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草追着让我吃(25)
作者:徒生
都这样了,她们还在考虑利益,考虑最优选项!?
气上头来的秦鸢非常冷静地问道:“那我去把她哥的腿敲断,然后赔一百万,怎么样?”
她问洛之绾的妈妈,也问迟非晚,说着自己那条可行性计划:“比起他那条腿,洛之绾这条腿要更值钱一些吧?她还有半个月就要上台比赛了,现在比不了赛了,高考特长生的路也走不了了,只能参加普通高考,我去把腿给他打折,然后给他一百万——出国留学两年花不了一百万吧?”
小孩子不会被很多的利益所捆绑,她们要的只是一个公平。
偏偏这个公平没有人愿意给洛之绾。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可迟非晚却在听完了这话之后转头训斥她道:“你在乱说些什么?现在绾绾要的是让她爸满意!你这样胡闹能带来什么好处?”
这怎么就是胡闹了呢?
秦鸢觉得这个场面特别的滑稽,“但是为什么要让她爸感到满意啊?她爸是缺了条腿,所以一定要女儿也跟着断条腿才满意吗?”
迟非晚被她浑话气到脸色发青,洛之绾的妈妈也沉下的脸不说话。
有的时候,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他们之间最喜欢做的就是相互欺骗,而在他们相互欺骗的时候忽然被人揭穿了事情的真面目了以后,那么留给他们的只会是一种难堪。
秦鸢把有的话说得太直白了,于是在场除了她以外的另外三个人都很难堪。
离开医院之后秦鸢很丧气,因为洛之绾也对她的话没有任何表示,甚至都没有扭头过来看她一眼,只将自己的脸埋进枕头里,更深了些。
那个时候的秦鸢,也许很多年之后的秦鸢都不明白自己是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
甚至也不明白洛之绾的妈妈以及迟非晚到底在想什么?
…她们是怎么做到能在这个时候去权衡利弊的呢,难道不会急中生错吗?
秦鸢还记得自己初中的时候因为钱财外露而被白眼狼的同学串通了吸/毒的老爹给绑架了,她其实也没有受多少苦,毕竟对方也曾真的拿她当做自己女儿的好同学对待过。
他们只是想要钱,只是走投无路了而已。
拿到了钱以后他们就放了她,等秦鸢再见到自己爸妈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就短短两天的时间,自己的爸爸就能将一头乌黑的头发变花白了一半,脸都瘦凹下去了。
她妈更是夸张,接到消息之后就从外地赶了回来,没有飞机就坐火车,没有火车就赶摩的,几十个小时没有合眼。
老狐狸素来端庄优雅,很有一个生意人的体面,但是在秦鸢失踪的那几十个小时里面,她直接成为了一个疯女人,疯到完全没有办法去衡量任何的得失。
哪怕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是一千万,她妈也立马把自己开的正红红火火的工厂股分抵给别人换现金。
…真正爱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在对方危及关头,在对方受到伤害的时候,冷静的去思考事情的整体发展,去权衡所有的利弊呢?
