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偶(63)

作者:阿哩兔


就在我摔得眼冒金星时,外头忽然传来一声轻微的声响,像是——抽屉被轻轻关上的声音。

随后,他的身影就出现在卧室外,手里端着一杯温热的蜂蜜水。

他将我扶起抱到床上,揉着我磕青的膝盖。

“你干嘛去了……”

灯光分明明亮如昼,我却怎么都看不清他此时的神色,看来确实是喝得有些太超过了。

他沉默地给我揉了半天,杯子递到我嘴边,轻声道:“好了,先喝点水吧。”

喝了小半杯蜂蜜水后,他轻柔擦拭干净我嘴边沾上的水珠,随后一下又一下抚摸着我的脸颊。动作很轻,跟虫子爬一样。

我砸吧砸吧嘴,躲了躲:“痒……”

他不再摸我的脸,而是单手托住我的脸颊,我的脸被酒意熏得发烫,挨着他微凉的掌心很舒服,便在他掌心里蹭了蹭。

他沉声问:“我是谁?”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现在的脑子无法理解他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问出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嗫嚅着回答:“阿庭啊。”

“阿庭是谁?”

更糊涂了。

“阿庭就是阿庭啊……”我往他怀里钻,找舒服的位置。

他揽住我,抱紧了我。

他的手指仿佛在颤抖。我茫然地抓住他的手指,问:“你怎么了?冷吗?”

他没有回答,而是又问:“阿庭是……”

“你怎么这么笨,”这个问题他明明都问好几遍了,怎么能这么笨呢,这都不理解。

我痴痴傻笑,告诉他:“阿庭是我的老公啊。”

“我很爱他呢。”

说完,我又脱力地躺回他怀中,闭上眼睛打盹。

半梦半醒的时候,我听到他在笑,笑了很久,不知道在笑什么,连声音都在轻微地抖。

我本来想问问他,但是眼睛实在睁不开,就这么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他不在房间里。

宿醉导致我头痛欲裂,大脑一片空白,我记得昨天……我好像是想灌他酒套他的话来着,结果把自己给喝醉了。操,断片了,什么事儿都不记得了。

后来我和他有干什么吗?

身上很清爽,那应该是没做那档子事,可惜了,还想着说试试酒后那什么的滋味,是个新体验呢。算了,以后还有机会。

我龇牙咧嘴爬起来,拖着沉重的脚步挪到客厅里,屋里被收拾得很干净,那些我没来得及丢的垃圾和积攒下来的空酒瓶都不见了,垃圾桶里套着崭新的垃圾袋,应该是他新换的。

真贤惠。

人呢,跑哪儿去了?

书桌上也被收得整整齐齐,书本和笔都被分类摆好。忽然,我看到抽屉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奇怪,我没关好吗?

拉开一看,里面除了一堆杂物,最上面躺着一张我再熟悉不过的照片。

是我和他的合照。

当初放到这里就没再打开看过,现在重新再看,却是另一种心境了。

当初我和大蜈蚣打架的时候,这张照片被他揉得皱巴巴的,留下了无法消除的深深折痕,但好在还留着,没有被我一时兴起给烧掉。

我看着照片上的他入了神,直到听到开门的声音,这才手忙脚乱把照片放了回去。

转身一看,他正在玄关换鞋,照片上的人,又一次回到了我身边。大概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人了。

我心情大好,走过去一把抱住他:“去哪儿了?”

他单手环住我,另一只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热腾腾的生煎和豆浆。不用说也知道,给我买早饭去了。

比起早饭,我更想一早醒来看到的是他。

我踮起脚,轻轻吻在他的嘴唇上,粲然一笑:“早安。”

“早安,”他眉眼徐徐弯起,语气柔和低哑,“宝贝。”

第45章 “我们是真爱,爱死彼此呢。”

-

我喜欢一天到晚和他宅在屋里,在这小小的地盘里溜达徘徊,惬意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对旁人来说可能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可这却是我最满意的生活状态。

我这个人本身不喜欢社交,不爱凑热闹,下水道里待得太久,已经不适合在太阳底下生活了,我一去到阳光下就会被晒成老鼠干的。

没人喜欢在下水道里生活。

我只能独自享受着我的黑暗,以为这辈子都要独自一人了,可是现在我有了伴。

他会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行走在阴暗无光的管道里,不会有丝毫怨言,不会离我而去。我坚信他会陪着我一直往下走,走过余生全部的时光。

因为我深知我是他的全部。

而他于我亦如此。

“想吃面条。”

我懒洋洋趴在床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咬他手臂。刚干完事儿,饥肠辘辘,他的手臂又太软,咬着咬着就饿了。

听到这话,他立即起身下床:“我给你煮。”

乖得不像样。

他披上衣服去了厨房,半分钟后又走回来,拿起落在地上的外套,说:“没面条了,我去买,你再睡会儿。”

“那不吃了。”我朝他伸出手,“别走。”

他执起我的手,在我手背上落下一个羽毛似的啄吻。

“就楼下超市,很快。”

“那我陪你一起去。”我从床上爬起来,腿还有点软,走路的时候都止不住地打摆子。

他扶住颤颤悠悠像个八十岁老头儿的我,道:“不用了,我自己就行,马上就回来。”

“不要,我要去。”

他拗不过我,无奈笑了一声,帮我穿起了衣服。

其实完全可以点外卖送过来,但我不想。

老鼠也可以偶尔趁着黑夜出来兜兜风。

晚上又没有太阳,晒不死我。

一起逛超市,听起来就很小情侣。

我还没和他做过这种事呢,挺想尝试一次的。

这栋公寓楼租金高也是有理由的,不提小区本身环境安保万里挑一,周边地铁公交出行方便快捷,还遍布各种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不管是白天晚上都很热闹。

说是去超市买个面条,逛都逛了,自然就控制不住只买面条。

我站在酒柜前,想着再买一些回去,上次没能灌醉他,是我大意了,下次一定可以。

选好了回头一看,他立在不远处的货架前,盯着上面的,嗯,某样计生用品。

我走过去,酒瓶扔进购物车,挽住他胳膊:“看这个干什么?”

他似乎在犹豫要不要买几盒,神情格外专注。

他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可太搞笑了。

我扯着他就要走:“行了,别看了,走吧。”

扯了一下没扯动,他的视线还黏在上面,手已经伸向了其中一个小盒子,我自空中截住他的手腕,强行扯下,没让他碰到。

他一脸不理解。

这么难懂吗?以前也没见他用过一次,现在这是想试试新鲜玩意儿吗?

不准。

“我喜欢,”我凑到他耳边,低声道,“你不用。”

现在的零食,在原有基础上新研发出一样又一样奇奇怪怪的口味,什么香菜味,大蒜味,臭豆腐味,皮蛋味……这些奇怪的口味已经不满足于零食界,往各种各样的新世界发展了。

我瞥了一眼他面前那各种口味的货架。

这么折腾干什么呢。

不管是什么东西——

踮脚在他唇上偷亲一口,小声嘟哝着告诉他:“原味最好。”

他一怔,随后笑了起来,终于愿意放弃了。

算他识相。

拎着一大袋东西往家走的时候,路过一家面包店,他看了一眼,停了脚步:“等等。”

“我不吃面包。回去吧,脚好酸。”

他把我按在路边花坛边上坐着,道:“这里等我。”

说完就大步走进了那家面包店。

我只好待在原地等他。

头顶上树叶哗哗作响,街道上的两排路灯洒下昏黄的灯光,虫子在光下啪嗒啪嗒往上面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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