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家妻变暴君+番外(154)
“才不是契丹猛,是汴梁太弱了,别说打不过契丹了,连当年龟缩到交州的割据势力,都打不过,打了两次都没收复交州,现在还承认他们独立立国。”
“区区交州都打不过?还承认他们独立???我越国就不该送给周国!”
“管他契丹怎么样呢,这都快十年了,我越地居然是整个周国最富裕的地方,当年谁输谁赢,还真说不定,太可惜了。”
“不可惜,为了咱百姓,也没法。”
“天时、地利、人和,十年前,咱大越占天时么?不仅不占,一个千古不遇的地震下来,虚了两年才重振,而地利就更别提了,西边的荆楚要塞被吴国占着,吴国却被打的像剁瓜切菜似的,百万大军就像在逛街,想进来就进来,而北边、自古守江必守淮,咱也不占,只占个‘人和’,成就不了逐鹿中原的大业。”
……
幼帝默默喝了几杯茶,吃了几口菜,便起身离开食肆。
他知道自己不如父皇骁勇有为,只是父皇走的太突然了,他一点准备都没有,就上位了,还几番差点被禁军兵变篡朝,险险才平定下去。
八年,才坐稳这个位置,为防再生兵变内乱,就不能拥兵太多,却又导致几番出征,却遭接连惨败,实在太难平衡。
父皇给他留了遗诏——
越地叶氏若仍有民心,为了周国大一统之稳定、避免中原再生分裂,效以吴地徐氏,除之。
……
五月一日,临安。
五十一岁的叶秋风坐在藤椅上,脸上的神情略显安详。
她柔和着目光,看向院内的园林,花暮雨正跟阿父叶琛一起,采摘些花瓣来泡茶。
未几,府邸门外传来一些脚步声,她抬头望向家门口,瞧见三名身穿绯色官袍的人,各捧着一个红布盖着的托盘,微笑着走进院内。
“使君大人,陛下得知今日乃大人的生辰,特赐岁宴,令我三人陪伴祝岁。”
叶秋风淡然微笑着站起身,待他们将带来的东西放到朱案上后,轻捻起红布。
中间那红布,盖着的是一坛酒,左右则是金子。
“年纪大了,喜欢安静,就不劳三位陪伴了。”
“明早再来吧,来喝杯茶。”
三人能听懂画外音,便拱手行礼,离开府邸。
花暮雨微笑着走过来,揽着她的手臂:
“今日不仅是你的生辰,还是你娶我的大喜日子。”
“夫人,这十年,您开心吗?”叶秋风摸着她的脸,这触感,叫人心生不舍和贪恋。
“开心,不仅这十年开心,如今回想诸多过往,哪怕是被你气的那些过往,这般去回想,也感觉别样的开心。”
“那就好,希望此生,算是让你幸福了。”
叶秋风单手拎起那坛酒,牵着花暮雨走入寝房,又吩咐家中掌厨过来。
“蒸些夫人爱吃的虾饺端来,还有蒸排骨、蒜蓉炒春盘、清蒸石斑鱼,”顿了顿,叶秋风又对她问道:
“还想吃什么?”
“泡一壶玉祯爱喝的柑橼刺玫茶来。”
两人一起吃了最后一顿饭,夜深之后,相互褪下衣物,手牵着手躺在床上,闲聊了许多,多是关于过往的。
“秋风啊,你不觉得马鲛鱼很难吃么?后来尝了几次,不论如何烹制,都还是不喜欢那味道。”
“你也知道我是饭桶,能吃的我都吃。”
花暮雨嗤嗤的笑,紧了紧攥她的手,然后侧过身来,珍惜地凝视她的脸。
叶秋风的身子还挺硬朗的,也不驼背,身姿笔直,但明显有老去的迹象。
眼角长了皱纹,皮肤也略松弛了些,以至她笑的时候,眉眼更弯弯的。
颧骨也比年轻时凸显了些,腮帮子的肉略有点耷拉,已说不上好看了,但仍有好看的地方——
她笑的时候,酒窝连着侧颊处会有一道褶,那道褶将她的笑容,衬托地更明显,好像她总是很开心似的。
叶秋风轻抚着她的脸,情不自禁时,会亲她一下,亲完了还抿着嘴笑,羞意淡淡地写在眼神里,与情意融合,这眼神是只有花暮雨能看到的,哪怕是在外,花暮雨有时会嫌她总这般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叫她收敛些,她也不知怎么收。
凝视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暮雨,若有来生,你希望来生的自己,过怎样的生活,或生在怎样的人家?我若是能找到你,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么?”
“你不觉得你这辈子因为我,活的很累么。”
“不累,还很有意思,很有奔头,因为有光塔,你就是我的光塔,商船远航时很容易迷失方向,于是只能在海上茫然的漂着,后来为了不迷失方向,我们路过一些露出海面的礁盘时,会在礁盘上用石头堆摞起高高的石塔,石塔上固定一盏长明灯,昼则看旗,夜则看灯,你在,我就不会迷路,你就是我的来路和去处,若有来生,我还想找到你,找到我的来路和去处,不然我会迷路,所以我得先问问你,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