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56)
李青莲似乎心情极差,“就想看看你还能演多少戏、出多少丑!”
有理。
免费的猴戏,换做她也爱看。明琇自讨没趣,不再说话,低头看路,默默尾随李青莲离开了泽火源头的地下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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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着去妖窟猎只大狐狸回来,结果妖窟早不是妖窟了。奇怪的是,原本大凶早该在晚上爬出来索要妖丹吃,可一连三天,明琇的右眼眼皮都没有跳过——谢天谢地!
是以,明琇也没有再去猎妖。
现在,她与李青莲有共同目标,可为同盟。为了方便共谋叛途,李青莲十有八九会收她为徒。虽说他修仙而明琇修鬼,所修不共融,难以成为真正的师徒,但有个身份掩人耳目,当然是再好不过啦。
明琇自我感觉良好,心里认定人家会收她为徒,就真的在考核中浑水摸鱼。
少杀几头妖,善哉善哉,别人追妖她逗蜥蜴,悠哉悠哉。
其脸皮之厚,令人发指!
三天后,拜师大典。
大匡城外接西域,往来通商繁多,每月月初开放集市的时候,满城便像是沸腾了一般,大街小巷都充斥着各种语言的叫卖声。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珍奇异兽、灵药仙丹、玄奇妙法,应有尽有。李氏一族本是当地豪富商贾,家财累积了百年,说是有金山银山,也不为过。从前这座边城里是很少能看到修士的,更多的则是商人、旅人、机械师……直到近几代,家族才逐渐意识到商贾身份低贱,终究不被灵界道统认可,便开始重视培养后子孙后代修仙。花重金聘请外来的仙师,积年累月,这才有了现在作为八大仙门之一的大匡城。
拜师大典一年一度,为期一天,也正是月初集市开张的日子。
在来的路上,明琇左顾右看,沿街尽是琳琅满目的各国工艺品、美食,实在教人心驰神往。她盼着拜师大典早些结束,赶在黄昏之前,正好还能赶上夜市。
大典在一个宽阔的广场举行。地上铺着当地特产的白玉,看起来古朴大气。明琇心里头感慨:“土豪啊土豪,这白玉地砖要是搁在穷一些的城池,准被人连夜撬光了。也就这里富商云集,土豪遍地,连个撬地砖的都没有。”
今日盛典,但凡出身仙门望族的修士,都穿上了礼服。陆子约端秀仪容,隽拔身形,穿着一身落照府的黑金礼服,平日里的青涩早已被厚重的礼服压了下去,俨然是一个成熟、英武的男子。
明琇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就连那娃娃脸、小个子、平常看起来就像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的沈爱,今日一席橙黄大袖襦裙,配以绣金锦缎披帛,额间缀以银杏叶状花钿,朱唇轻点,整个人都端庄起来,但凡不讲话,便是十足的名门淑女。
广场的中央,是一座莲花台,莲花台上立着一座天女散花玉雕像。
明琇与莲花台相隔不远,但由于莲花台在高出,而她在地上,不得不仰头向上看,好似隔得很远一般。她第一眼就看到李青莲在上面,刚想挥个手,理智告诉她别做这么尴尬的事。
李青莲平生爱穿白衣,且不喜繁琐装饰。从前,他随身佩剑,往往穿着利落袍衫,革带束腰,剑袖束腕,以木簪将头发尽数挽起。配上他那颀长身段,白衣磊落,人如剑气,目下无尘,拔剑似游侠,垂眸如隐士,又高傲不逊王孙,容止最是一等。
第27章 明敕星驰封宝剑
李青莲平生爱穿白衣,且不喜繁琐装饰。从前, 他随身佩剑, 往往穿着利落袍衫, 革带束腰,剑袖束腕,以木簪将头发尽数挽起。配上他那颀长身段,白衣磊落,人如剑气, 目下无尘,拔剑似游侠,垂眸如隐士,又高傲不逊王孙, 容止最是一等。
明琇第一次看到他穿着华服的模样, 忍不住暗暗赞叹了一番。
李家家服正装以桑白为底色, 衣领、袖口处以赤金色纱线绣有石窟壁画中的“飞天纹”。广袖曳地,华服里外足有四层, 最外一层为西域幻色蝉纱, 在阳光下如丝如虹,亦真亦幻。这身装束恢弘有之,飘逸有之, 即合这滚滚黄沙、丝路歌舞,又符合仙门冕服形制。衣装华丽雍容且在其次,穿衣之人更是引人注目。只见那妙音莲花台上站着三人,中间是城主李成壑, 神色一如既往得冷峻凌然,而他的左边站着李青莲,右边站着一异域美人。
李成壑与李青莲一号“鬼仙”,一号“谪仙”,已是人中龙凤、万人之英,但那女子的气势风采丝毫不逊两者,反倒更压过一头。她一看就是属于这里的美人,不是江南楼阁下的燕子,而是大漠风沙下自由的鹰,她的薄唇紧紧抿着,嘴角略微下垂,不是那种观之可亲的亲和美,而是冷冽、凌厉、教人不敢逼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