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22)
顾允一时之间有点看愣了,以前沈若每次见他都是**敷面夸张到走两步还能掉粉的那种,所以在他的印象中,沈若就算长得不丑那也算不上好看。
昨夜见到他之后就有些惊讶,但月光下模样有些模糊,远没有现在看着清晰。有些惊艳,他还发现沈若除了眉心那颗代表哥儿身份的红痣外,脸颊上有一颗不明显的红色小痣,就长在颧骨上。
他身上带着一股子婴儿香,顾允心想。
沈若偏过脸后,那颗小痣隐在了阴影里看不真切了,顾允心里不免有些遗憾。但他看到沈若泛红的耳廓,才恍然惊觉自己的失态。
他耳朵怎么红了?难道对自己还有意?但他都那么说了应该不会故态复萌吧。顾允心想。
他在想什么?他是不是有病?为什么还不下去!沈若心想。
沈子莺恨得帕子都快撕裂了,红着眼睛揉着被撞疼的额头。
都说烈女怕缠郎,她想要攻略的烈男怎么如此铁石心肠,连肩膀都这么硬!撞得我好疼!
沈子莺喊道:“你们做什么呢!”
从沈子莺那个角度看过去就是顾允压在沈若身上,沈若脸微偏,两人接吻似的。
“车子太颠簸,你可有事?”顾允挺直了脊背,问沈若道。
哦,这虚情假意的关心。
沈若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顾哥哥,你是要去书屋抄书吧?我正好想要去买几本书,待会儿一道走吧?”沈子莺娇滴滴地嗓音道。
顾允道:“不去。”
沈子莺瘪了下嘴有点委屈道:“顾哥哥,我一个人有些不认识路……”
沈若悄悄搓了把鸡皮疙瘩,她爹都在镇上打工打理铺子,她跟着来来去去这么多回,说不记得路,狗都不信。竟然也好意思说出口。
旁边的婶子热心道:“莺姐儿,我带你去!那边我熟啊!”
沈子莺:“……”她想要顾允陪啊!
顾允直接开始闭目养神,沈子莺又叫了几声,他都没应,假装自己睡着了。
沈若看着想笑。
顾允在村子里很招人喜欢这件事大家都有目共睹,还有两个为他争风吃醋的姑娘小哥儿,村里人都习惯了。
现在沈子莺少了沈若这个竞争对手,可不是得主动出击了嘛。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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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男女主好像不太熟的亚子?
第11章
牛车晃荡着就到了镇上,热心的婶子拖着沈子莺就走,找书屋去。
为了保持自己在外人面前的形象,沈子莺还是跟着婶子走了,但是那一步三回头的样子,看着就是个依依不舍的痴情的人儿。
其他人下了车之后打了声招呼后也都各分东西,只沈若还站在原地,他脑海中对镇山的印象已经非常模糊,需要好好想想接下去应该往哪边走。
赶车的汉子叫沈汉三,饥荒年家里人都没熬过去,到如今他家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索性后来在镇上做过搬货的活计积攒了一点银钱,之后就买了头牛,套上车出来每日载客做点营生糊口。
“午后酉时(下午五点)之前回到这里,过了时间不等人。”沈若很少坐他的车,他提醒道。
“好,谢谢沈大哥。”沈若朝他道谢。
周围人都走干净了,沈若才辨别了一下方向快步往镇南的街道走去,那边有许多卖小玩意的铺子,曾经他爹带着他来过。
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这里有多大的变化。
沈大山家太穷了,很少到镇上来,一直在田地里刨食。但是殊不知,只有去到更广阔的地方,见了世面,才有机会可以赚到钱。
在这个时代,做商人是最赚钱的。而且遍地是机遇,沈若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
他今天拿上了柳杉昨天绣好的渐变鱼尾的小鲤鱼手帕和那个猫爪肉垫的手帕,打算去找个铺子寄卖一下。顺便还能给自己家即将要摆的摊子打打广告。
昨天夜里沈若就让大嫂裁了细长的布条在上面绣上了名字,他打算打造一个叫做“念宝”的绣品品牌。
因为原身不识字,所以沈若是用画的方式将“念宝”这两个字画成了花样字,将“念”字下的“心”画成爱心形状,将“宝”字上的一点画成了金元宝,又在文字两边画上云纹,更显得精致可爱。
柳杉一看就爱上了。
“念宝”是沈若给小云吞取得大名。他怀念以前的生活,但他一点儿也不想离开,就因为他有了这么一个宝贝。
这个“商标”沈若让柳杉特意留长了一些,古时候的手帕塞在怀里有时候一不小心就掉出去了,虽说成就了许多才子捡到手帕还给佳人的故事,但是那些都是话本子里面编的,要是真的丢了,被风一吹被人一踩,很难找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