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开局炼制僵尸,老朱震惊了<(481)
作者:大虞歌
听到曹氏把这位老师吹得如此神奇,朱匣秋心头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这不是,再厉害的大儒也像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般,居然连父王弄出来的一支钢笔,都能让他如此的震惊!
“钢笔?”
“能给老夫看看么?”
方孝孺一听朱匣秋的解释,更是心痒难耐!
他想要搞清楚,这神奇的笔为什么不用沾墨也能书写?
朱匣秋也没拒绝,直接把钢笔递给了方孝孺,还一边给方孝孺科普,钢笔究竟是如何写出字迹来的!
很快,方孝孺就大概搞明白了这个钢笔的构造,原来这钢笔并非是不用墨水,而是不需要如毛笔一般频繁的沾墨而已!
原来这笔杆子当中,就有一个储存墨水的水囊,只要钢笔尖端开始书写,墨水就会自动留在纸面上!
而且根据朱匣秋的说法,这钢笔加一次墨水,就能写出大概一万字!
这真的是比毛笔不知道节省了多少时间!
“世子,汉中这边的人,写字都用的钢笔么?”
方孝孺顿时就对钢笔有了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有了这个玩意,他再写字,能提升的效率何止十倍?
“别开玩笑了方先生,这钢笔也只有父王才有,目前能用的人,基本上也都是从父王这里拿到的,其他人手中可没有!”
朱匣秋却是一脸认真地摇头说道。
“这……这么好的东西,为何殿下不推行开来?”
“若是让天下读书人知道时间还有这等书写利器,那得多少读书人为之疯狂?”
方孝孺闻言,却是一脸痛心疾首之色!
在他看来,这种好东西,汉王就不应该藏私,应该制造出更多的钢笔,给所有读书人用才对!
“方先生有所不知,主要是这钢笔制造太过困难,说是千金难求都不为过!”
“而且用来书写的墨水,也是特制的,普通砚台和墨块磨出来的墨水可不管用,用的会损坏钢笔的!”
朱匣秋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这东西,居然如此难得么?”
方孝孺闻言,更是一脸诧异之色。
不过光是听朱匣秋一面之词,方孝孺自然不甘心,直接拿着那支钢笔,就跑去了朱栎的书房,当面询问钢笔的事情!
当朱栎看到方孝孺拿着朱匣秋的钢笔,跑来问这钢笔能否大量制造的时候,也是一脸无语地神色!
这个老家伙还真敢想啊!
这些钢笔,还有书写用的墨水,朱栎都是从自己的储物戒指当中拿出来的,好在穿越之前准备的足够多,只是身边的人用的话,用个十几二十年肯定不是问题!
但是真的要推广普及,就他手中的这点存货,甚至都无法满足汉中一城几天的书写量!
这压根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好吧!
别看钢笔原理看似简单,但是最关键的墨囊和笔头,却不是这个时代能够轻易制造出来的!
那可是现代科技!
不过朱栎也有把握能够找到钢笔的替代品,那就是铅笔!
日后想要制造出铅笔,并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铅笔的字迹,太容易擦除了,没办法让笔墨长久的保存下去!
在朱栎这里得到了确定的答案之后,方孝孺虽然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本王虽然不能大量推广钢笔,但是弄一支钢笔,每个月再供给方先生一瓶墨水还是没问题的!”
朱栎看到方孝孺那满脸失望的样子,却是笑了起来。
看的出来,这个老顽固居然对钢笔情有独钟啊!
原本他还以为方孝孺这种老古板,肯定更喜欢毛笔这种传统的书写方式呢,没想到居然对钢笔如此的中意,倒也算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下官多谢殿下!”
方孝孺闻言,顿时双眼一亮!
既然对于这么好的书写利器没办法推广普及有些不甘心,但自己若是有生之年能够用上这种钢笔,那必然就能留下更多的文章!
方孝孺虽然古板,但那也是看情况的!
作为一个读书人,谁不想自己的文章写得越多越好,能够永久的留存于世?
这钢笔书写效率更高,这才是让他如此中意的原因!
朱栎也没想到,一支钢笔居然就能让方孝孺下定决心一直留在汉王府任教,这也算是意外的收获吧?
洪武二十五年腊月初三!
赛加苏图珊生了个女儿,取名朱惠英!
这也是朱栎的第一个女儿,如此也算是儿女双全了!
不光是朱栎自己,就连朱元璋这个当爷爷的,也因为朱惠英的出生,特意从西安府跑到汉中府来了,对于这个刚出生的小郡主稀罕得不行!
