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年代文中吃饱喝足(111)
这老头一拿过去看就知道是做什么的,叽叽歪歪的不想给抓,丁鱼只好解释。
“哼,那可说不定,你这丫头,我是看出来了,就没你不敢干的事儿。”
听丁鱼说了是为了不让公鸡打鸣,老大夫虽然还是不相信,不过倒是站起来上后面他藏的药箱子里去给丁鱼配药了。
“那您可看错了,我胆子小的很,可惜命了!”
这老头是豹哥的叔爷爷,丁鱼来过好几回,也算是熟了,并不避嫌的跟着他往他藏药的地方去。
“真胆子小的就不往黑市跑了,还你胆小,给我老头子讲笑话呢!”
“我还给您拿了只下酒的鸽子来呢,都没得您个好脸儿,我哪儿得罪您老了,您给我说,我改!”
这老头今天脾气怪大!
老头拿药的动作顿了下,花白的短发看起来都耷拉了下来,叹气道,“唉,不是对你,是我一个老伙计(指老朋友)要走了,我心里难受。”
丁鱼知道老头是老中医,那他的伙计也肯定是做中医一行的。
丁鱼沉默了下,“您老怎么样,要不然您老找找关系也下放了吧!下放到我们村,我好歹能关照您点。”后又想想下放的那些人,破衣烂衫,干活都累的爬着的样子,丁鱼盯着眼前虽然失意,但穿着干净,打理精致的老头...“还是不了,乡下农活太苦,要不然找找豹哥,让他想想办法,能留在城里还是留在城里吧!实在不行了再说下放的事。”
抱着抓好的药被赶了出来,丁鱼倒是没生老爷子的气。老小孩老小孩,越是这种有本事的人越是有脾气个性。
这倒不是说他们恃宠而骄,在丁鱼的理解里,这样的人他们通常活的简单,一心只钻营一样就会少那些七想八想,在别人看来就是有些不顾及别人。
将药拿回来,转天进山交给方氏的时候丁鱼就好奇她为何知道这么冷门的药方。
“哪是我,这还是参仲想起来的方子。陈家做药材生意,当然也有医馆,参仲从小启蒙都是各种方子。他虽然不会看病,但是一般病症的方子问他他都能背出来。”方氏如今说起从前都是轻松,嘴角带笑,再不是讳莫如深。
丁鱼这才知道什么叫家学渊源。
时间如白驹过隙,在三妮能够不扶带笑站立,能够迈开晃悠悠地小短腿几步路时又过了这一年的春节。
到了这一年,丁鱼总感觉自己有什么事忘了。想了一圈没想起来,觉得应该不重要,然后就放下了。然后,她在县里碰上一个那个年纪小小冷着一张圆圆脸,双眼沧桑,像是看透世间世人百态的丁小麦时,她总算是想起来自己忘记的是什么了——原女主啊!
文中女主的前世叫丁劢,家世显赫,身为嫡支原配所出,然父母在她小时候就过世了,祖父养她就当养个花儿草儿,后奶奶生的叔叔姑姑的堂兄妹,表兄妹却从小私下欺负她,令她为人冷漠,亲缘淡薄,是这一世父母和姐姐们的关爱让她渐渐成为一个正常人。
然后,遇上了同样家庭不幸的男主,两个人相识相知,互相救赎的这么一篇也算是救赎文了。
看着刚才走过的丁小麦,以前的丁小麦圆脸、圆眼睛,翘鼻子,小嘴唇,怎么看都是个软萌萌的软妹。而刚才走过的,虽然还是长相不变,可是,因为气质的变化,再看去都差点认为是两个人。
所以,丁鱼一眼就认出这是女主来了!
而她刚才出来的地方正是这次黑市的所在,能在县城找到黑市开在哪儿得是有本事的。丁小麦能找到她倒是不稀奇,毕竟前世可是从小可怜到斗倒了看不上自己的爷爷和整个后奶奶集团。
不过,她来不来倒是对丁鱼影响都不大,不过就是今后要离得剧情更远而已。
进了黑市熟门熟路找到后边巷子,敲开门进入后找到瘸子将自己带来杀好,退好了毛的鸡拿出来上称。
“这次杀了十只,头一批的还剩二十来只我就不打算再杀了,养养看,看看最多能长到多大!而且,也需要它下蛋孵小鸡。”
养肉鸡这个事儿跟丁鱼最先想的不一样,她记得看过的农业频道是可以两三个月就能出栏的,可她忘了前世人家那些养鸡场的肉鸡都是喂饲料的。而她这边自己自制的饲料是,掺一点粮食,掺一点自己养殖煮熟的蚯蚓,最多的是麸皮麦糠和剁碎的野菜。
这样喂养出来的鸡好吃是好吃,可是时间就长了。
关在笼子里不让鸡活动的长的最大,养七八个月后每只都能长到六七斤,时间再长的,养到现在也到八九来斤。
而家养的小土鸡也就长到三五斤,养的时间短了还不香。丁鱼的肉鸡刚面世的时候可是让野哥等人稀罕了好一阵,后来吃着发现也就肉多,没有散养的走地鸡好吃,但还是很欣喜丁鱼能提供这么多肉,对丁鱼的这种养鸡可是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