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172)
李青莲被她一吼,敛眸道:“是,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我总觉得自己最近很奇怪,总是莫名其妙丧失一段记忆,像是脑子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而且变得特别易怒、特别难以控制情绪……”
他说到一半就没有说下去,似乎对自己的感觉都不再确定。
明琇叹了口气,“我们先给你找大夫……”
“不去。这种山野小村能有什么好大夫。”
“这种时候,就没得挑啦!”明琇想,等熬过李成壑所说的七天之限,一定要给他找最好的大夫。
“反正不想去。”他嘟囔了一句,搀着明琇,一步一步踩着地上的水坑。
就像孩童那样,下雨了,不会想着雨水会不会弄脏衣服,也不打伞,就喜欢野在外头,一步一个水塘,溅起地上的泥水。
明琇:“你小时候一定是个小皮猴。”
李青莲:“那当然!小时候,我跟着父亲各地走生意,父亲没空管我,我就成天野在外面。连得村里有小孩的人家都不让小孩老跟我一道玩了,觉得我带坏了别的小孩。不过我父亲人开明,从来不揍我。只是他后来给我准备的衣服都变成了白色的,白衣容易脏,所以我一旦玩得狠了,衣服就惨不忍睹。”
他不常说起童年,但如今说起童年趣事,光是听着都觉得妙趣彭生,仿若那个笑起来天真灿烂的皮孩子蹦蹦跳跳地跑到了明琇眼前。明琇侧头看他,微微一笑,“你的父亲真聪明,换一身衣服就能制小皮猴啦。”
李青莲摇摇头,“也就制了大半年。后来我很快筑基、开光,学会了运气术,身手变得矫健起来,即便是穿着白衣上树掏鸟蛋,也不容易弄脏了。”
明琇又将话题转回了看大夫这件事上。
“明琇,先去客栈吧。”兴许是受了伤后他变得更随性。
“疼,受不了,我真的得喝点酒,不然得疼死。”
“先去看大夫!”明琇坚持道。
“我这一身血衣,一看就是亡命之徒的样子,哪个医馆敢收?也就只有经常有江湖客出入的酒馆客栈敢收我了。”李青莲亲了亲她,“我的乾坤袋里有上好伤药,一会儿我喝几口酒,就不疼了,到时候且先给自己处理一下伤口,指不定比这里的赤脚大夫管用!”
他为了那一口,真的是什么理由都能想出来。明琇拿他没办法,实也狠不下心对他说半个不字。
“好吧,都依你。”
就在这时,一枚锦囊从明琇怀中漏了出来,李青莲抽出一看,“这是什么?”
明琇吓得立刻抢回来,小心塞回衣襟中,“没什么!”
李青莲到底是十分聪敏,哪怕明琇什么也不说,他光是看了一眼也猜到了一二,“那是男子的荷包吧?上面绣着吉祥纹,应该是大匡的东西……阿壑给你的?”
“奇怪,从来没听说阿壑和哪个姑娘家亲近的,还送荷包……”然后就被自己的猜测震惊了,“难道他和你……?”
明琇脱口而出:“胡说!他要喜欢也是喜欢你!”
说完了又后悔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幸好,李青莲并没当真,只当这是一句玩笑。“你又说笑,阿壑不厌恶我,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明琇激动道:“李成壑怎么可能厌恶你!”
虽然她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以为是李成壑夺了属于李青莲的母爱和继承权,也是他毫不顾忌兄弟之情将李青莲赶出城。
“阿壑小时候真的跟我挺亲的,我跟了父亲,他就在边城陪母亲,但每次我回来,他往往整天整天地粘着我。”烟雨蒙蒙之中他回忆起了往昔无忧无虑的时光,“好像是在十五岁那年吧,我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他,他就开始疏远于我……”
明琇挑了挑眉:“小事?”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还说什么从那时起就“想通了”?
“信我。真的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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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吟留别】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
两人找到一家偏僻的客栈,也不顾掌柜战战兢兢的目光, 上来就点了几坛酒。李青莲抓起酒坛, 倒上一大碗酒, 大口饮尽。
朔风又起,白驹过隙,自李青莲辞亲远游之日算起,转眼间已十二年过去。他广杰天下英豪名士,与五湖四海的好友饮了无数场, 却是很久、很久没有与自家兄弟一起喝过酒了。明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却疏远多年,形同陌路,如此想来, 他口中的美酒也不甚合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