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运小狗九十九次追妻+番外(93)
作者:湛山钟鸣
然而林眷并没有生气,她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像很多年前在桃花源里漫画一般的草坪上那样,露出了一些近乎是无可奈何的宠溺。
切,她是不会原谅林眷的,她简念念最讨厌林眷了!
卷毛小狗一个飞扑上去狠狠咬了林眷一口。
这下应该生气了吧?呵女人,只要激怒你,我就可以借题发挥,说你根本劣根未除,不配领导妖族,然后我就顺利上位,实现我的宏图伟志。
结果林眷还是没有生气。
简念念:???林眷现在城府已经如此之深沉了吗?连她一个三岁半的卷毛小狗的深沉计谋都可以看穿了?
她一边咬人一边看林眷的脸色,对方甚至鼓励她:“你可以咬得更狠一点。”
简念念一边觉得林眷脑子有那个大病,一边觉得好怀念……
这一刻的林眷几乎和当初桃花源里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林眷重合了。
有那么一刹那,简念念觉得,她的移动城堡回来了。
而她像狗狗咬飞盘一样,狠狠咬住,绝不松口。
当然,她简念念还是很讨厌林眷啦!
再后来,她美美介入林眷和妈咪的二人世界,看着林眷在简聆音面前怂成一团并且开始因为前尘旧事各种纠结。简念念真是看不下去,林眷就是菜啦,真的要哄人还是得她这种团宠小狗来。
“我说一句你写一句,不然妈咪不会原谅你的。”
……
“您的老婆正在卧室打呼噜,请您快点热吻她。”
……
虽然撮合了林眷和简聆音和好了,阻止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爱恨情仇,并且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但是她简念念才不是想要帮林眷呢,她全是为了简聆音好,要不是看在妈咪的面子上,她才不会跟林眷多说一句话。
后来,妖族之主林眷和妖族第一夫人简聆音大婚,婚礼上,小公主殿下简念念心不甘情不愿地当花童,帮妈咪提着裙摆,看着林眷和简聆音的背影,款款走向主婚司仪。
台下宾客问:“你是最喜欢林眷还是简聆音?”
简念念倨傲一笑,不假思索道:“当然是喜欢妈咪,讨厌林眷了。这个问题可真幼稚。”
笑死林眷简聆音她们两个有什么可比性吗?她当然不可能喜欢林眷了。
别问,问就是她简念念最讨厌林眷了!
第82章 番外三
算上这一世, 已经十生十世了。十生十世里,这是林眷第一次把老婆拐回妖族。
简聆音发现,她虽然从未来到过这里,但这里处处流传着她的传说。说她是菩萨下凡, 神仙美人, 是上天赐予妖族的希望。如果不是简聆音, 妖族就要被无道暴君统治很多年。
简聆音:???
我一个平平无奇普通人类, 为什么在妖族这里居然成为了传说?
林眷也:……
其实我就算是蒙昧邪恶的状态, 在治理国家这块也很有一手好吗?
算了,反正你们只要喜欢简聆音,我们就是朋友。
回到妖族办了婚礼之后, 林眷终于有一点她们真的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的安全感了,最重要的是, 她把自己的生命跟简聆音共享了。现在终于不用担心老婆是个脆弱的人类, 也不用担心简聆音会再度跳入轮回了。
无论如何纠缠,她们的故事都只会在这一世里纠葛了。
其实在林眷简聆音妖族成婚之前, 她们就已经在人界领证了,小红本本一拿, 简聆音就直接在朋友圈和微博都公布了自己已经有家室这件事。
林眷成功成为大家口中那个被女霸总包养的女大学生……
林眷倔强地请求老婆回到族里再来一次,这一次在自己的地盘上总不能还是这样了吧。
结果妖族群众:欢迎尊贵的妖族第一夫人和她的暴躁狗狗公主。
到底谁是你们的妖族之主啊!
