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究是爱你的(49)
放学回来的路上,我捡到了一个刀片。
然后我就拿回家了。家里没有人,爸爸应该还在外面喝酒,妈妈不知道又去谁家发疯了。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脑子里都是李阳说过的话。
那节体育课,李阳站在水泥管上和同学们吹牛,说他家姨妈割腕死了,医院救了一天一夜都没救回来。就那样,用刀子在手腕上一划,人就没了。
我不想死,我真的很怕死,但是我更不想活着,活着太难了。
我在自己的左手腕上割了一刀,然后躺好,闭上眼睛。开始很痛,后来慢慢就不痛了,再后来,我就睡着了。
好像见到了姥爷。
姥爷一直握着我的手,笑眯眯地说,明年带淡淡去吃肯德基哦。我就在他对面哭,我说我不想吃肯德基了,姥爷却笑着不回答,他笑着笑着眼睛就红了,与那天我舍不得吃掉汉堡时他的表情一样。
我以为我会就这么死掉。
可是后来我又醒了。
醒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屋子里还是静静的,爸爸没有回来过,妈妈也没有回来过。我一看我的左腕,那里的血都凝固了。
我一下就哭出了声,哭了好久好久,我觉得我好可怜。我好羡慕他们。他们死的时候都有人救,我死了,又活了,都没有人来看我一眼。
后来,我不知该怎么办,就捧着沾满血的手腕,跑去找到了爸爸,告诉他我割腕了。我想,他再不喜欢我,应该也不希望我死掉吧。或许,他还会像别人家的爸爸一样,开始可怜我,开始关心我,觉得对不起我,然后带我去看看医生,包扎一下伤口。
可是爸爸听完,狠狠在我的肚子上踹了一脚。
他的眉毛眼睛倒立起来,面目狰狞,喷着唾沫星子说:
你他妈应该再割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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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人间。荆棘遍地,陷阱重重,笑时不知为何笑,哭时不知为何哭。几十年来我刨食其中,掀翻山河,掘地千尺。有时我会为之快活,但更多时候,我宁愿自己从没来过。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是我的人间。荆棘遍地,陷阱重重,笑时不知为何笑,哭时不知为何哭。几十年来我刨食其中,掀翻山河,掘地千尺,终于找到了我要的东西。有时我会为之快活,但更多时候,我宁愿自己从没来过。”from慕容雪村《原谅我红尘颠倒》】
括号里是原文,正文里淡锦摘抄的删掉了一句,你们可以比对一下删了哪句,找到后你们就知道淡锦删去那句话有多心酸了。
P.s.注意看日期,小淡锦被爷爷接走的那天是愚人节,自杀的那天是六一儿童节
第24章 《倚天屠龙记》(一)
进组的通知比想象中来得仓促。
本来以为夏日阳光拍完后可以休息很长一段时间,没想到倚天的档期刚好补上这个空缺。这天早上, 骆深专门开车来接淡锦一起去机场, 他开心得不得了, 一想到接下来几个月都可以和女朋友待在一个剧组, 嘴笑得合不上。
淡锦收拾好行李,带了几身换洗衣物,几瓶必用的水乳, 几本没读过的新书, 拖着一个行李箱便下楼去了。
初秋紧紧地跟在她身后, 也不说不走, 也不说走,就光跟着。
淡锦把箱子递给骆深,拢了拢大衣领子,回头看初秋,温声细语道:“初秋,一个人待在家里要听嫣然姐姐和梅姨的话,记得按时吃饭, 按时换药。想联系我的话,就用那只粉色的手机拨我的电话, 我已经把我的号码存进去了。”
初秋面有不安,欲言又止:“我……”
淡锦弯下腰, 摸摸她的头顶,轻声说:“我说过,你不想去也没关系的, 别有什么负担。”
初秋抬起眼,刚好看见淡锦放置在她头顶的左手手腕。
她仔细看,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了一条很细的浅淡疤痕。她记得,日记中,幼年的淡锦总是饿肚子,没什么力气,所以割得不深,疤也不重,与手腕的皮肤褶纹融合在一起十分不起眼。
初秋恍惚有种错觉。仿佛眼前正在摸她头的人不是那个高挑美丽的成年人,只是一个和她一样矮小的七岁小孩,稚嫩的脸蛋,乱乱的黑发。饿得瘦瘦的,衣服旧旧的,袖子下面是被爸爸打出的伤疤,黢黑的眼珠里乘着满满一碗无助。
七岁的淡锦对她说,其实,你可以跟我走的。
小小的淡锦脸色带着期盼与沮丧,大大的眼眶里包着泪,被划破的左腕滴滴答答地淌着鲜血。她的身上带着饥饿和贫穷带来的极度阴暗,暗得好似一辈子都不曾被阳光宠幸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