这不是,再厉害的大儒也像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般,居然连父王弄出来的一支钢笔,都能让他如此的震惊!
“钢笔?”
“能给老夫看看么?”
方孝孺一听朱匣秋的解释,更是心痒难耐!
他想要搞清楚,这神奇的笔为什么不用沾墨也能书写?
朱匣秋也没拒绝,直接把钢笔递给了方孝孺,还一边给方孝孺科普,钢笔究竟是如何写出字迹来的!
很快,方孝孺就大概搞明白了这个钢笔的构造,原来这钢笔并非是不用墨水,而是不需要如毛笔一般频繁的沾墨而已!
原来这笔杆子当中,就有一个储存墨水的水囊,只要钢笔尖端开始书写,墨水就会自动留在纸面上!
而且根据朱匣秋的说法,这钢笔加一次墨水,就能写出大概一万字!
这真的是比毛笔不知道节省了多少时间!
“世子,汉中这边的人,写字都用的钢笔么?”
方孝孺顿时就对钢笔有了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有了这个玩意,他再写字,能提升的效率何止十倍?
“别开玩笑了方先生,这钢笔也只有父王才有,目前能用的人,基本上也都是从父王这里拿到的,其他人手中可没有!”
朱匣秋却是一脸认真地摇头说道。
“这……这么好的东西,为何殿下不推行开来?”
“若是让天下读书人知道时间还有这等书写利器,那得多少读书人为之疯狂?”
方孝孺闻言,却是一脸痛心疾首之色!
在他看来,这种好东西,汉王就不应该藏私,应该制造出更多的钢笔,给所有读书人用才对!
“方先生有所不知,主要是这钢笔制造太过困难,说是千金难求都不为过!”
“而且用来书写的墨水,也是特制的,普通砚台和墨块磨出来的墨水可不管用,用的会损坏钢笔的!”
朱匣秋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这东西,居然如此难得么?”
方孝孺闻言,更是一脸诧异之色。
不过光是听朱匣秋一面之词,方孝孺自然不甘心,直接拿着那支钢笔,就跑去了朱栎的书房,当面询问钢笔的事情!
当朱栎看到方孝孺拿着朱匣秋的钢笔,跑来问这钢笔能否大量制造的时候,也是一脸无语地神色!
这个老家伙还真敢想啊!
这些钢笔,还有书写用的墨水,朱栎都是从自己的储物戒指当中拿出来的,好在穿越之前准备的足够多,只是身边的人用的话,用个十几二十年肯定不是问题!
但是真的要推广普及,就他手中的这点存货,甚至都无法满足汉中一城几天的书写量!
这压根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好吧!
别看钢笔原理看似简单,但是最关键的墨囊和笔头,却不是这个时代能够轻易制造出来的!
那可是现代科技!
不过朱栎也有把握能够找到钢笔的替代品,那就是铅笔!
日后想要制造出铅笔,并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铅笔的字迹,太容易擦除了,没办法让笔墨长久的保存下去!
在朱栎这里得到了确定的答案之后,方孝孺虽然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本王虽然不能大量推广钢笔,但是弄一支钢笔,每个月再供给方先生一瓶墨水还是没问题的!”
朱栎看到方孝孺那满脸失望的样子,却是笑了起来。
看的出来,这个老顽固居然对钢笔情有独钟啊!
原本他还以为方孝孺这种老古板,肯定更喜欢毛笔这种传统的书写方式呢,没想到居然对钢笔如此的中意,倒也算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下官多谢殿下!”
方孝孺闻言,顿时双眼一亮!
既然对于这么好的书写利器没办法推广普及有些不甘心,但自己若是有生之年能够用上这种钢笔,那必然就能留下更多的文章!
方孝孺虽然古板,但那也是看情况的!
作为一个读书人,谁不想自己的文章写得越多越好,能够永久的留存于世?
这钢笔书写效率更高,这才是让他如此中意的原因!
朱栎也没想到,一支钢笔居然就能让方孝孺下定决心一直留在汉王府任教,这也算是意外的收获吧?
洪武二十五年腊月初三!
赛加苏图珊生了个女儿,取名朱惠英!
这也是朱栎的第一个女儿,如此也算是儿女双全了!
不光是朱栎自己,就连朱元璋这个当爷爷的,也因为朱惠英的出生,特意从西安府跑到汉中府来了,对于这个刚出生的小郡主稀罕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