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做两年弃妇喔(3)
作者:莫霖
她先到旧金山,这才知道她嫁进庞家这两年来,竟为她烙下这样的印记!她竟然被旧金山警方列为关切人物,只因为她的前夫曾经是黑道老大。
庞政雄在娶她时就已金盆洗手,解散整个群义帮,改组成一般企业,并且凭借着他在商业经营上的专长,将新崛起的庞氏企业经营得有声有色,即便如此,在警方眼中他仍是个黑道老大,而她则是黑道老大的女人。
此外,她一辈子背在身上的案底也让她在求职时遭遇到许多的阻碍,她常常在想,这个社会好残忍,若是她自甘堕落而犯下的错也就罢了,可是许多事情她根本身不由己……
不说也罢……不说也罢……
她一路走来,竟然没有一家店敢雇用她,离开庞家将近一个月来,她就在四处觅职与不断搬家中度过。
直到五天前,她终于到了尤凯市,积蓄即将用尽,眼看就要坐吃山空,终于在一间中国餐厅看见了一丝希望。
餐厅老板是个中年妇女,开口就直指出她的过往,让她顿时傻眼,整个人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留。
「下过海?」
顾心洛一愣,抿唇不知该如何回应,「……」
「是被卖掉的吗?」
艰难的点点头,顾心洛依旧不知道如何开口承认自己的过往,难堪是她唯一的表情。
她想直接走人,不要继续坐着被人羞辱,可是她没路可走了,她需要一份工作……这好苦,真的好苦,却是她必须吞下的苦。
孰料,餐厅老板笑了笑,「我也下海过,也是被卖掉的……」
顾心洛一抬头,不可思议的看着她,顿时了解别人知道她的过往时的感觉,那种不知该说什么的感觉。
「会做菜吗?」
顾心洛赧红着脸,不好意思的摇头。
「那妳愿意做外场,送送菜吗?」
「我愿意!我愿意!」顾心洛急急说着。
「那就一言为定了,妳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上班?」
「明天……不对,今天……不对,我马上就可以开始上班。」顾心洛高兴的站起身。
餐厅老板笑了笑,「明天开始就好了……对了!妳有地方住吗?」
又是一愣,随即摇了摇头,「我刚到尤凯市,还没租到房子,等一下打算去买份报纸看看。」
「所以妳今天晚上没有地方住了?」
「对啊!」她本来打算去车站暂住一下。
这时餐厅老板突然扔出一把钥匙给她,「餐厅后面是员工宿舍,刚好还剩最后一间房,就给妳住吧!」
就这样,顾心洛在一瞬间解决了一切的问题:她找到了工作,甚至晚上不用再睡车站,幸运之神还是眷顾她的。
餐厅老板真是个好人,尽管不爱笑,但是从她那经风霜侵袭、惯于面无表情的脸上,展露了一种亲切的感觉。
她甚至还语重心长的告诉顾心洛一句话,「我被卖掉过,所以更珍惜自由之身,我也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不管有多贫穷,此生绝对不再回去。」
她说着这段话时,脸上还闪露着光芒,这一字一句都敲打在顾心洛的心上,没错,这也是她的想法。
过往的噩梦就让她留在梦中,现在她要清醒着过活,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于是她开始了新生活,每天中午十一点上工,晚上十点回家,日复一日,转眼已经工作了五天。
这里的每个人都对她很好,工作很累,却也踏实;而她也发现,老板雇用了许多与她一样的人。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有着一段泪水多于笑容的过往,可是他们都选择抛下过往,在这里开始过新的生活。
顾心洛下定了决心,她要彻底忘掉过往、忘掉庞政雄,跟过去的一切道别,人生这么漫长,没道理一直拘泥于过往。
那天下午四点,晚班即将展开,顾心洛回到宿舍稍事梳洗休息,马上就要展开晚上更繁忙的生活。
门外有着同事的大喊,「心洛,赶快下来了。」
