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900)

作者:寒梅惊雪


朱允炆看了一眼小丫头,道:“为人父母,谁能承受孩子丢失的沉重与痛苦?将心比心,这种事就不应该存在于人间。”

何况,自己是君父。

那些孩子说是自己的孩子,也是没错的。

对于贩卖人口,朱允炆并不赞同与支持某些“文明”的律令,而是更偏激地认为人牙子必须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杜绝人口贩卖的悲剧。

可惜,人家只会建议少两年,再少两年,给点钱,补偿下了事了,人家虽然拐卖了你儿子,但你儿子现在不也挺好的,不就是长大了几十岁,还省了你的抚养费了,至于要人性命嘛。

朱允炆认为至于,十分至于!

因为当他们抢走孩子的那一刻,当他们卖走孩子之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孩子亲生父母痛苦的每一分每一秒!

这些痛苦,谁去考虑?

这些煎熬,谁来抵债?

这些失孤,谁来陪伴?

法律是用来弘扬正义,保护善良的人,而不是去保护那些知法犯法的人!

每当看到一些人牙子只有那一点刑期的时候,朱允炆就咬牙切齿。

在那个时空,朱允炆说了不算,偏激点最多也就是一个愤青,嚷嚷两句,也影响不了公正廉洁。

但在大明,自己是天下之主,何况还有现成的《大明律》作为后盾,咱现在是堂堂正正地依法办事。

《大明律》中对于贩卖人口的处置,基本上与元朝差不多,元朝的规定就是:若将良人拐卖为奴婢,即使只有一人,也杖一百七,处以流刑。如果拐卖两个人以上,就处以死刑。

一百七十棍还能被流放的,显然是打得不够认真,不够彻底……

朱元璋在编写《大明律》时用了“拿来主义”,又添加了自己的内容,对人牙子就四种处置手段,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即“斩”、“绞”、“杖”、“流”。

朱允炆认为,杖刑大可以免了,打人毕竟需要挥舞那么多次棍子,多累人,流放也可以免了,还得花路费,跑几千里,值当吗?

这边朱允炆还没打包好行礼,那边罗显跑来告诉了朱允炆一个不好的消息:

李善长的长子李祺已不在临安县。

朱允炆并没有就此大发雷霆,要知道狡兔三窟,这个李祺虽然不是兔子,但想来也不会只有一个藏身之处。

“找人作画像,发各地安全局,务必将他找出!”

朱允炆平静地下令。

罗显刚松了一口气,就听朱允炆说道:“杭州人牙子如此猖獗,人口丢失,这是朝廷的事,本不该怪安全局,但我心情不好,你们就受点罪吧,自己领二十杖,旗下所有人领十杖,长个心眼,以后也好多留意。”

罗显连忙领罚,走出门还笑了几嗓子。

二十杖、十杖说多不多,也只是走个形式,毕竟抡棍子的都是自己人,不会下死力气。至少这件事就过去了,杭州安全局不会因为翠江楼之事受罚。

但罗显也有些头疼,皇上这是想要将人口买卖的事也划给安全局管管,现在的安全局业务是越来越多了,要不要找薛夏要几百号人……

临别。

韩秉忠、韩氏等人虽然很不舍得韩夏雨入宫,却也知道这是自己小女儿的机缘,不敢耽误。

韩夏雨第一次离开父母与哥哥,满满不舍,离家的时候哇哇大哭,让二老伤心不已,但当朱允炆说了句“要不留下”的话时,韩夏雨顿时就转身钻入马车,没心没肺。

这也不能怪她,朱允炆给她描述的京师实在是太好了,有吃不完的糕点,逛不完的繁华……

朱允炆看着依依不舍的韩家人,安慰道:“今年年底大朝觐,不妨你们一同随杭州官员入京,我们在京师过个团圆年吧。”

韩秉忠与韩氏感动不已,连连答应。

车队缓缓离开,韩秉忠等人站在高处眺望,直至车队已消失不见,才对垂泪的韩氏说道:“莫要伤感了,有皇上与宁妃照顾,夏雨不会受苦的。”

韩氏擦了擦眼角的眼泪,道:“我非为夏雨流泪,而是为有如此亲和的皇上流泪,都说帝王无亲,薄情寡义,可看建文皇帝并非如此,这是我们女儿的福气。”

韩秉忠重重点了点头,肃然道:“这是大明的福气。”

韩秉忠忘记不了洪武朝的人头滚滚,如今建文御极乾坤,一扫戾气,四方祥和,认为这才是太平应有的样子,这才是朝廷应有的样子。

马车里,朱允炆看着不久前送来的奏报,齐王死后,捷报传至京师,百姓欢悦,万民齐呼,一些说书人更是紧随实事,将齐王定性为奸佞乱臣,在酒楼、茶楼里,赚得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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