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122)

作者:圣城

李青莲不明所以。这不是废话嘛,他自然不会穿成这样出现在祭天大典上。

“重系!”他展开双臂,层层广袖倾泻而下。

举着金腰带的明琇踌躇许久。据说礼服的腰带也很讲究,非得按照一定的形制,而她连《礼记》都没读过,对这些礼节更是一窍不通。从前看贵族的衣服好看,却没想到腰带艺术也是这么一件磨人的事……明琇想起五年前她初来此界,总是嫌弃古代的衣服穿起来麻烦。身边并没有穿越必备的丫鬟,因而她自己穿衣一切从简,只求套上去、掉不下来就万事大吉。后来,她被关进了十恶不赦塔,整天和一群妖魔鬼怪为伍,能有块破布遮身就不错了,是以在里面呆了两年,她穿衣打扮的技能不仅毫无长进,反倒还退步了。再之后,她出来了,四处漂泊的两年里倒是有时间打扮自己,可一来穷,二来毁容,实也无法对穿着有任何讲究。

本来明琇主动为他更衣,就是为了显示出自己也是有贤惠的一面的,就算只是为了给自己挣个连,她说什么也得硬着头皮系好。好不容易系好,明琇擦了擦额间假想的冷汗,“喏,这不就系好啦!”

李青莲:“这是什么结?”

明琇:“蝴蝶结啊!”

李青莲实在看不下去了,干脆拆了重新绑,且禁止明琇添乱。

“李青莲,你是不是嫌我蠢了?”明琇自答道,“肯定嫌了!可不会打扮也不能怪我呀!你想啊以前我长这么丑,别人看一眼都觉得辣眼睛,谁还会关注我穿得好不好看?以后我慢慢练,我这么爱美的人,肯定学得很快。”

明琇说这句话的本意,其实是想听他反驳自己,然后好好鼓励一番。没想到,李青莲却顺着她说下去:“没错,是嫌你蠢。不过我就嫌你蠢。别人蠢死,我也不管。”

“那我也觉得你蠢!!”明琇一个不注意说话大声了一点,下巴又差点脱臼,她一边托着下巴,一边恨铁不成钢地瞪他。

这人能不傻吗?

他早就知道沈爱的体内有他的金丹,却还是没有狠下心利用沈爱。要知道,金丹离体害得他内息紊乱常年病患缠身,金丹喂狗的谎言更是他四年来挥之不去的噩梦,这是不可逆的伤害,彻底斩断了他的仙道坦途。

而沈爱,即便并非有意为之,毕竟也害了他一生。

李青莲并不知道明琇已经透析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他的性子骄傲要强,凡事都自己担着,为了避免起事失败牵连明琇,他连同这次准备在祭天大典那天集结叛军阻止封禅的计划都不曾告诉她。

明琇固然和正常少女一样喜欢长得好看的,喜欢性格温柔的,唯独一点特殊,她这样征服欲旺盛,最最容易喜欢的就是受伤的、暴露出脆弱的人。比如,若只有一颗糖,在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孩子和一个哭得特别伤心的孩子之间,她很大概率会把糖给后者。

李青莲明明这么喜欢她,为他受了这么多苦,却因为太在乎,一次次被她伤害,又偏偏在她面前做出无所谓的样子。到头来弄得明琇四年后只知道李青莲待她很仗义,却不知道只有三分是仗义,七分则是爱慕。

李青莲要是懂得示弱,早些把他的苦闷说出来,然后在明琇面前掉一滴钻石泪,依她这劣性,一准心疼得不得了,当即就死心塌地了。

但是李青莲一直都是强者,也从来都用强者的使命来约束自己。即便变成一个令仙门嗤笑的废人,在需要有人站出来保护别人的时候,他还是会站出来,一句“义不容辞”,他便什么责任都愿意揽到自己身上。跌倒了,他自己一声不吭爬起来,哪怕留了血也不需要别人来搀扶。所谓“一事能狂便少年”,刺在他血肉里的冰刀子都剐不掉他的傲骨、凉不下他的热血。他从前痴迷问道求仙,如今研究机械一样专心致志、无所悔恨。

明琇本来只是个从小到大都被夸听话的乖女孩,毫无出格的地方,她如今的狂妄是失望至极后的不在乎,骨子里则是玩世不恭的消极。而李青莲的狂妄一如既往,那是绝对的自信,自信除了死亡,这世上没有真正的绝路。

表象相似,本质却完全不同。

明琇不得不再次感叹:这个男人就是个大傻瓜!

他的薄唇会笑,会怒,会抿,就是不会耷拉下来。他的眸子犀利,孤傲,倔强,就是掉不出眼泪珠子。

他有着和息夫人一般的绝色眉眼,眸色偏浅,宛如装着河汉水,只要哭一下——哪怕只是流露出一点点脆弱,让她跳进湖里,给他打捞天上的星星,她也毫不犹豫。

可他为什么要毫无心机、不设目的地对她这么好……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洒脱到不强求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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