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偶(69)

作者:阿哩兔


这些人偶还真是……又笨。

又惹人心疼。

“你为什么能找到我?”我明明都搬了家,他是怎么发现我住在这里的?难道也是……

“血。”

“你的血,留在我的心脏里。”他说,“它能知道你在哪里。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到你。”

是我当时摧毁他时,滴落在他心脏上的指尖血,我记得形成了一块无法抹去的红色锈斑。

竟然是这样吗。

“这是你唯一的弱点?”指尖点着他的心口,我小声问。

“是,”他点点头,笑着道,“而你是唯一能杀死我的利剑。”

高望说,他想过很多方法都无法毁去人偶的心脏。

原来只是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

——因爱而生的心脏,最终也只会因为爱意泯灭而消亡。

“像个凄惨的童话故事。”我说。

他却道:“是我们知足常乐的一生。”

作者有话说:

不出意外这几天是日更,一滴存稿都没了,泪T^T

第49章 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吧

“你怎么过来的?”没有身份,没有钱,怎么从蝉溪那个偏僻的小村子里出来?

“高望,”他说,“他留了很多钱。”

“……什么?”

高望死后,他独自一人在地下室中,花费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把自己组装好,可以行动自如后,他就一心想来找我。

他离开了地下室,以为重获自由,却没想到外面还有比重获自由更大的难题。渺渺天地间,没钱,没身份,寸步难行。光是离开蝉溪这个小村子都困难重重。

也就是这时,他发现高望遗留在屋里的手机。

时间过了太久,给关机的手机重新充上电后,他想到了还可以走电子支付,他在我身边时已经将手机这种东西摸了个大概,会基本的操作了,于是他顺利打开高望的账户,发现里面赫然有一大笔充裕的钱。

这笔钱足够让他走出蝉溪了。

高望没有子女,这笔钱自然就成了无人使用的遗产。

他想,地下的高望如果知道他活着时辛辛苦苦赚的钱此刻就这么放着吃灰,一定会气活过来,他肯定是更希望这些钱能够派上用武之地。

他是被高望制造出来的,用人类的关系来讲,他应该也算是高望的半个孩子。既然是这样,遗产让孩子用不就是天经地义?

于是他欣然接手了高望的手机,可惜他不知道支付密码。

他捣鼓很久无果,决定回去问问他的好朋友,——地下工作室里的那颗心脏。

它和高望相处这么久,可能会知道密码,只是这么猜测,没想到它竟然还真的知道。

那串简单的数字是某人的生日日期——属于高望早早死去的爱人鸣戈。

高望的生活里处处都充斥着鸣戈的影子,他时时刻刻记挂着,怀念着,容不下其他任何东西。

那只蠢笨的人偶分明早已一清二楚。

却还是清醒着沉沦,清醒着痛苦。

告别他的人偶朋友之后,他就揣着一部手机坦坦荡荡地上了路。

坐不了飞机,就坐大巴,坐路边载客的摩托,离开蝉溪之后,他学会了看地图,屏幕上长长的一条线是他和我之间漫长的距离,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只知道每往前走一步,就离我近一步。

轮渡,自行车,步行,为了见我,他几乎把所有能使的法子都使了。

好在他不用吃不用喝,不用为饿肚子犯愁。

“我还坐到了黑车。”他说。

从蝉溪出发大概一周之后,他在一个小镇子上遇到了一个路边揽客的司机,圆滚滚的中年司机笑着说不用身份证,上车就能走人,可以顺路把他带到附近的一个三线城市。

因为能节省一段他花在路上的时间,他就坐了。

他以为是遇上了好心人。结果这个好心人把他载到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他的同伙们跳了出来要抢他的钱。

他那时才知道原来人类世界中还有‘黑车’这种东西存在。

他当然不会吃亏,那些人被他揍跑了,连带着车也跑了。

他被丢在鸟不拉屎的地方,又得重新认路。

此后再也不敢随便搭车。

倒不是担心再碰上这类人,只是怕自己被丢到更远的地方去。

从蝉溪到我这里,几千公里,我的人偶历经了一系列奇幻的冒险,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回到了我的身边。

他沿着我的痕迹找到了我,却被这栋公寓大门拦在外头,他进不来,只能楼下蹲守,希望有一天能蹲到下楼的我。

当然是蹲不到的。

因为我那阵子宅得连房门都不想出。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老太太。

出门买菜的老太,塑料袋破了,里头的东西滚了一地,他上前帮忙捡起,好心把她送回了家。

是的,老太也住在这个公寓里,是我真正的对门邻居,真正的房主。

老太年纪大了,子孙都在国外,儿子想把她接到国外去照顾,她那阵子正在考虑要不要把房子出租,她还可以收收押金,不然好好的房子就这么闲置了太可惜。

“我那个时候就站在门外,”他说,“你和我之间就隔着一扇门板,那是我离你最近的时候。”

他不想错过难得的机会,试着问老太能不能租给他。

没想到老太立即就应允了,也没问他要身份证之类的东西,就这么轻而易举租给他了。……身份证不要,合同不签,草率得不能再草率。

他犹豫再三还是问了一嘴,谁知老太说:“小伙子你不像坏人。”

“是坏人也没关系。你帮了我的忙,免费借给你住我也乐意啊。就算你真是骗子,你也骗不到我什么。”

“我有的是钱,不差你这一点。”她说。

“……”听到这里,我干巴巴一笑。

这最后一句才是真正的扎心。

“后来的事,你也都知道了。”

他将他一路经历的事情如实相告,像在说一些很有趣的故事。途中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罪,一定比他说出来的这些还要多得多。

我抱住他,脸埋在他的颈窝里。

灯红酒绿的繁华都市,被霓虹灯晕染的高楼大厦,错综复杂的蛛网道路上人声鼎沸,擦肩之人皆是步履匆匆。

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要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去。

这里容不下他。

……也容不下我。

或许,有一天,我们可以离开这里,去一个……安静的,只有我们俩的地方,自由自在地生活。

不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临,但,总有一天会等到吧。

等到合适的时机,就带着他,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吧。

.

闹了一通之后,他总算肯消停了,没有再去对他漂亮的小脸蛋做什么残忍的事。

而事实也如他所说,这一道口子于他而言确实不算什么事。他的伤口分明比我深上许多,可是愈合速度却很快,到最后只留下一道浅淡的新肉长出的红色痕迹,一点疤都没有,我相信这道新长出来的红痕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不见的。

该说不说人偶的构造真是离了个大谱。

与之相反的,我这个普通人就不一样了,因为没有刻意去处理,脸上不可避免地留了条小指长的疤痕,让我本就不起眼的脸更加雪上加霜。

他愧疚得不行,我一点不在意,甚至后来照镜子还嫌弃疤痕不够明显。

我的疤越重,他才会越听话。

养伤期间,梁枝庭又来找过我几次,那个老不死的还不消停,隔三差五就去梁枝庭公司折磨他,梁枝庭气不过,转过头就来折磨我。

一来二去,把我烦得都想再次搬家躲清静。

想想又不甘心。

我又没有错,凭什么每次都是我东躲西藏?

难不成我还要被大蜈蚣追着咬一辈子?

在梁枝庭又一次上门堵我门外破口大骂时,我和他说:“你去告诉那个老不死的,晚上八点,我在楼下等他,过时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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