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派亲爹,仗崽欺人(2)
书中把他称为恶魔之父。恶魔之父的血在黑市当中,100毫升售价五百金。而黑市里未被污染过的童·男童女的血才只卖十金。
闻聆神色未动,心里晦暗一片,他不会让自己走上这样的命运。
今天是小说中的世界日,按照时间线,离开王宫的第三天,恶魔就会出生。
他不能离开能克制恶魔的王宫。
得打消这家伙的疑心,闻聆偷觑金毛两眼,见他有不耐烦的迹象,便迅速在心里过了几个剧本,拍定了一个柔弱爱哭想麻雀变凤凰的小白脸戏码。
金毛是个傲慢自大的人,在他面前软弱,才能让他得到被服从的满足,对自己放松警惕,而且也不会让原主的性格突变。
闻聆支支吾吾:“可是我……”
一年一度的世界日庆典上会有很多可口的猎物,金毛吸血鬼一点儿也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个蠢货身上。金毛扭头翻了白眼,捏着鼻子,用很是夸张的语气劝说闻聆。
“你不会想参加这个宴会吧?听我一句劝,那些人参加了宴会,王也不会看上他们。你有最大的依仗——”金毛暗示地指指闻聆的肚子,“这是王唯一的血脉。只要有他,身份、地位都是你的,别人抢也抢不走。你难道想要你未出世的孩子和你一起死在这里?”
平心而论,金毛这番话演得到声泪俱下,似真得为闻聆着想。
可惜跟他拼演技?这世上会演的,除了演员,还有骗子。
从三岁被拐卖起,他就跟着老渣(即人贩子)扮演可怜残疾儿童骗取路人同情行乞。冬三月夏三伏,没要到钱,老渣连剩饭都不给一口。
闻聆潸然泪下:“不,不要。我会和我的孩子马上走!”
他低头温柔抚摸肚子,垂下的一缕青丝挡住他漆亮清明的双眸,楚楚可怜,像只受惊的吓坏了的小鹿,眼眶微红,眼中有几滴晶莹的泪水将落未落,惹人怜爱。
这是闻聆研究过的最容易博得同情的姿态。
一丝怀疑消散。男人放下心,看来是自己多疑了。这种只会叽叽哇哇哭泣的软蛋蠢得连演戏都是撇脚的。
闻聆并没有忘记原主对血族之王的痴迷,所以又期期艾艾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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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等我回来,能够见到王吗?”
金发血族露出微笑。
“当然,如你所愿。”去到地狱见面吧。
闻聆裹着厚厚大衣,消失在昏黄的灯光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之中。等到背后属于金毛的视线消失时,闻聆停下脚步。
只剩他自己了。
再忍不下去。不顾天寒地冻,掀开自己的衣服,将有些凸起的肚皮公然暴露在冷空气当中。皮肤一暴露出来,立刻起了鸡皮疙瘩。
大冬天干这种事,傻了吧?路人不能理解这种弱智行为,纷纷侧目,投以看智障的表情。
闻聆脸皮厚,没管路人眼神。
隔着肚皮,隐隐能看出小恶魔尖利的爪子跃跃欲试,试图撕开肚皮爬出来。他不过才离开王宫一百多米,恶魔的生长速度就快了这么多。
痛死了,他冷汗津津。闻聆一爪子呼噜上去,把小恶魔作恶的爪子拍了回去。
“不许乱动,听到没!”闻聆阴狠狠威胁,牙齿缝里都塞满了寒气,“再乱动,咱父子俩要死一起死!我要是现在死了,你还有命吗?”
恶魔:“……”
大概是没想到自己这位生父突然变得这么头铁,小恶魔还真的被凶住了。尖利的爪子终于不再试图抓破肚皮,收起爪爪,乖顺地缩了回去。他还是能够感觉到威胁的。如果母体身体,那他现在就会和母体一起死去。
无论以后多强大,在肚子里,他也只不过是团未成形的肉块。
一直以来,原主都是容忍和忍耐。再疼再痛,仿佛被全身撕裂,也没有半句怨言。或者说,他是真的把肚子里的当作他的孩子。
但闻聆不会。
他绝算不上好人。
三岁被拐,行街乞讨。七岁赌场做托,被推出来做替死鬼砍了手指。十四岁和人摆仙人跳,被警方一锅端下。其他人进监狱,他则送到了少管所进行教育改造。
一番改造后,闻聆洗心革面,找了正经事做。先是凭借以前学过一点变戏法,在戏院找了活。但二十一世界变戏法不够时髦,他又跟人学起魔术。仗着有一张漂亮俊俏的脸,倒是有不少女性粉丝。
三岁到二十三岁。
二十年教会闻聆的不是天真温和。他只知道人欺软怕硬。越软就越被欺负,你硬气人家就怂。
对付这种坏崽,那就得靠棍棒教育。
但人又很奇怪。自己可以是坏人,却要求身边的人是好人。闻聆想着肚子里这个崽,已经订好了一堆改造恶魔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