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糖(246)
季童心想:嗯也是,今晚菜是沈含烟买的,饭是沈含烟做的,她白吃一顿还不帮着洗碗,有点太说不过去了。
季童洗碗时一个都没有打碎。
她发现沈含烟这个人,也不知是做事太求快还是怎么,稳重中意外有点毛躁,比如走路偶尔摔跤,洗碗时偶尔打碎碗。
可是妈的,为什么她连这些毛躁的毛病都觉得可爱,好像让沈含烟整个人变得更加鲜活了起来。
季童洗碗的时候沈含烟并没在厨房陪着。
季童洗完碗走出厨房,看到沈含烟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季童瞟了眼,发现她在看一部纪录片,关于博物馆的文物。
这真是些很奇妙的东西,穿越千年时光而来,那时的人就算再长寿,也早已血肉都灰飞烟灭,唯独这些器物,穿过大浪淘沙般的时光洗涤留存了下来。
季童忽然想:不知世界上,有没有什么能比这些器物存在的更长远?
当她发现沈含烟在看着她的时候,暂且收回了思绪:“我走了。”
沈含烟:“你买的薯片还没吃。”
哦对,她差点忘了她刚才在小女孩羡慕的目光中,趾高气昂拿了一包薯片。
此时正放在沈含烟面前的茶几上。
季童走到沈含烟身边坐下,刚要拿起薯片的时候,薯片被沈含烟拿走了。
沈含烟撕开包装,一股气泡水混着荔枝的香味飘出来。对,季童还是连薯片都爱甜口的。
沈含烟拿了一片,送到季童嘴边,就像季童刚才喂她吃排骨那样。
季童张嘴,把薯片咬进去。
可沈含烟的手指还晃在她嘴边,那么纤长,纤长而莹白,今天下午在K大的洗手间隔间里,有那么一瞬间,她那么想被它深入。
季童一低头,把沈含烟的手指含进了嘴里。
吮着它,舔着它,用舌头来回来去的包裹它,用舌尖不停的剐蹭它,她满脑子都是下午在洗手间隔间里的的想象,她不知道沈含烟为什么不要她。
直到把沈含烟手指上的薯片粉舔了个干干净净,她才把沈含烟的手指吐出来。
沈含烟的手指在客厅顶灯下闪闪发光,上面都是季童的口水。
沈含烟看着自己的手指说:“季童,其实你比自己想象的色你知道么?”
明知沈含烟这是在“报复”她刚才那句,季童的脸还是红了。
她一下子站起来:“我走了。”
沈含烟视线移向那包薯片。
季童一下子抓过那包薯片:“我带走吃。”
沈含烟点点头:“好。”
季童带着她的甜口薯片从沈含烟家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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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童一路跑出沈含烟家的小区,才停在路边喘了好一会儿气,摸出手机给季唯民打了个电话:“你在哪?”
季唯民疲惫的声音传来:“在公司开会。”
这是不是季唯民开始变老的另一个标志?
季童记得,季唯民以前无论有多忙,打电话时的声音永远那么精神,好像永远不会累。季童甚至讽刺的想,季唯民的精力甚至好到他能跟那么多女人纠缠,也不会累。
季童:“我来找你一趟。”
季唯民顿了顿:“有什么事不能在电话里说么?”
很明显的回避。
到现在,季童很清楚为什么她在英国读大学的后半段,季唯民开始回避她了。
从邓凯给出的信息来看,季唯民那时已经动心要跟汪晨生个孩子,汪晨也开始游说季唯民把公司资产转到她名下。
季唯民应该是动了这个心思的。
他又一次抛弃了季童,就像季童从小到大,无数次一个人站在花园或窗口,看季唯民跟不同的女人离去,一次又一次的抛弃了她一样。
只不过汪晨应该没想到,沈含烟会“杀”回季唯民身边。
她甚至无需像汪晨那样投入太多“成本”,已足以勾起季唯民与自我青春相关的情愫。
季唯民更属意能给他一个家的汪晨,还是沈含烟?
季童还不确定,但她决定先解决汪晨,至少沈含烟有把柄在她手里,要好一点。
只是沈含烟有把柄在她手里吗?
其实连她自己也说不清。
她在电话里固执的跟季唯民说:“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当面说,很重要。”
然后她就把电话挂了,打了辆车,到季唯民公司楼下的咖啡馆。
她点了杯加了很多奶和枫糖的拿铁,甜到已经喝不出什么咖啡的风味,抿一口,唇边沾着一圈白胡子向窗外望去。
窗外一整栋写字楼都是季唯民的,暗蓝色的玻璃在夜色和灯光下,像未来巨兽的鳞片,壮观而漂亮。
白家以前公司的写字楼没这么气派,是季唯民把公司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