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35)
只听远远传来铜锣声,方才还热闹的街道顿时安静下来。人们纷纷避开主路,将路中央空了出来。
他们既害怕,又好奇,纷纷驻足,伸长脖子向道路的尽头张望,活像一群被掐着脖子的填鸭。
方才骗她说去找时光机的大婶狠狠一拉绳子,将呆愣住的明琇拖到一边,骂骂咧咧道:“连九阙的车队都不晓得避让,果然是个脑子不好的货色!”
明琇固然缺乏这里的知识,但她并不是个傻子,甚至于说,她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听到那婆姨的话后,心中忽然有了一个计谋。一个转弯后,宝马香车的队伍映入她的眸中,她的心中燃起希望——或许有摆脱人贩子的办法了。
几乎在刹那间,连日来的饥饿被这一瞬的勇气驱散,明琇在心中默数:十、九、八、七……
无论什么时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是大多数人明哲保身的方式。她以前看过的新闻说,街上有人贩子装作痛打小三的原配,一边打,一边强行拉女孩上车,女孩向周围的行人呼救一直没人搭理,无奈之下她只好抢过一路人男子的手机就往地上砸。砸坏了手机,男子的利益受到损害,自然不肯轻易放过女孩,便死死拉住女孩索赔,人贩子见状这才悻悻离开。女孩用一部手机的价钱赎回了自己的命。
眼下唯一自救的方式就是扰乱社会秩序,让比人贩子更难对付的人去对付人贩子。
零!
掐好时间点,明琇爆发出空前的力量,乘人贩子不备一把夺过绳子,冲向车队!
护卫队全体警戒!
明琇天真地想,像这种官方执法机构,碰到当街拦警车这种情况,应该只是把肇事者捉回去居留几天吧?
总比被人贩子抓走卖掉的好。
她还没接近马车,就被手持长剑的十余名壮汉团团围住。
这阵势,就是说当场把她的头给砍了也绝不意外。她生活的地区治安良好,连流氓斗殴都没见过,眼下看到众人对她刀剑相向,竟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一命呜呼。
死就死!明琇恨恨地想,左不过被这帮人杀了,也好过被人贩子卖掉生不如死。死后说不定还能回归现实生活。
在这种极端想法的左右下,比起保全自己,明琇更想让那些个人贩子去死。
管车里的人是达官显贵还是王孙贵胄,一不做二不休,明琇爬上马车,以一个并不雅观的姿势蹲在了车栏上,指着那几个人贩子吼道:“是他们!是这几个人贩子绑了我,逼我冲撞马车,他们好趁乱行刺!”
明琇虽不知马车里坐的是什么人,但瞧这排场浩大,便往最重的罪上面说。
话音刚落,人群一片哗然。几个人贩子被随从侍卫押到马车前、用大刀架着脖子。明琇也被刀架着脖子,和人贩并排跪着。人贩婆姨舔着老脸朝马车那边哭道:“大官人!别听这小蹄子瞎说,她脑子有毛病。就算是借老身一百个胆子,老身也不敢拦九阙大官人的车啊!”
马车里传来一个昆仑玉碎般清亮干脆的声音:“有理说理,哭个屁!”
话音刚落,金丝楠木车门就被里面的人暴力地一脚踹开。
明琇首先看到的是一只黑色的皮靴,皮面上用彩线生动地绣着两只凤凰。凤凰的眼睛是两颗明珠,阳光打在明珠上,正好将一道光反射到明琇眼里。
真·闪瞎。
明琇闭上眼,睁眼时,身前忽然间站了一个人。
那彩凤明珠靴的主人是一个胡服少年,着一身象牙白袍衫,袖口和衣缘有着黑金包边,腰佩蹀躞腰带,蹀躞扣上悬一葫芦一长剑。这番衣着打扮算得上是夺目招摇,却被他穿出一派萧疏淡远,高处不胜寒。
少年肌肤胜雪,黑发似漆,眸色浅褐,稍一抬眸就是十足得炯然;夹在诸多高大的随从中间,身量未免显得瘦小,脸上也还带着少年的骄纵,看上去最多十□□岁;这样的相貌其实很容易显得文弱、娇贵,不过应该没有人会将他与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或是养在宅子里的名门公子联系起来。
他周身的气势就好似宣布“天王老子来了”。
都是因为那双眼睛。
那是两坛烈酒,就算隔着老远,也能闻到烈酒的飘香。
明琇只听得耳边“嗡”得一声,喧嚣的街道突然变得安静——
少年跳下马车,锐利的眼神聚焦在那男性人贩身上。“你,把奴隶身契拿出来。”
那人贩子的手直打颤,回道:“有,有!不过放在家呢,没随身带着,仙郎若想看,小的这就回去给您取来。”
明琇道:“他根本没有!我是被拐来的,他们是拐卖良家妇女的人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