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24)
沈若记得,那时候他虽然讨厌自己,向来没有好脸色,但是该给的尊重也还是给了,也有明确拒绝过。只不过原沈若早已经被爱冲昏头脑,总觉得只要自己一直陪在他身边,总有一天能够打动他!
恋爱脑真的要不得啊!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强扭的瓜不甜啊!
沈若满头黑线,道:“我已经和他道过歉,以后也不会再纠缠他了。私塾的事情……我以后尽量弥补他吧。”虽然沈若觉得顾允也许根本不稀得自己的补偿,只要离他远远的就行。
“嗯,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蓝帆一双狐狸眼眯起,笑地贱兮兮,“你这么漂亮的小哥儿,多得是人抢。要不要我给你做做媒?”
沈若抬眼望了下商铺内的牌匾,是“阑珊珠宝”没错,不是什么“媒婆馆”。
“你既然八卦知道那么多,该不会还不知道我已经生过孩子了吧?”
蓝帆惊地扇子都掉了,他!说!了!啥!?
“这…这还真不知道。”蓝帆磕巴道。
沈若继续道:“多谢好意,不过不用了。我目前还没有给我家崽找后爹的打算。”
蓝帆打量他,怎么看也不像是生过孩子的样子。但是话题已经越走越偏了,他之前就在店门外听了许久,对沈若口口声声说的可以让自家的生意变得更好,甚至超过“金珠”的方法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谁不知道“阑珊”和“金珠”打了两年多的擂台,你出一个新样式,我就非要比你多一个,非得把对方比下去不可!蓝帆回想起“金珠”那个难缠的老头,一个头就变成两个大。
有时候他也想随波逐流,但是“金珠”会疯狂挑衅,商人逐利,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管怎么样,他都想做成功给家里人看看,至少不能喝西北风!
蓝帆收起不正经的笑,说道:“沈小哥儿,你说的那个方法我很感兴趣,我们上楼详谈。”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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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QAQ我也不想卷,但是金珠那老头不讲武德!
第12章
在二楼雅间坐定,阿富捧来了茶水,室内茶香氤氲。靠着花窗坐下,晴朗阳光被窗棂打的细碎,散落在沈若身上模糊掉了麻布衣衫的土气粗糙,显露出一丝贵人般的气质来。
阿富差点儿打翻了茶水,他当了四年多的伙计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穿着麻布衣进珠宝行,还能如此淡定完全不羞怯的。要是他知道沈若穿来之前那些金店啊,周x福,周x生啥的开的遍地都是,他早就看麻了,阿富就不会有这种感慨了。
而且离得近瞧才发现这乡下来的小哥儿,长得是真好看!
被自家公子压着给人道歉,原本他心里还有些不服气,但现在却有些磕巴:“那、那个,对不起啊,之前是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
沈若嗯了声,瞧不起谁都不能瞧不起农民!虽然他不能算是种田的农民,但他骨子里流的就是农民的血,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阿富满脸敬畏,上了茶后就默默退了出去。
蓝帆拿起茶杯小抿了一口,缓道:“现在可以和我说说那个方法了么?”
“不急,我先给你看两样东西。”沈若卖了下关子。
“蓝公子一定见过不少精美的绣品,眼光自然也是很高。”沈若先是吹了一波彩虹屁,然后才从怀里拿出叠好的手帕,“我这里有两个绣品,不够精美,但胜在精奇。”
“哦?”蓝帆被他说的有些提起了兴趣。
他打眼一看就道:“棉布手帕?这可卖不上价,精美的绣品布料也必须名贵,用丝绸,锦缎最佳。”
“是这样没错,但是在丝绸和锦缎上刺绣做出的成品耗时许久,且不耐用。但是我这手帕却是十分耐用,颜色也算不上丑。”沈若就知道他一个穿金戴银的大少爷肯定看不上棉布制成的绣品,但他要做的就是让这位蓝少爷改观。
毕竟棉布作为二十一世纪最常见且舒适平价的服装面料,已经是被时光洪流层层筛选淘汰检验过。虽说这个时代的棉布纺织工业还不够完善,但是和现代那种棉布比起来也许只是吸汗性稍微差了一点。
“你先看看吧。”沈若将手帕放在罗汉床中间的矮桌上。
蓝帆有些不以为意。在他拿出棉布手帕的瞬间,蓝帆就已经失去了兴趣。
他懒懒散散地视线瞟过去一下子就被那条金黄色渐变的胖鲤鱼抓住了全部视线。
“这是……这鲤鱼看着就很富贵啊。”蓝帆拿起来仔细看看,暗自点头。
刚没仔细看,现在有些期待起另外一条手帕了。
他拿起之后才发现,这手帕用的竟然是贴布绣,里面塞了一团棉花,是一个猫咪足底梅花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