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192)
说也奇怪,以前嚷嚷了无数回要减肥,一直没成效。这一次的结果却好得出乎意料。
如果是以前,她会惊喜得想叫吧。
如果是那时,还在沈空眠的身边的话,呵呵。
减肥减得差不多了,第二步就是美肤。
一个女人的美丽,不止取决于身材,也取决于她的肤色。
要肤色好,肯定要气色好。
而气色,取决于长期的饮食、睡眠、心态、运动,以及滋养。
所以,这一次与减肥不同,芳菲楼似乎给了她漫长的时间……
渐渐算下来,朱歌已经进楼三个月了,却还没有接过客。
似乎,老板步云菲已经想不起她了?反正并不着急。
但,却一直让月姨照顾着她。
于是,朱歌就这样跟着月姨,不安分却又麻木。不安分的是心头复仇之火,麻木的是如今的生活。
闲极无聊,如今也会趴在楼上看芳菲楼的人来客往、听着姑娘们的家长里短。
只是,对什么都没兴趣。
万事不牵心。
每到傍晚,只要芳菲楼的灯笼挂起,欢客们便会如约而至,或求**一度,或求一亲芳泽,或,只为坐听一曲花魁蝶恋舞的清雅琴音。
对于蝶恋舞,朱歌的心情是复杂的。
☆、第131章 朱歌的故事
一方面, 她痛恨恋瑾年夺走了自己的一切:赖以生存的丈夫和爱情, 以及, 自己的身体。
“其实,身体什么的,我夺不夺走都一样。反正, 你都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尤其,听到恋瑾年边穿衣服边说这句话的时候, 朱歌特别想掐死对方的!
可是另一方面,她的身体, 却并没有抗拒被推倒。
相反, 甚至可能还……比较享受? = =
不行!不能这样!一定不能这样!
一定是太长时间没有接触男人的缘故!!!
“你真的确定要接客?”老板看着站在房中的女子。
“是。”
“你确定第一个要接的客人便是他?”老板再问。
“是。”声音坚定无比, 如同朱歌此刻脸上的表情。
不是她还想着那个男人,而是因为——尼玛那是她唯一喜欢过的男人啊!那是曾经男女正常向爱情的味道啊!!如果再不回味一下正常向的爱情,她怕自己真的会被恋瑾年掰弯啊!!
不不不, 自己才不是弯的!
自己一直喜欢沈空眠啊!!
对对对, 自己只是被沈空眠伤透了心,所以才会意乱情迷!嗯嗯嗯,自己只是被沈空眠所伤而已!爱得深才会伤得重,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对,就是这样!她要找到沈空眠,要再见见他,要报复!
步老板踱着步子,半晌,终于道:“可以。但是, 记住,这个世上没有人欠你,活得好赖都在自己。如果有一天,你赢了幸福,不必感谢老天,那是你自己足够强;如果有一天,你输了幸福,也不必埋怨老天,那是你自己还不够好。人生每一步路,都是自己走的,无所谓对错,最重要是每一步都不能违心。”
朱歌一怔,点头。重重地。
记住了。
从芳菲楼的偏门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
对比芳菲楼的灯红酒绿,沈空眠府上的灯光暗淡无华。
还是那扇门,还是那个唯一的管家,他看着眼前的美丽女子满脸堆笑:“姑娘找哪位?”
朱歌不答,只微笑看着他。
那人骨头酥了一会儿,才终于揉揉眼睛,乍然:“夫人!”
然后,嘴巴再也合不拢。
“我……小人真就去通报……”
“不必。”拦住了准备去通告的管家,朱歌道:“让我自己进去找他吧。”
管家想了想,低头沉默侧身。
毕竟,人家的家事,终究还是要两个人面对。
朱歌从他身边款步走过,傲然抬头。
如果是以前,她会客气地说声“谢谢”。只是,如今的她知道,“谢谢”从来都不重要,除了让别人以为你好欺负之外,一点好处都没有。
进得府来,脚就如长了记性一般,径直走向主卧。
房间里,灯光还亮着。
纸窗上,那个人影还在捧卷而读,一如当年。
鼻子一酸,朱歌闭上眼睛……整个人,都软了下来。
抬脚,差点如往常一般进去,看见鞋尖上的青楼流苏,才想起:今,非,昨!
一股凉意从脚冲到头。
再看那个灯下捧卷的人影,只剩一声冷笑:好一个知书达理的谦谦君子!好一个,饱读圣贤书的状元郎!
再不犹豫,握着食盒的手紧了紧,另一只手抬手便敲了门。
在门开之前,擦了擦眼角,挺了挺背脊。
门打开,两人面对面,对视半晌,沈空眠手中的书卷掉落……
沈空眠没有任何的询问,只是就那么望着她。
他一直都不多话。
如今的朱歌,也不多话。
也就那样望着他。
就这样,两人一动不动,痴痴望着彼此眼中自己的倒影。
终于,沈空眠伸出手,重重一拉,将朱歌拉入怀中,便紧紧抱住。下巴才刚抵上朱歌的额头,眼泪就已流了出来。
而朱歌所有的坚持与用力的紧绷,在这一刻,全部松懈……于是,眼泪,决了堤。
从默默流泪,到悄然饮泣,再到呜咽,最后哭到颤抖……两人紧紧相抱,用泪水把对方一点一点打湿……一点一点,一滴一滴,全是回忆……
仿佛,这一哭,将两人所有的所有,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从相爱到相负,都随着眼泪流了出来。
终于,两人的泪渐渐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