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神明祭品后+番外(54)

作者:一两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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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

“被告人齐志强,男,47岁,1976年5月5日出生于海省齐家村,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海省齐家村,被捕前居住于齐家村二二一幢,因涉嫌买卖人口、虐待罪被刑拘……依照……判决如下:

“被告人齐志强,犯买卖人口、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齐志强站在被告席上,破口大骂:“我自己的女儿,我还不能做主了吗!我不服!”

然而一切都被审判彻底打断。

随着法槌落下,齐清站在席上,注视着法庭上发生的一切。

池瑜站在她的身边,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握住少女的指尖:“一切都要结束了。”

她们从学校出来,池瑜从车里拿了两身正装。

干练的女律师脚踩气场十足的尖头高跟,搭配剪裁得体的裙装,身旁的女高中生穿着简单朴素却不失大气。

“都过去了。”池瑜长叹了一口气,眉梢扬起。

齐清点了点头,眼眸平静,毫无波澜地望向被告席上胡子拉碴的齐志强。

“被告人马慧娟,女,45岁,被告人吴茵,女,45岁,被告人齐平,男,48岁……”

被告席上,吴茵垂头掩面,反复念着对不起。

而她的身边,马慧娟始终注视着齐清,一遍又一遍地谩骂,直到被法警警告,才满含愤怒与不甘地闭上了嘴。

“别怕。”池瑜捏紧齐清的手。

谁料少女摇了摇头,逐渐成长的手指节已经和身旁的人一样,不再柔软,坚定地与池瑜十指交握,声音随轻,却不似平时那般动摇:“姐姐,我没有在怕。”

少女回忆起几个月前的小院,齐志强和马慧娟将自己捆绑着亲手拿去换了十万块钱。

换来了齐朗娶妻的彩礼。

那天,她没做错任何事,却遭遇了这场无妄之灾。

不,那天,她应该反抗才对,反抗这不公,而不是带着彻底的失望,选择任由马慧娟将自己按进尘土中。

那是她的父母,但那也是一段不用再回望的过去。

没有和解,也不需要和解,从被抛弃的那一刻开始,一切就不再有回头和解的可能。

一系列的名字之后,苍老的男人脚步蹒跚地走上了被告席。

这是一切罪孽、痛苦的起源。

但又不是。

齐清浅琥珀色的眸子注视着被告席上垂垂老矣的男人,干瘦的身体似乎早已承受不了更多,任谁看了都无法想象,是这样一个人,曾经毫不犹豫用金钱换取了两个少女的生命。

幸好她们足够幸运,又或者说是足够顽强。

踏着海浪与霞光,在这场磨难中携手并肩,走到了现在,并未让这场诡计得逞,并未放过任何一个恶人。

“被告人齐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

宣判声音落下,一切终于尘埃落定。

不管再怎么平静,当一切结束的时候,人还是无法控制本能的狂喜与释然。

齐清下意识回望身旁的池瑜,发觉对方深邃的黑眸中,同样流淌出压抑的情绪。

对自己而言,这是三个月。

对池瑜而言,这是等待了十年的正义。

意识恍惚间,齐清听见池瑜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清清”

她点着头,一遍遍地回应道,“姐姐”

池瑜握紧她的手,牵着她走出法庭。

阳春三月,柳絮飘飞,落进狭长勾人的眼中,一颗泪珠滚落,冲刷走了柳絮。

“清清,亲一下。”池瑜柔声道。

齐清转过头,略有迷茫地与她对视,许久后,柔软的唇齿想触。

夕阳洒落,齐清虔诚地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誓言,呢喃道:“姐姐,我信仰您,永远。”

“我爱你,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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