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煞孤星的小夫郎(55)
作者:茶查查
“嗯。”对他的话,裴厌没有任何异议。
看一眼天色,顾兰时又道:“眼下还早,不过你赶了路,饿不饿?饿的话我现在就做。”
“好。”裴厌轻微点头,他话不多,不过每次顾兰时说话时都认真听着。
“行,我把馒头都热好了,闷在锅里,这会儿估计还有余温,不过都初夏了,吃温的刚好,还有热汤呢,不怕凉。”顾兰时边说边挽袖子往灶房走。
因水缸在灶房,裴厌一路跟在他后面,舀了水就在灶房门口洗手。
顾兰时揭开锅盖取馒头,说:“只有一口锅,到底紧促些,只能一样一样做。”
裴厌将野澡珠在手里搓出白沫,闻言想了一下开口:“改天我再去买一口。”
顾兰时蹲在灶前将捂住的灶火慢慢拨开,一点火星明灭不定,他放一点草绒在上面,轻轻吹几口气,反复几次才将灶火燃起来。
听见裴厌的话,他有心想知道还余多少钱,但因两人还不是太熟悉,往灶底添了几根柴火后,才挠挠脸站起身,问道:“咱们还有多少钱?”
裴厌蹲在灶房门口洗手的动作很慢,和往日有点不同,直到顾兰时问他,像是才想起洗掉手上的白沫,边洗边抬起头说:“散碎银两还有六两六钱,铜板一共一百二十七枚。”
每一文钱都是从他手里出去的,他记性又好,对数目很清楚。
顾兰时有点没料到,乡下人家省吃俭用的话,一年差不多就三四两银子的用度,六两,足够一年半的花销。
他心里有了底,还好,比自己之前想的几钱银子好多了,最起码没有饿肚子的烦恼,有这点钱撑着,这一年怎么都能找点营生去挣。
“如今一口锅大概多钱?”他系好襜衣问道。
裴厌捋掉手上的水珠站起来,说:“应该在三钱。”
顾兰时往锅里舀水,又道:“买一口的话做饭方便,吃好了人才能干活,要不,就买了。”
“嗯。”裴厌刚才就有了这个打算。
“我看院里种了扁豆,用酱汁和辣椒碎一起闷着好吃,可我瞧了,没有酱。”顾兰时笑着继续说:“你要是想吃,少买一点回来我给你做。”
“好,等下吃完我就去买。”裴厌站在灶房门口没走,隔壁清水村就有酿酱的,不用跑远。
他一个人住惯了,突然多个人围着他说话做饭有点不自在,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薄唇微抿有点无措。
顾兰时一抬眼就看见他跟门神一样站着,眼神对上后,莫名就明白过来,他犹豫一下,问道:“要不,你来烧火?”
汉子大多都不上灶,在家里时他爹和狗儿不常进灶房,没想到裴厌径直进来了。
也是,裴厌连面条都会做,对上灶这事自然不会抵触,甚至会卧荷包蛋,就是手艺不太好,蛋给散了。
该说的话像是说完了,顾兰时没找到闲话讲,灶房里只有燃烧的柴火发出噼啪响,直到锅里水滚开后,他回过神赶紧忙碌起来。
热腾腾香喷喷的生汆丸子汤用老碗装了一大碗,丸子舀完了,锅底还剩一点汤,因是肉汤,顾兰时没舍得扔,侧身看一眼灶底的火,吩咐裴厌不用再添柴了,随后他将切好的春菜全部倒进肉汤里煮。
春菜好熟,滚一滚就能吃了,他连汤舀上来,又是一大碗,菜色鲜绿肉汤浮油,看着就馋人。
乡下人种地干活费体力,吃得也就多,家里碗都大些,不然一碗不够吃的。
有油水荤腥的一顿饭称得上丰盛,裴厌坐下后没说话,拿起馒头闷头吃,无论肉丸子还是春菜都不挑。
他做饭就那么回事,这两年哪里有人给他汆丸子做汤,自己也不会汆肉丸,这会儿觉得连煮出来的春菜都比平时好吃。
做的饭有人爱吃,顾兰时笑眯眯弯起眼睛,自己也尝一口肉丸子,还行,算得上松嫩,于是心里那点紧张消弭,不再怕饭菜没做好。
饭后,他看着干干净净的两个大碗又笑了。
装丸子汤用的老碗,又深又大,肉丸也多,他原本想着这一顿肯定吃不完,下午热一热还能再吃,没想到裴厌连肉汤都喝完了,一点没剩,饭量确实大。
这下顾兰时心里有了底,以后做饭有数了。
见菜碗碗底还有一点汤水,他和裴厌都吃饱了,就掰了半个糙馒头将汤汁吸干,见院里没有狗食盆,问道:“没个旧盆给它用?”
