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185)
萧冷玉动了动唇,终究不好再说什么。
就这样,步云菲逃也似的从萧冷玉处逃了出来。
回到芳菲楼,还引来好一番嘲笑。
尤其是头牌朱歌,摇着羽毛扇,一步三扭地笑了过来:“哟,老板回来了。哟,这眼睛怎么了?被兔子咬了还是被兔子附身了?”
确实,现在这眼睛红肿得跟兔子差不多。
步云菲咬牙:“整个芳菲楼就你最牙尖嘴利,我看你才是被狐狸附身了。”
朱歌掩嘴笑:“谢谢老板夸奖。若我不是狐狸,怎能帮你拉来这么多生意?啧啧,这芳菲楼的生意可大都是我拉起来的呢。”
步云菲呸:“见过狐狸,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狐狸。谁不知道我们芳菲楼的头牌是恋瑾年,客人也大都是她拉进来的。”
一听这话,朱歌便条件反射翻了个白眼:“她?能跟我比么?”
“你明知她胜出你很多。”步云菲微笑。她是故意的。在萧冷玉那吃了鳖回来,正无处发泄一口鸟气呢。如今朱歌跑来先挖苦自己,那简直是往枪口上撞,就不要怪自己不客气了。
“呸,你哪里看出她胜过我了?分明我的客人比较多!”关于底气,朱歌还是有的。
“然而,她的客人比较舍得掏钱。”步云菲补刀。
“滚!我的也有舍得掏钱的好么!”朱歌抓着扇子瞪红了眼,“不相信你可以拿楼里的进账单来比对一下!”
关于GDP,她也是有底气的。
步云菲微笑,笑得很甜——纵然,朱歌赚的钱确实已经比恋瑾年多了,但是步云菲还有一个秘密武器,她知道只要提这句话,朱歌就会当场爆炸。
“可是,她能抢你的男人哦。”步云菲笑眯眯地吐出这句话。
果然,
原
地
爆
炸
!!!!
“谁说她能抢我的男人?那男人我根本不稀罕好么!!!”某头牌红着眼睛如同斗鸡。
“分明是你稀罕人家人家不稀罕你吧。因为你那时还是个小胖妞哦。”(*^__^*) ……
“你才是小胖妞!你全家小胖妞!!去死!!”某红牌暴走。
步云菲看着手底暴走的头牌,终于内心获得了平衡。
唉,有时候,想要变得开心,必须要看到别人更加不开心呢,摊手~
而作为一个情感细腻的写文人,步云菲又很清楚哪一个点能触发别人的不开心。
比如朱歌,最不能提的就是恋瑾年。
因为,她们发生过一段很狗血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朱歌是被虐方。
沈空眠:男,二十二岁,祖籍蜀中,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一岁即出任沧澜县令,政绩卓著,刚正不阿……
沈空眠的名帖刚刚递到芳菲楼,花魁恋瑾年手中就已握着他的资料。
“这个沈空眠倒是难得,来任后竟足足熬了一年才进这烟花之地。”恋瑾年随手捻起那份资料,嘴角扬起一抹讽刺。再清正的官,私下里都堪不破这男女之事。天下男儿,不过都是如此。
而她要做的,不过是根据老板的提示,投其所好,将那人吸引住,最大限度榨取钱财。
这一次,当然同样也是成功的。
对于沈空眠,她用的也是素妆。就是看着没化,实际上花了更多功夫。
同样,她将他迷得七荤八素。
朱歌是不化妆的。一半是因为懒,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确实生得恰到好处,唇红眉黛,多加一分颜色都会显得画蛇添足。这世上有一种女子算不上是美人,但五官气度都恰到好处,让人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熨帖。朱歌,就是这样的女子。
朱歌的手很美,白嫩饱满,让人想起阳春三月。
此刻,这只白嫩如玉的手正在摇着骰盅:“来来来,压大开大,压小开小,大家快点下注哈!”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好多天没进赌场了,难得今天闲来无事可以玩个痛快,更何况连赢了十六庄。
“好,压定离手,我开了啊。”她眨眨眼睛,俏皮一笑。正要掀盅,突然瞄到了门外路过的沈空眠和同窗,便停了手:“不玩了,这盘算我坐庄的统输啦,你们把这银子分了吧。”说完便丢下刚赢的一桌碎银,快步出了赌坊。
“相公!”朱歌笑得一脸灿烂,扑向沈空眠。
沈空眠回头转身,轻车熟路地把妻子抱了个满怀。同窗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呵呵叫了一声:“嫂夫人。”
“唔。”朱歌转头朝同窗笑眯眯点了一下头,继续把脑袋埋进沈空眠怀里。突然她吸吸鼻子:“相公,怎么你的衣服……有香味啊?”
“啊……有么?你闻错了吧。刚陪韵才吃了点糕点喝了杯清茶而已。”沈空眠刮了刮她的鼻子。
“哦。”朱歌看了看沈空眠,又看了看同窗,有些不好意思。
“卖——冰糖——葫芦——”远处卖冰糖葫芦的老汉在叫卖。
“相公,我要吃冰糖葫芦。”朱歌玉手遥指。
“又吃糖葫芦!你怎么就吃不厌啊?这么贪吃下去,回头又该嚷胖了。”沈空眠一边唠叨一边朝老汉走去。
看着“唠叨”的好友,同窗在一旁偷笑。
沈空眠已经忘了是怎样与朱歌初遇,只记得她这几年总在他身边,召之即来,挥之不去。细细算来其实他们相处也不过七年,却仿佛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忘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她就那样走进自己的生活,像一缕阳光,恒久照彻着他的生命。就那样,不知不觉,她参与他的几乎全部生活,然后做了他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