「我知道了!」她迅速梳洗完自己,坐在镜子前打算整理自己,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有着一张不自觉带笑的面容。
她对着镜中的自己说:「今天晚上,妳也要加油喔!」
笑了笑,其实没有什么能比自立更生更让人感到满足喜悦,靠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未来,靠着双脚走出前方的路,这样的人最值得敬佩。
顾心洛拿起梳子,梳着自己的一头长发,这算是她的正字标记,这么多年来除了稍事修剪,她不曾真正剪短过,长发始终跟着她。
抓着肩侧的发丝,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理着,轻轻柔柔,仿佛在珍惜什么一般。
她想起餐厅老板的建议,虽然她不在厨房工作,但实在应该把头发盘起来;她拿起发夹想夹住头发,却住了手。
这时,半开的门走进了人,是餐厅老板。「心洛,厨房大厨烤了一只烤鸡,妳再不来吃,就只剩下鸡骨头可以啃了。」
颤抖着手放下发夹,「哦……」
餐厅老板就站在她身后,「妳要把头发盘起来吗?这样一定很好看,我帮妳弄吧!」说完,就拿起夹子打算动手帮顾心洛整理头发。
可是,顾心洛站起身,「不用了、不用了。」
「没关系,如果妳自己来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帮妳……」
「真的不用了……我不想把头发盘起来,用橡皮筋绑住就好了。」
看着她一副不想让别人碰她的头发,餐厅老板也立刻收手,「好吧!那我就不多事了,赶快下来吃烤鸡,马上就要上工了。」说完就走人。
房间内顿时只剩下顾心洛,她摇摇头,不解自己为何有此反应?她太天真了,以为自己可以彻底忘掉过去、可以展开新生活;孰料,当年他的一句话仍能影响现在的她!
在餐厅工作是一项非常辛苦的工作,面对不同种类的客人,必须拥有绝佳的耐性,而在厨房与外场跑进跑出,更必须拥有绝佳的体力。
更令人感到为难的是,不管有多累,不管遇到多难伺候的客人,一定要面带微笑,即便心里已经问候对方祖宗十八代了,嘴里还是要带着「请」、「谢谢」、「对不起」。
不过,顾心洛可说是应付得得心应手,因为她什么样的客人没看过,有些人纯粹习惯别人的阿谀奉承,妳只要对他好声好气,他大概也会乖乖的;有的人是纯粹来找碴,这种人就需要强硬对付。
有时候,附近的帮派份子会来吃饭,这时候大家就会绷紧神经,因为这群混混常常吃霸王饭,吃过了又不付钱。
老板大姊以前都不准员工跟他们吵,让他们吃完就算了,可是顾心洛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几个混混来闹一个晚上,饭钱收不到,连带其他客人也不敢来,一个晚上就亏惨了。
那天,这群混混照例点了一大堆菜,还叫了一大堆啤酒,又是喝酒又是叫嚣,餐厅内一下子所有客人全走光了。
到了晚上九点多,餐桌上已是杯盘狼藉,所有人都酒足饭饱,准备走人,看来又打算白吃白喝一顿。
顾心洛忍不住了,她向柜枱的小姐吩咐,「那一桌的帐单打给我。」
老板拦住她,「心洛,不要去。」
「大姊,」她改口叫老板为大姊,「这个问题不解决,餐厅根本开不下去,这些混帐每个礼拜来一次,我们根本吃不消。」
「我知道,但是不要跟他们斗。」
接过帐单,「看我的,我自有办法。」
顾心洛来到餐桌前,语气不卑不亢的说着,「感谢你们今天晚上光临本餐厅,所有消费一共是八百五十美元,请问是要付现还是刷卡?」
「妳说什么?!妳的脑袋有问题吗?敢跟我们收钱,知道我们是谁吗?」
「我知道,你们是附近帮派的打手。」
「知道就好,滚开!别找死。」
顾心洛笑了笑,弯下腰,「我劝你们还是付钱吧!我听说你们老大常常来我们这里吃饭,而他不是最痛恨属下到处白吃白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