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10)

作者:南希北庆


他没有什么上庭经验,在实习岗位上他也是干一些跑腿的活,以及财物计算。

但是这反而给他来优势。

因为他还没有形成一种程序正义的固定思维。

而他在研读古代律法时,知道古代法制思想,追求的是结果正义,而不是程序正义。

什么结果正义?

简单来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故此在堂上,他花了更多的篇幅将方大田塑造成一个恶人,而在韦阿大这边,则是大打同情牌。

而不是从司法程序上找漏洞。

从围观群众的反应来看,显然,他是非常成功的。

后世法官可以判一个人人唾骂的结果。

但是当今官员,尤其是那些正直的官员,可是不敢这么判。

因为他们更多是追求结果正义。

当然,一切也必须基于律法条例,只不过打官司的侧重点不一样。

“多谢张三哥,多谢张三哥!”

“张三哥对俺们兄弟的大恩大德,俺们兄弟一定记在心中,将来张三哥若需帮助,俺们绝不二话。”

……

出得府衙,韦家兄弟便是痛哭流涕的感谢张斐为他们讨回公道。

张斐却是一本正经地问道:“此话当真?”

韦氏兄弟先是一愣,那韦阿二突然拍着胸脯道:“张三哥尽管吩咐。”

张斐迟疑少许,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我需要二位再帮我做一回证人,我还有一个官司要打。”

韦阿二道:“啥官司?”

“就是关于阿云的官司。”

张斐道:“我与你们说过,阿云对我有救命之恩,我必须要报答她。”

韦阿二不免看向大哥,这令他有些纠结,毕竟那女人也是仇人啊!

韦阿大愣得半响,默默地点了下头,答应了下来。

经过方才那场论辩,他倒也不是非常记恨阿云。

正当这时,那刘海突然走了过来,道:“张三,我们知州有事找你。”

张斐笑道:“真是巧了,我也有事要与知州谈。”

他又向韦氏兄弟道:“你们先回旅舍,待我回来,我们再详谈。”

言罢,他便与刘海返回官衙。

……

“小民张三,见过知州。”

“张三,你可知本官这番找你来是为何事吗?”

许遵面无表情地问道。

张斐稍一沉吟,又瞄了眼许遵,摇摇头道:“小民不知。”

许遵哼道:“你难道忘记你还欠本官的钱吗?”

催债?哇……你这也忒抠门了吧!张斐哪里还有方才那般意气风发,讪讪道:“是,小民还欠知州两贯钱,但是……但是小民如今没有钱,还望知州放宽几日。”

“没钱。”

许遵审视了张斐一番,道:“你为韦氏兄弟赢得五十亩田地,难道就没有索要报酬?”

张斐眨了眨眼:“什……什么?这做好事还能拿报酬吗?”

一旁的徐元气不打一处来,道:“你这厮还在这装傻充愣,你方才算的那笔账,可真是令我都刮目相看,我审案多年,就没有见过这么详细的账目,你会不知道索要报酬?”

张斐道:“小民只是一心为韦氏兄弟寻求合理的赔偿,并未向他们索要分毫报酬。”

许遵问道:“当真?”

张斐道:“小民怎敢欺瞒知州,小民也不敢赖知州的账,若是有钱,岂敢不还。”

许遵审视他一番后,点点头道:“好吧!那本官就再宽限你几日。”

“多谢知州。”

张斐拱手一礼,突然道:“正好,小民有一状纸要呈于知州。”

此话一出,徐元、刘海等人当即就傻眼。

你家是批发状纸的吧。

唯独许遵并不感到意外,但他皱着眉头,故作不满道:“你这状告得是没完没了了呀!”

张斐解释道:“倒不是新案,而是关于阿云谋杀一案。”

许遵哦了一声:“又是免所因之罪?”

张斐忙摇摇头道:“不是的,只是基于方大田伤人一案,小民认为已经有足够理由重新审视阿云的动机,以及她是否真有害人之心,若无害人之心,自无谋杀之意。”

许遵暗自一喜。

徐元也明白过来,当即驳斥道:“就算阿云是被迫所为,她谋杀之罪也无可争辩。”

张斐立刻道:“可是小民认为阿云其实并未谋杀之心,她前去伤害韦阿大,实乃一番好意,只不过用错了方法,同时此案有出现的证人。”

“新得证人?”徐元问道:“什么证人?”

此案涉及的人很少,怎么可能还有新得证人。

张斐回答道:“就是此案的受害者韦阿大。”

“韦阿大?”徐元一惊,“你说韦阿大要为阿云作证?”

“是的。”

徐元、许遵相视一眼。

如果韦阿大要为阿云作证,那他绝对是新证人。

但这有些离谱啊!

张斐道:“由于韦阿大将会提供新得证词,故此小民认为阿云最多只能判防卫过当之罪。”

“防卫过当?”

徐元认为这张三已疯,之前提到的免所因之罪,还是有理可循的,只不过他是在钻律法的空子,但他估计大理寺、刑部那边是不可能答应的。

如今他却要做防卫过当辩护。

这怎么可能。

防卫到跑到别人家去杀人?

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面对徐元的不解,张斐却是一本正经道:“是的,阿云绝对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之一,官府应该还其公道。”

许遵心中暗喜,嘴上却道:“你先将状纸呈上。”

“是。”

徐元岂不知许遵在想什么,他甚至认为,这二人早有勾结,但是他不赞成许遵纠缠此案,可是韦阿大如果成为新的证人,那就有足够翻案的理由,突然,他灵机一动,道:“且慢!知州,此乃翻案,知州若要受理此案,也应避嫌,另择官员来审。”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

宋朝对于翻案有着明文规定,名为“翻异别勘”。

简单来说,如果罪犯要推翻口供,或者不服判决,且情节严重者,那么就必须换其它官员来审理此案。

此案人命关天,肯定属于情节严重。

虽然许遵也不服大理寺的判决,但那属于司法部门内部的争执,但如果张斐上诉,那绝对属于“翻异别勘”。

其实徐元这么说,还是为了保护许遵,因为许遵不过是京官挂职登州,过不了多久,就得回京城,犯不着为此案,而令自己的前途不明。

“换人审理?”

张斐心下一惊。

这古代判案,人才是关键,法只是其次,他为什么这么嚣张,那完全就是许遵纵容出来的结果。

换个人的话,估计还没有审,就先抓着他一顿板子。

动不动就告状,绝逼是刁民。

许遵瞄了眼张斐,点头道:“不错,根据我朝制度而言,你若要翻案,就必须换人来审,你还告吗?”

这眼神中还透着一丝挑衅。

都已经到了这一步,这不进行下去,如何能行。张斐笑道:“天日昭昭,小民无惧。不过小民有一个要求。”

许遵问道:“什么要求?”

张斐道:“就是如今日一样,公开审理。”

许遵沉吟半响,只道:“你先退下吧。”

“小民告退。”

张斐退下之后,许遵又仔细审视了一番状纸,突然道:“刘海。”

“知州有何吩咐?”刘海急忙忙站出来。

许遵道:“你去请曹提刑过府一趟。”

刘海是极其不愿地点点头,“是,下官这就去请。”

这登州府衙就已经是州府最高行政加司法部门,不可能再转交给县一级,故此也只能转交给刑狱司。

而且刑狱司职责也就是掌管各路刑狱,并且拥有督查、提审的权力。

在州府、县衙判决之后,刑狱司若觉得不妥,可以重新再审,要知道刑狱司可是直接对皇帝负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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