林眷:我真的会谢。
后来婚礼结束, 简聆音说想要看看林小狗长大的地方。林眷就带着简聆音一起溜达妖族, 给简聆音展示她从小到大的成长轨迹。这项活动简念念小朋友也有幸参加了。
鉴于简念念曾经目睹林眷的成长轨迹, 所以在参与这场共同游历的时候, 简念念一直在无情拆台。
林眷对老婆说:“这片郁金香花田,我小时候经常在里面睡懒觉, 有时候园丁没有看到我,给花田浇水, 我会在梦里以为是下雨了。”
简聆音点头,感到非常浪漫。
简念念漫不经心道:“花田虫子很多的,每次睡完都要回去洗澡消毒。还有花田里面的营养肥你知道是怎么来的吗?”
林眷对老婆说:“老婆你看这个墙垛,我从前最喜欢在坐在这儿一边看夕阳西下,一边吃排骨。”
简聆音抬头看残阳如血,极其壮美,而她们三个的影子在夕阳下拉得长长的,她回头把影子拍下来了,准备放到相框里,挂到小城堡的走廊上。
简念念继续漫不经心道:“吃完之后,某人从兜里掏出来一个垃圾袋,非常狼狈地把骨头都都收走了。”
林眷对老婆说:“老婆你看这个小池塘,从前我在这里养了一百条鱼,夏天清晨过来喂鱼,贼有意思。”
简聆音看了看空空如也的池塘:“现在鱼呢?”
简念念拆台:“九十九条都被隔壁猫妖吃掉了,剩下一条好不容易修成了人形,结果还是没能摆脱被隔壁猫妖拐走的命运。林眷养了一百条鱼,不是给别人养口粮,就是给别人养老婆。”
林眷冷酷回头:“简念念!你闲的没事儿可以去厨房帮女仆把锅碗瓢盆给刷了,不要打扰我和你妈回忆青春好吗?你知道我小时候的事儿很了不起吗?”
她今天就要一口一个拆台小狗。
简聆音看她俩大狗咬小狗,在一起吵来吵去,就觉得好笑。林眷根本不懂怎么当母亲,但又很有一点母爱包袱在身上。而简念念一点也不把林眷当母亲,因为目睹了林眷是如何摸爬滚打地长大的,所以她其实更多把林眷当做了朋友。
她俩之间的辈分各论各的,你管我叫崽,我管你叫姐。
“好啦,念念,别闹了。”简聆音扭头问林眷,“那你还记得你最初的童年吗?不是念念看到的抹布小狗的童年,而是你作为三头犬的过去。”
你真正的来处,真正的童年,是什么样的呢?阿眷。
林眷僵了僵,她下意识觉得,她的童年就是抹布小狗的童年。而真正的童年,似乎并不那么可堪回首。
简念念也安静下来,有点好奇地看向林眷。
林眷清了清嗓子:“记得,我带你们去看看。”
她不想在老婆崽崽面前露怯,毕竟已经是妖族之主了,区区一个童年阴影,有什么好害怕的。
她带着简聆音简念念往远离城堡的小森林里走去,越往里走林木越是遮天蔽日,原本就是暗沉的傍晚,夕阳的光芒照不透层层叠叠的树冠,便更显得暗影沉沉,犹如夜晚。
林眷变出来几盏小煤气灯,她们提在手里,像是进行某种隐秘的冒险一样,往森林深处里走去。
“我最初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一边走一边提醒简聆音小心脚底的藤蔓,简念念嫌自己作为小朋友,小胳膊小短腿碍事儿,直接变成了卷毛小狗,在简聆音和林眷旁边蹿来蹿去。
“因为森林里面光照条件不行,我算是族里面个子比较矮的三头犬了。”
简聆音还没进过这么原始的森林:“但作为人类,你已经不矮了。”
“确实。在森林的日子还是很锻炼狗的,因为只能吃点毒蛇和啃点毒蘑菇,所以基本百毒不侵了。因为看不见阳光,所以发展了很好的夜视能力。只不过在这种非常原始的环境里,我天生那种弱肉强食的价值观被强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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