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大佬为搞笑女闺女争风吃醋/ 团宠娇气包:六个大佬争着当我爹(15)
“哎!好!小小姐您先等我一下,等我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收拾好,这就领你四下逛逛,熟悉熟悉一下家里!”
林芸说完就去收拾桌子上的餐具了。
凌渺渺一个人百无聊赖的先下了沙发去别的房间逛。
第21章 那个房间不要碰
凌雲的房子很大,大到真的就像是一个价值连城的城堡,房屋很多,明明人不多,房子却这么多,怪不得要雇这么多的佣人,光是这每件屋子打扫起来就足够费劲的。
一楼的所有房间门全是能从外面打开的。
只有一间,是反锁着的,凌渺渺用力的拧了几下都没有拧开。
“那个房间不要碰!!”
一道惊叫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活像是见了鬼。
吓了凌渺渺一大跳,她还没来得及转头呢,就见一个长相漂亮甜美的女人着急忙慌的朝着她跑过来,一把就将她抱在怀里给抱走了。
凌渺渺:“...”
这要不是人在凌家,凌渺渺绝对会怀疑眼前的这个女人是人贩子。
小蓝一口气将凌渺渺抱到二楼的楼梯口,也不知道咋回事,明明眼前的小姑娘不胖,她抱着她的时候,却感到老吃力了,沉甸甸的,根本就不像是她现在的体重。
将她放下来后,小蓝就开始蹲在她的面前,笑眯眯的将她从上到下全打量了一个遍。
不像是他们说的那样,长得很漂亮让人一眼惊艳的那种。
是属于耐看型的,越看越好看,看久了之后,还很喜欢。
不得不说,林芸给凌渺渺穿的这件蓝色裙子,还有给她辫的那些小辫子,都很适合她。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小公主。
“小小姐,我叫小蓝,以后你可以叫我小蓝姐姐。”
主仆之间,得有主仆的差别。
虽然现在是法治社会,人人平等,但小蓝到底是凌家的佣人。
凌渺渺就不一样了,她是她们老板的女儿,未来就是这凌家的半个小主子。
要不是听到凌渺渺甜甜的叫林芸「阿姨奶奶」,小蓝吃醋,也想听,她绝对不会提出这个要求的。
小蓝在原著里提到过,对凌家忠心耿耿,年纪二十。
性情大大咧咧,直来直去,凌家的人都很喜欢她。
就连凌家的长辈,在叶月去世的那段时间,也有心想让小蓝做他们的儿媳妇,可惜——
如果说世上的女人都对凌雲感冒。
就小蓝不——
这女人,世界里除了吃就是玩,没心没肺的很,像什么男女之间的感情啊,勾心斗角啊,飞上枝头变凤凰啊,压根就不是她的菜!
她是一个唯一对凌雲没有想法的女人。
当初追这本小说的时候,凌渺渺就挺喜欢她,没有想到见了真人后,更加喜欢了。
二人性情很搭。
她当场就十分豪迈的喊了声:“小蓝姐姐。”
哥俩好的在那勾肩搭背:“小蓝姐姐,那个房间里装的都是什么啊?你为什么不让我碰啊?”
其实里面装的是什么,凌渺渺知道,啥也没有,就是凌雲的白月光曾经住过的房间。
他晚上或者白天回来的时候都是住在那个房间里,走的时候就会把门反锁,也不许人进去打扰,房里面的一切,也全部都是只能经过她的手。
但凌渺渺得装作不知道啊,要是啥都知道,还咋培养感情啊。
害——
第22章 叶媚
叶月的名字,是凌家所有人的忌讳。
叶月小心的看了一眼四周,又一把将凌渺渺抱起,抱着她去了别的房间,关上门:“小小姐,我和你说哦,叶月叶小姐是叶少的亲妹妹,从小和凌总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在凌总心里的地位很重。”
“是不可被替代的存在!只是可惜,叶小姐红颜薄命,三年前,生了一场重病,凌总为她寻遍了整个世界的名医,各个优秀先进的医院都去过了,最后还是没有保住叶小姐的命。”
叶月在书中不算主要人物,就是一个炮灰。因为还没出场就死的角色,统一炮灰称不上。所以,原著里有关她的描写就是轻描淡写的概括。
“总之啊,家里的所有房间,小小姐你都可以去。唯独楼下的第九个房间,您可千万不要再去了,也不要伸手摸上面的门把扶手,有关叶小姐的一切,只要是与她生前有关,沾有她气息的,凌总都不允许任何人触碰亵渎的!”
凌雲是一个痴情的种子,痴情到疯魔的状态,凌渺渺清楚。
点头:“谢谢小蓝姐姐,我知道了。”
眼前的小姑娘,小蓝是越看越喜欢,主要是在凌家待了这么多年,她很少能看到小孩子。
从她看到凌渺渺的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眼前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