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女主大获全胜(26)
这么一来二去,她在无形间融入了该名外援的生活。
其实看到这里,小王有些想点叉叉退出去了,甭管是捏造还是现实,这个翻译的故事和她现在的处境大不相同。
栗大小姐才不是必须依赖她才能存活,是她自己多事见不得人家活得这样敷衍、这样糟糕。
然而,帖子提到了一个细节,又将小王的兴趣拉了回去——
「俗话说得好:
抓住一个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这俗话虽然忒俗了点儿,但楼主亲鉴,古人诚不欺!!
就拿我家那位来说,外国人不是都把我们吃的臭豆腐、醉蟹、皮蛋之类当成黑暗料理么?
他吃了小半块皮蛋后果真吐出来了,说这什么臭熏熏的玩意儿!
我就非不信邪,费尽洪荒之力研究了一道石锅皮蛋虾滑,你们猜怎么着?
我们结婚三年了,到现在他还是每天每天缠着我问,什么时候给他做,百吃不厌!!」
石锅皮蛋虾滑?
王语非一下把眼睛瞪圆溜了,混沌的大脑像被雨刷器扫过一样,突然一片敞亮。
用皮蛋钓金龟婿什么的,还真是闻所未闻啊......
不过人老外似乎就吃这一套!
小王细细思量之下,尽管她和这个小翻译的出发点不同,但为着让吃个饭跟小鸡啄米似的栗总能多吃两口,她也确实应该做些讨喜的菜色,包含“新意”和“心意”这两层。
消除心事一桩。
打了个睡意浓浓的哈欠后,王语非开始做那每日例行之功课。
「10.21 周四」
刚起了个头,笔触滞涩得令小王不知道往下写啥好,因为今天发生的事没有哪件能够彰显栗总对她的爱意,难道是立项之初,她的调研课题就设错了?
她或许太过偏信栗二小姐一家之言,没准人家栗总对她压根儿就没意思。
唔,不论如何,还是照实记录为好。小王将本子翻到最后一页,如果是反面例子,那就反过来记吧。
「10.21 周四
栗总指出我在马桶圈上掉的头发并让我清理,
我不小心用了她的碗,她说直接丢掉就好,
她让我买车内吸尘器,暗讽我脱发。
我今天搬去她家住了,她的意思是给我提供一个高效的工作环境。
晚上她好像(?)没吃我做的菜,
冷漠是一方面,今天我还发现她有点毒舌。」
一气呵成地写完,小王自己都笑了。
瞧!记下一个人的缺点果然比挖掘一个人的优点容易太多!
昨天她绞尽脑汁写了三行短句,今天她信手拈来六行长句,还是在省略了很多细节和感受的基础上。
把这些关于栗大小姐好的、不好的全记录下来,还是挺有趣的。
夜已深。
城市的灯火渐渐消寂下来,宛若一只累极合眼的巨兽,王语非也跟着一道入睡……
......
一回生二回熟。
这一夜,栗玦家的客厅对她而言已经成为熟悉的阵地。
王语非呼呼酣睡之下,元气哗哗积攒。
晨光熹微,悄悄渗过窗帘。
耳边忽然传来“嗡嗡”的声响,她艰难地眯出一条眼缝儿,长臂一横捞过茶几上的手机,却发现毫无振动感。
好像不是手机上调的闹钟在响。
王语非立起上半身侧耳倾听,似乎声源离她有着一段距离,难道是栗总的闹钟响了?
瞌睡虫在身体各处流窜,尤以一双沉重的眼皮最受戕害,因而王语非顺从心中那股最原始的渴望,再度栽倒在枕头上。
她把身上的被子揉成一团盖到脑袋上,以阻隔这持续不断恼人的振动。
意识逐渐飘远,就在她昏睡过去的前一秒,耳畔撞进一道如鬼似魅的女声——
“会有人睡相不好到要把自己闷死么?”
如此阴恻恻的口气,非栗玦莫属!
即使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小王也能迅速分辨出来。
她嗖地一下翻身而起,顶着一头乱发和一双迷迷瞪瞪睁不开的眼睛说:“刚才有声音,我想再睡一会儿所以才蒙着被子的。”
“抱歉,我以后会注意的。”栗玦双手攀着沙发靠背,微微偏头,望向王语非的目光幽邃深沉,仿佛她俩现在正在高谈阔论什么国家大事似的。
诶??
栗总刚才是在向她道歉吧?!
这下,那些贪婪地啃食着小王意志的瞌睡虫全被赶跑了。
她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显出十足的错愕。
她听见栗总这样对她解释:“你刚才说的声音是我在用电动牙刷刷牙。以后我会等你起了之后再洗漱。”
“啊,那个......”
王语非一个顺嘴,刚想溜出一句“不用了”,但转念一想,凡事不能只有她单方面地迁就栗大小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