可洛之绾总在被人权衡,被人分析利憋,而她自己也习惯了这样对待所有人,所有事,这样的人或许根本没有办法全心全意的去相信一个人,去相信“爱”这种虚幻又飘渺的东西的存在。
秦鸢曾有一股热血,曾想过要给洛之绾所有自己能给的,但她花费了数十年,最后的结果不过是一本离婚证。
你又放弃我了。
洛之绾这么跟她说。
秦鸢被一种心虚和恐慌抓住了,她推开了椅子,然后朝着洛之绾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在民政局门口的停车场内,她把人追到了。
“还有事吗?”把人堵住了之后秦鸢根本没有想好自己要怎么开口,怎么问。
也就是在离婚的那一刻,在洛之绾说出那句话的那一刻,有件被她藏了很多年的事情再多被翻了起来。
…不可能的,洛之绾不会知道的……秦鸢一面这样安慰着自己一面又忍不住于去细想其中的细节,她的脸色很白,而洛之绾却不曾多看她一眼,只冷淡的想要和她划清界限,就如秦鸢所想的那样。
良久,秦鸢让自己问出了口:“…都已经离婚了,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
闻言,洛之绾抬起了似冰山一角的眼帘,看着她,一字一句道:“秦鸢,倘若你要问的是我是不是爱的人是迟非晚的话——我会扇你。”
这是她们第一次将那第三个人的名字摆到明面上来对峙,且如此直白。
秦鸢像是被谁卡住了喉咙,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有的事其实是不用对方亲口承认或者说明的,她都要二十七岁了,早该明白这个道理的。
停车场陆陆续续有人取走了车,当然偶尔也会有人停下脚步看着树梢阴影处那两个站着的身材较好的女人。
也不知道那两个人在等什么,路人观望了许久,也没有见她们说一句话,于是失望的驾驶着车子离去。
沉默的太久了,以洛之绾的个性来说…她无法再让自己停留在这里了,于是她看着她,明明是看着她却又好像不是在看她,“没有别的要问了吗?”
声音淡淡的,好像那会儿因为一句话而被激怒到,说要给秦鸢一耳光的人并不是她一样。
“…我大一的时候,参加你的大学毕业聚会,你喝醉了,当着我的面背过一首诗——是什么诗?”秦鸢问出了自己心中最想问的问题。
那是首用少数语种背诵的诗,诗很长,醉了的洛之绾其实看起来与往常没醉的时候一样,都非常的冷静有条理。
那时她大学毕业,和一群家世不错打算往后自主创业的富二代们举办了聚会。
秦鸢说大学毕业是个很重要的节点,于是翘了自己学校的课跑来陪她。
回了重庆读书的秦鸢其实和当时在佛山的秦鸢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依旧喜欢做洛之绾的跟屁虫,只不过因为年纪上去了,大家改了口,不管她叫跟屁虫,管她叫保安了。
那次的聚会其实是秦鸢先醉,醉到离谱,在KTV的包厢里一个人拿着麦克风,用着不着调的歌声在那里唱《偏偏喜欢你》。
在大家的起哄声中洛之绾把秦鸢拖了出去。
秦鸢那个时候真没发现洛之绾的不对劲,毕竟对方看起来是那么的有条不紊,那么的冷静从容,直到对方在路边等出租车的时候,忽然用小语种开始背诗。
最开始的时候是对着电线杆在背诗。
洛之绾的声音很好听,秦鸢在醉意朦胧之间还以为谁家这个点了居然还在看港台剧。
结果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从地上爬起来了之后发现洛之绾好像醉的比她还要离谱。
她走过去把人给掰了过来,“你对着电线杆子在那里说什么呀?”
洛之绾定定的看着她,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反而换了一种小语种背起了另外一首诗。
非常长。
非常好听,像歌一样。
背完之后出租车就过来一下,在车的后排坐,洛之绾睡在她的怀里一如在母亲的子宫那般有安全感。
唯独眉头是一直皱着的。
那晚洛之绾对着她到底背的是什么诗,这件事就成为了困扰秦鸢近十年唯二的疑惑。
现在她和洛之绾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再不问的话或许也没有机会问了,于是她问出了口。
可听到这个问题后洛之绾的脸色有了一丝很微妙的变化,似乎是有些难堪,又有一些不可言说的决择。
时光一下被拉回到了多年以前的岁月。
被人撞断腿的洛之绾失去了登上芭蕾舞台的机会,告别了十多年的舞者生涯,在医院拾起书本开始冲刺高考。
她这样的人其实是心智非常坚定的人,只要决定了一件事,哪怕那条路是黑的也会一直走到底,不回头。
断腿之后秦鸢时常去医院陪洛之绾,后者对她的到来既不欢迎也不拒绝,她一直觉得自己那个时候,就是在得知洛之绾断腿是因为她那同父异母的哥哥所做的以后,当着对方的妈妈和疑似恋人的好友说的话或许是错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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