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1103)

作者:南希北庆


张斐笑道:“我们检察院休息了很久,多审几日,也不打紧。”

检察院虽有谈判机制,但这个机制不是施舍,我这都已经必胜,多等几日又何妨,还能增加检察院的曝光度。

李国忠道:“我知道张检控一心为公检法和税务司着想,但是如果真判定谋反罪,也许会逼得很多人狗急跳墙,这反而不利于公检法和税务司的推广。”

张斐笑道:“李行首是熟悉我的,只要别人不针对我个人,我一般都会手下留情的,毕竟公检法刚刚建立不久。但是李行首要知道一点,此案不是我们主动提起控诉的,而是税务司,他们杀了税务司那么多税警,税务司是再三跟我们强调,就是不要给他们留任何活路。

否则的话,税务司会继续提起上诉,甚至会控诉我们检察院,以及我本人,要怪就怪他们自己不走运,惹上了税务司,他们也必须为自己的目中无人付出代价。”

李国忠直点头道:“我知道,这我都知道。他们的确是罪该万死,但是谋反罪牵连甚广,这会牵连到许多无辜的人,那到时别人会怎么看你们公检法,又会怎么看税务司。”

张斐道:“我们检察院是根据证据起诉的,我没有起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可是根据谋反条例!”

李国忠眨了眨眼,问道:“对呀!皇庭到底有没有权力,判决检察院起诉之外的人?”

张斐道:“你说了?”

李国忠道:“根据公检法的制度,皇庭是被动的,只能根据检察院的起诉名单进行判决,这是有别于之前的司法制度,根据公检法的制度来看,是没有权力判之外的人有罪。

但是根据律法条例看来,若涉及谋反罪,几乎所有人亲人都将被株连。”

张斐笑着摇摇头道:“我现在不是庭长,我的职责非常明确,我不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只能告诉你,此案是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因为税务司要所有人都血债血偿。”

李国忠似乎还在思考别的事。

张斐又道:“若无其它事,我先告辞了。”

李国忠点点头道:“慢走!张检控慢走。”

“告辞。”

张斐走后,李国忠站在原地,道:“原来如此,我之前猜测的并没有错,他还是以建设公检法和税务司为重。”

第六百八十一章 谋反案(终)

那些官员之所以紧张这谋反罪,就是因为谋反必连坐,且牵连甚广。至于说罗海个人的安危,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人在乎,因为税务司掌握他们资助吴天的确凿证据,尤其还杀了不少税警,就是不算谋反罪,多半也是死路一条啊!

但在张斐的提醒下,李国忠突然意识到一个非常大的漏洞,就是公检法与连坐制存在着一个非常尖锐的矛盾。

公检法就只看证据的,但是连坐法是看血缘和人际关系的。

公检法是不可能将双亲、邻里全部告上皇庭的,因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们都参与其中。

皇庭也不能判决起诉书上不存在的人的罪名。

旧司法制度,由于是官员主审,堂内没有与之对立的,那鞫谳二司,只是协助,或者说一种分工,鞫司负责调查,然后谳司负责依据事实检法用条,主审官根据二者陈述,做出判决。

他们有权将很多人囊括进去。

一旦涉及连坐制,必有无辜,但是这种无辜,其实是司法所认可的,在谋反罪上,就是宁杀错一千,也不放过一人。

但这是公检法制度所不允许的。

目前连坐法与公检法的制度是匹配不上的。

如果不会造成大规模牵连,就杀这些人,李国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呀!

不过李国忠暂时没有声张,这得留给后手,如果在审的过程中提出来,可能皇庭和检察院会做出控诉调整。

这得等到判了之后,再打后手。

不过这一点,很多人都还未意识到,包括王安石、司马光他们。

不过王安石是绝对支持重判的,因为京东东路的混乱,也有他们一部分功劳,他们也能用同样的招数,来对付他的新政,公检法等于是在为他扫清道路,他当然愿意乐享其成。

可是司马光、文彦博等人则对此深感忧虑。

在庭审结束后,司马光、文彦博等人去到皇城边上的一个小花园歇息,毕竟这些天的天气非常不错,他们也不喜欢待在屋里。

吕公著道:“从今日的审理来看,检察院胜诉,已经是难以逆转。但是,这回张三好像是真不打算手下留情,这倒是不像似他的作风。”

以前张三都还留有三分余地,也会从大局考虑,这也是他们非常欣赏张斐的地方,做事不能做绝。

文彦博若有所思道:“以前张斐只是一个珥笔,也可以说是一个买卖人,买卖人做事自然回留有三分余地,但如今张三已经是官员,他应该是希望借此案,进一步伸张检察院和税务司的权威。但是这么做,着实有欠考虑啊!”

司马光问道:“文公此话从何说起?”

文彦博道:“目前公检法才刚刚在京东东路建设,实力尚弱,无法掌控局势。一旦那些人全部被定为谋反罪,必会有人暗中推波助澜,将更多无辜者拉入其中,这又会导致被人抓住把柄,届时所有的责任都会算在公检法头上,只会得不偿失。”

谋反案一旦兴起,可能是控制不住的,当真就罗海几个与贼寇勾结吗?

肯定不止啊!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下面的人,肯定会大肆举报,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肯定会从中推波助澜,因为这回导致反对者越来越多,以至于局势彻底失控。

这都是套路。

司马光熟读史书,关于这种情况,他自是非常清楚,文彦博绝非是在危言耸听。不禁叹道:“可惜张三现在已不是珥笔,而是检控官,根据制度,检察院是独立的,我也不能去干预。”

文彦博哀其不争地瞧了眼司马光,其实他说这番话,还就是让司马光去干预的。

一旁的富弼是沉眉不语,心道,我到底忽略了什么?

他也认为,若因此案牵连到一些无辜之人,肯定是得不偿失,对公检法也是极为不利的,但他相信张斐不会这么做,因为张斐比任何人都看重公检法,但就目前案情来看,张斐就是将他们往死里整,摆明不给对方活路。

富弼认为这里面定有玄机。

但也正是因为他们将目光都局限于张斐的操作上,而忽略最终判决的是皇庭,所以一时也没有想明白。

只能继续等后续,毕竟官司都还未审完。

而那边张斐在拿下吴天和罗海后,立刻提速,之后的三十二人中,都是四人一组,因为他们都跟罗海差不多,只不过资助的货物可能不同,有些给钱,有些给粮,多少也不同。

在这些审理的过程中,张斐主要是强调,他们资助的多少,因为这是跟罗海最大的区别。

至于李国忠他们,还是尽心尽责,尽量强调当时京东东路的环境,强调青苗法带去的恐慌。

又审得五场,检察院控诉的三十五人终于全部出庭完。

接下来就到了结案陈词的环节。

首先,当然是控方先结案陈词。

张斐喝了一口茶水,站起身来,瞧了眼文案,道:“关于第一被告吴天,我只能说他所犯下的罪行是罄竹难书。

虽然对方一再试图将他的形容一个普通的强盗,因为在《宋刑统》的法律条文中,谋反罪是被归于‘贼盗律’。

但是,《宋刑统》对于谋反和强盗都有着非常清晰的解释。

在《宋刑统》中,谋反罪,定义是谋危社稷。其中‘谋’指得是‘故意’,只有当你有目的,且故意做出危害国家和君主的行为,才能定义为谋反罪。

而强盗罪,是依靠暴力掠夺他人财物,这种行为当然也会危害国家安全,但其目的是占有他人财物,其造成的危害,也是非常非常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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