问什么事情使得你对他改观了?」

郑枚像是一下子被于晓乐的问题问倒了,张了半天嘴巴才应了句:「改观?什么改观?我只是尽可能全面考虑问题而已,办案时先入为主是大忌可是你说的。」

于晓乐偏了偏头:「我听说昨晚你亲自替他办理的手续。」

郑枚显然未料到这件事也会被于晓乐所知,但惊讶后却依然很快地回答:「只是顺手而已,反正昨晚我在局里。」

「是吗?」于晓乐说着,将身体前倾,黑色的镜框下却是一双闪着狡黠光芒的眼睛,被那样的眼神逼视着,就连郑枚都不由觉得有些难受,似乎不解释些什么不行。

「算了。」于晓乐却突然放松了对对方的逼迫,将身体靠到椅背上,「你还没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

郑枚松了一口气,以他自己都未察觉到的明显表现:「去年到现在为止,存疑的案件有九起,其中引起我注意的是近两个月来发生的三起案件,西郊抢劫案,镜泊湖溺水身亡案,还有柴北农场发现的那具尸体……」

「最后一件是我解剖的,前两件分别是老吴、周炳昆做的解剖,刀戳、溺水、最后一宗是被刀砍与钝物敲击致死,三具都是女尸,有什么问题?」

「三具都是女尸,都很年轻,并且尸体不完整。」

「这太牵强。」于晓乐回答道,「西郊抢劫案的女尸缺了左腿小腿部分,但是附近经常有野狗出没,她被发现时已经死亡一个星期以上,因为气候温暖,尸体腐败得很快,根据膝盖处的断口,毫无疑问她的小腿是被野兽咬去的,我认为就是那些野狗;镜泊湖的死者尸身上的确缺少了左手手掌,但是别忘了她没有表现出与人搏斗的痕迹,身上也没有捆缚的痕迹,胃袋与消化系统中没有检测出酒精和其他药物成分,并且她的手掌是在死亡后才缺失的,原因可能有很多,鱼类饥饿取食是最大可能,周炳昆的自杀结论我认可;柴北农场发现的那具尸体左脚缺失,是在她死前被砍下,只有这件案子,我认为可能与澧水街的案子存在交叉点,但鉴于死者私人生活不检点,经常与有妇之夫纠缠,当然也可以做出仇杀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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