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娇靥(47)
几十抬的大红木箱从王府送过来,密密麻麻的聘礼单子写了七八页,但据王府的管家说,这连三成都不足。
不出两个时辰,北越王府的阔绰就传遍了整个荷京。
到处都有人说荆家的小女儿好福气,得了个最上乘的如意郎君。
“呦,都要成亲了,怎么还有功夫来看我?”
霍平芜正笑吟吟地逗狗,抬头就望见樊封提了只烧鸡走过来。
素色的荷叶包被稳稳丢到桌上,发出一声闷闷的声响。
其余的,就是弥漫了满院的诱人香气。
瞅见是城东那家的招牌货,霍平芜立刻来了兴致,丢开狗尾巴草就小步跑过来,一边拆荷叶一边说:“怎么,来要你家旺财?我还以为你得了新欢就把人家忘了呢。”
冷冷瞥了他一眼,樊封道:“它什么时候又改名了?”
利索地扯下一只鸡腿,霍平芜忙着大快朵颐,只含糊不清地说:“反正它来我这里就叫旺财。”
没理会他的□□,樊封慢条斯理地偏头朝“旺财”看去,果然瞧见黑不溜秋的大家伙正美滋滋地朝他摇尾巴,看来想念回家很久了。
他单膝蹲下,大手在“旺财”的额上摸了两下,嘴角难得瞧见一抹弧度:“看来你在这里过得还挺滋润。”
“旺财”不会说话,只嗷嗷叫了两声,胡乱摇晃的尾巴扇出来几阵风。
这只狗他养了四年,若不是为了那只从灵阑寺捡回去的猫儿,倒真不舍得送到霍平芜这儿来。
收回手,他站起身,可不等开口,就听见吃鸡腿的人好奇地问:“说起来,我怎么听闻太师府的三姑娘是个自幼怕狗的,你确定要把它牵回去?、
“不牵回去,难道留给你耍?”
又乜他一眼,樊封取来颈环和绳索,拇指无意间擦过金色项圈最中间的宝石,上面明晃晃地雕着“玄牙”二字。
这才是它真正的名字,是当年樊封翻遍了几本典籍特地选出来的。
与那只从灵阑寺捡回去的狸奴不同,这只威风凛凛的xx犬是师父当年特地送的,还美其名曰说他性子太孤僻,万一将来孤寡一生,身边总要跟个能出点动静的。
孤寡吗……
樊封不自觉勾勾嘴角,心口升腾出一股暖暖的软泉。
脑海中浮现她第一次见到玄牙时的惊慌,细细算来,樊封心里也有些没底。
“嗷呜——”
想得正深,手背触上一片温柔,视线挪过去,才发现是这黏人的大犬正用脑袋蹭自己。
真是的,明明生得比谁都凶,却是个身边不能离人的。
他苦笑,牵绳索的手紧了两分,已经下定了决心。
目送一人一狗离开,霍平芜啃烧鸡的动作慢下来,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极为不适应。
默默放下鸡翅膀,他看向守在院门口的小厮,挑眉:“手里拿的什么?”
小厮战战兢兢地走过来:“刚刚有人来送信,说是给您的。”
土黄色的信封被送至跟前,墨渍漆黑,封皮上只落了几个单调的字,值得他多看两眼的,也就是那几个字,刚巧是他的乳名。
他翻了个白眼,冷冷一哂,抬手接过信纸,三两下就将其拆开。
简短的几行字很快便看完了,霍平芜的面色也愈加刺骨。
果然是他的好兄长,能做出这样的事,倒也算不上稀罕。只可惜,他高估了启国在他心中的地位。
想让他为了轻飘飘的一句“得以归家”而背叛樊封,这念头可比他长得美多了。
嘲弄地哼笑一声,二指夹住信,很干脆地朝婀娜的烛光走去。细碎的声响传来,灭得也快,手掌大小的昏黄纸张顿时化为灰烬。
一旁的小厮不敢吱声,只凝着翩翩郎君的脊背发呆。
忽的,面前人转过身来,二人的目光不巧地相碰。
他粲然一笑,像个纯善的孩童:“嗯?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
赐婚后的第六日,王府与太师府过了三书六礼,拟定好了婚期。
这天,刚好是千灯节。
“这走线做工,果真是宫内的绣艺。”
明芙一来,就被摆在房中正中间的赤红色嫁衣吸引了注意,津津有味地在嫁衣边上绕了四五圈。一会儿盯着袖口上的连理缠枝花看个不停,一会儿又被对襟领口处的牡丹纹赞不绝口。
反观嫁衣的主人,荆微骊倒是在边上闲闲一坐,一只手撑住半个下颌,雪白如脆藕的小臂露出来,美人面上还沾染了点氤氲气。
红唇妖娆,她淡淡开口:“你来找我,就是为了看衣服的啊?”
终于舍得挪开视线,明芙笑笑:“怎么,还有人吃自己嫁衣的醋啊?我自然是来看你的,可来都来了,让我长番见识也不为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