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郎被骗婚之后+番外(103)

作者:山岱王

接下来,在猪皮表面均匀地抹上些蜂蜜,然后下入油锅中炸至表面金黄,炸好的猪脚肉,立刻丢入凉水中浸泡,在水中泡上几个时辰。这水越凉,猪脚就越脆。

猪脚的骨头部分可以直接煮,肉的部分改刀切成肉片,再下入锅中煮入味即可。

这样做出来的猪脚肉,色泽红亮,瘦肉不柴,肥肉不腻,带皮的部分还特别有嚼头,劲道十足。

脆皮猪脚可以做成两种口味的,酸汤的或者清汤的。

因着昨晚做的菜有酸汤鱼,因此,唐荞今日做的猪脚是清汤的,豆米猪脚。

因为人多,这豆米脆皮猪脚煮成了热锅子吃,人多的时候,也就是吃这热锅子最方便,洗上一大盆青菜、白菜,待肉吃得差不多后丢进去煮,一点都不用担心菜不够吃。

家里有人做客、帮忙时,唐荞最爱煮热锅子吃了,要么就是煲上一锅汤。

这样,不必担心最后一个菜炒出来,第一个菜已经凉了,也不必担心炒出来的菜不够吃,或是东剩一点,西剩一点,难得打整。

唐荞还摘了许多野菜,也备了些白豆腐和土豆片,吃这热锅子,菜的种类就得多些,这样才有滋有味。

当然,光吃热锅子也烫得慌,凉菜也是半点不能少的,唐荞拌了个酸菜做凉菜。素菜也没忘,他用胡萝卜和青菜煮了一大盆素菜。还炒了一盘豆腐渣。

这样,不爱吃热锅子的人,也有菜吃。

今日,陆家的晚饭是在院子里吃的,一则,帮工的人比较多,堂屋坐着有些拥挤,再者,挤在屋子里,直叫人热的汗如雨下。

还是坐在院子里吃的畅快,用石子搭上个简易灶台,小铁锅一架上,围着小锅吃饭,凉爽的晚风拂过,那叫一个舒服。

在院子里吃饭,小哥儿和女娘是不愿围着火炉的,他们往碗中堆上些菜,自个找了个草墩,坐在了院子角落,一边吹着晚风,一边唠着嗑,好不惬意。

至于汉子们,他们端着酒杯,盘踞在锅边,你敬我一个,我和你碰一杯的,热闹得很。

唐荞坐在黎哥儿旁边,一边哄着黎哥儿吃饭,一边远远地瞧着他家汉子饮酒。

他满脸笑意,田地里的庄稼差不多都收完了,以后,这分得的土地,就真真正正地属于他和陆青松了,以后,田地里种些什么,他们说了算,地里的收成,也全都是他们的了。

虽说他和陆青松都有赚钱的手艺,但是庄稼人,家里没点田地,心里始终不踏实。

就算这田地变数不定,全得靠天吃饭,但是,有了这田地,他们方才心安。

其实,陆青松问过他,两人要不要搬到镇上去。

唐荞思虑了许久,又和陆青松讨论了一番,最后,俩人一致决定,还是待在这桃李村。

虽说桃李村这一亩三分地,赚的银子肯定比不上去镇里,但是去了镇上,生活得花销也得翻番了。

到了镇上,便是烧根柴都得花钱买,哪像如今,靠山吃山,生活得自在。

唐荞就喜欢这种每天种种菜,喂喂鹅的农家生活。没有大富大贵,但是吃喝不愁,足够了。

不过,他们依旧会努力攒钱的,他们乐意待在桃李村,但是,他们得为腹中的孩子做好打算,存好足够的钱,让孩子能去镇上瞧一瞧,看一看。

他和陆青松商量过了,如果孩子愿意念书,他们就送孩子去学堂,如果孩子愿意学武,他们就送孩子去武馆。

也不是非要叫孩子出人头地,世道艰难,有点技艺傍身,总归错不了,好歹能混口饭吃不是。

他俩的孩子,健康自在的长大就好,这是他们对孩子唯一的要求。

饭后,俩人举着火把走回家。

皓月当空,洒下一地清辉。陆青松牢牢地牵着唐荞的手,两人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

唐荞扯了扯陆青松的手,“松哥。”

“嗯?”

“明月会写字哎,你说,我去跟她学认字,好不好?”

他一向都佩服这些念过书,识得字的人,今日看见明月抱着黎哥儿,用树枝教他在沙地上写写画画,他瞧了,就动了学认字的心思。

明月识字,正好向她学学,他也想当个认字的人。以后还能教腹中的孩子念书呢,正正好。

“不好!”

唐荞停住了脚步,纳闷道:“为什么?”

陆青松也停住了脚步,他举着火把,光影随着夜晚的风,在唐荞脸上摇曳,陆青松看向夫郎,只见夫郎脸上的疑惑更加明显了。

他轻笑,解释道:“你若想学,我教你。”

他才不乐意荞荞同别人学习读书写字呢,妯娌也不行。也怪他没想到这一遭,应该早些教荞荞认字的,嘿嘿,还能当荞荞的夫子,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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