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始社会种田(33)
他示意她跟着他学怎么剥兔子,野兔抓回来就是死的,他示意了一下,是下套索抓住了,然后他过去捡起兔子,拎起来拧断兔子的脖子。
他带涂莉莉到了溪边,用小石刀先砍下兔子头,然后飞快的剥出一整张兔子皮,连说带比划,她才明白,兔子皮是用来做衣服的。兔子不大,皮子也不大,但可以用很多块兔子皮缝在一起。野兔繁殖的快,一窝小兔子能有十几只,几个月就长大了,一个部落一年能抓到几百只兔子,用来做衣服是量大管暖的。
他又从她背包里拿出那块鹿皮,打着手势“说”鹿皮也是极好的。他又说了好些话,涂莉莉琢磨着,他似乎是在问她喜欢兔子皮还是鹿皮,他会在秋天之前,给她打到足够的兔子或是鹿,做一件衣服给她?
她不太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听”懂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她寻思着,男人似乎是在讨好她?动物界通用行为,送礼物是雄性为了讨好雌性,以增加□□的机会和概率,亿万年来,从动物到人类,都是同样的思路和做法。
从男人的角度来说,并没有错。
但她可不打算找个原始人当丈夫,于是装作没听懂。
男人似乎有些讪讪。不过烤好兔子后,还是把兔子后腿撕给她吃。涂莉莉中午没吃虫子,只吃了水果,下午也吃了一路水果,还是不很饿,但还是努力吃下3个兔子后腿。
男人吃东西很仔细,务必保证骨头上一点肉都不剩。吃完烤兔子之后,又摘了几个树果子给她吃。
她心想这倒是很讲营养平衡,有肉有水果,就是好像没有什么蔬菜?野菜很多,但她几乎都不认识,男人好像也不愿意花很多时间去挖野菜,他倒是拔了几种草给她看,说这是能吃的。
“吃”这么重要的动词当然第一时间就学会了。
还有,男人的名字至少有三个音,是一种能飞的大鸟,她念不好,就用最后一个音称呼他,“鸿”,没过半天又变成“阿鸿”。男人接受的很快,并表示新名字挺不错。
他也问她叫什么名字,涂莉莉不愿意告诉他真名,随手指着树下的一丛小花,说自己的名字就是花的名字。她琢磨着花的名字应该不会难听,果然阿鸿表示她的名字很美,还教她怎么念。
晚上,阿鸿在树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给她弄了一个小火堆。他做的就很讲究了,用树下的泥土和水,糊在树杈上,糊了厚厚的几层,然后在湿泥上架了一个小火堆。
这样她晚上就睡的更舒坦了。
阿鸿还跟她叽里呱啦的又说了好多话,只是她能听懂的有限,似乎是在说部落里的事情。沟通困难实在是一件要命的事情,她花了很长时间才问出来,部落里管事的首领是男人,但大事小事首领都会去问一个叫鱼婆的巫女。
鱼婆的名字其实发音也很复杂,她只能大致听明白其中有“鱼”这个字,于是简化了,就叫她“鱼婆”吧。原始人对年龄计算的不是太精细,按照过冬来算,比如阿鸿已经过了2个10加2个冬天,今年冬天就是23岁;鱼婆是4个10加4个冬天,在部落里是最年长的人。
涂莉莉惊呆了:不到45岁就是部落里最年长的人,这时代的人类平均寿命到底几岁啊!
阿鸿问她过了几个冬天,她照实说了,2个10加3个冬天,她其实比阿鸿大1岁,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阿鸿也不觉得1岁之差有什么问题,反而很高兴。
这么“谈话”可费脑子了,很不容易才能得到一点信息。她白天走路太多,累了,于是打起了呵欠。阿鸿很知趣,还是把她像昨晚一样捆在树上,然后就乖乖的下树,靠在树干上。
涂莉莉等他没什么动静了,才打开手机:唉!只有30%的电量了,待机时间虽然还有4个多小时,但实际上用不到4小时就会没电关机。
这是她跟文明世界的最后一点联系了。
她难过的看着相册里的照片:现代科技多么神奇!她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好事,比如要是100年前的探险家,深入南美热带雨林的时候,肯定没有什么移动电话,也不能用一个小小的电子设备就带上几千几万张照片,他们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就不会多想家人和朋友,但她——
她叹了一口气,多想无益,还是想想将来吧。
她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18章 第十一天
【第十一天】
早餐是烤鸟。
阿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抓回了几只鸟,鸟不拔毛,而是先剖开鸟肚子,除去内脏,清洗过后,里面塞进一把香茅草、盐、几个浆果,然后用湿泥巴裹住,埋在火堆里焖烤。
涂莉莉走到溪边梳洗。卷起牛仔裤腿,脱了帆布鞋,下到水里,洗脸洗手,洗洗脚,用压缩毛巾擦干脸上的水。没有牙刷,这些天她都是用青果子来当牙刷的,青果子洗干净外皮,啃上几口,咀嚼十几分钟,将果皮渣吐掉。这是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看到的,年轻士兵参观过细菌部队后,长官要他们咀嚼苹果,不要咽下,而是吐掉,后来她查了资料,说苹果中的有机酸能够清除大部分口腔细菌,不过得细嚼。她现在没有苹果,但青果子口感有点像苹果,就用来代替吧,总比什么措施都没有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