裴厌端着空碗要进灶房,摇摇头说:“没,扔给它就行了。”
大黑狗看见他手里拿着糙馒头,一骨碌从地上起来,没敢上前,摇着尾巴盯着馒头看。
顾兰时照着话将馒头扔过去,又好奇问道:“那它喝水用什么?”
他家养狗还算上心,弄个旧木盆给狗用,饿了倒饭渴了倒水。
裴厌将碗筷放进添好水的锅里,说道:“去河边,有时下雨就在水坑里喝。”
和村里其他狗差不多,顾兰时点点头,挽起袖子要进来洗碗,开口道:“那要是锁了门让它看家,天热的话渴了怎么办?”
裴厌已经伸手进锅里洗碗,沉默一下说:“没想过,我回来开门它就跑去河边喝水。”
顾兰时想接过手洗碗,但裴厌没给他,知道眼前人的脾气,他没多坚持,在旁边笑着说:“那还是给它找个东西用,小点的也行,往后天慢慢热了。”
“嗯。”裴厌低头用丝瓜络刷碗,想起院里有个树墩,不如把中间挖开,留出倒水倒食的空子,和木盆是一样的。
说实话,顾兰时没见过哪个汉子会洗碗,对裴厌的熟练终究有几分惊讶,站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
他用葫芦瓢舀水帮着冲干净碗筷,想起黑狗脏成那样,看一眼门外,太阳挺大的,开口道:“狗有点脏了,我看它身上毛都打结了,不如趁天气好,到河边你按住了,我给洗洗。”
第44章
出了后山地段往左边拐,大约十五丈就到了河边,顾兰时最先看见用石头垒出来的浅池子,边沿处有几块平坦的青石,连水底都铺了大小不一的白石头,河沙被盖在下面,水流比别处清澈多了,瞧着就干净。
这一看就是人弄出来的,并非天然,他有点惊奇,转头问道:“这是你弄的?”
裴厌点头,说:“河道那边水流湍急,将水引过来,在这儿洗衣裳方便,不用跑远。”
“好厉害。”顾兰时没忍住夸道,眼睛都亮了。
村里没井的人家都要在河边洗衣裳,平时还好,一到夏天太热,都抢着挑有树荫的平缓地儿,在这里弄一个石头池子,头顶有树荫遮蔽,而且水也干净,不用担心泥沙翻滚,这里离村子又远,况且是裴厌自己挖出来的,不会有人过来争抢。
长这么大很少被称赞,裴厌一愣,神思渐渐飘远,始终想不起来上一次被人夸是什么时候。
以前从不在意这些,此时他心中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若隐若现,想忽略掉这种陌生的情绪,可心底又忍不住有点高兴。
说厉害,其实只是费力气挖个坑,再把石头搬过来,搁在其他人,指不定会笑他傻,还费了好几天工夫,哪里不能洗衣服?
在他愣神的时候,顾兰时把手里装了野澡珠的小篮子放在地上,自己挽起裤管,他不下水,但洗狗肯定会溅出来水迹。
喜悦的心情对裴厌来说有点陌生也有点疏离,世间万物、世人千般模样在他眼中都是疏远的,连他自己都知道,自己好似一潭死水,很少能对别的人和事感兴趣。
他甚至不能很好的应对,垂下眼眸当做没听到。
见顾兰时挽起两条裤管,露出白生生的小腿,他视线极为不自然地挪开,喉结微动,掩饰了心中那份不平静,说:“挑水也能在这里,在上游打水就行。”
“好,我知道了,以后就在这里打水,干净。”顾兰时笑吟吟的,丝毫没在意自己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