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茉莉/谈恋爱不如学英语(7)
我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被男生要电话号码,估计表现得特别傻,他拿到电话后轻笑了一声,便背着包酷酷地离开了。
等他走了之后,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虽然我给了他电话,但他并没有给我他的电话,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在应付完我之后扔掉我的号码,将我抛之脑后。
……不愧是哈佛的学生,连拒绝人都这么有一套。
我本以为这就是一场无疾而终的偶遇,结果没过几天,电话竟然真的响了。
只不过他的语速依旧飞快,隔着电话我就更加听不清了,只知道他约我到哈佛边上的咖啡厅见面,就是陆黎约我的那家。
那个时候的我对于美国的交往文化了解得非常匮乏,并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就代表了一个有意向的约会,还以为对方只是单纯和我交个朋友。
这可正中我的下怀。
我的英语成绩其实还行,毕竟出国要考托福雅思的,但真的和当地人交流的时候,我总是说得不地道,久而久之就越来越不敢说。
所以在他面前自我介绍的时候,我非常珍惜这个练英语的好机会,心里紧张,说得一板一眼,就好像是小学英语课文里的内容。
“你好,我叫容熠,r-o-n-g-y-i,我来自中国上海,19岁,就读于NEU,你可以叫我Fanny,f-a-n-n-y,很高兴认识你。”
我很清楚得记得诺亚那时穿着一件深色的GAP卫衣,一头金棕色的柔软微长卷发,看上去明明是那种很乖的大男孩,但却桀骜地靠在椅背上审视我。
指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地敲击桌面,对我的话先是皱起眉头,然后又是意味不明地哼笑了一声。
其实他笑起来挺好看的,只是诺亚·沃尔维兹笑的时候仅勾起一边的唇角,碧绿的深邃双眸中却并非充斥着纯粹的善意,又像是在自嘲,“你是在开玩笑吗?”
我不明白,却还是依旧友好地对他笑,“什么?”
“这是一场约-会,不是什么小学英语课。”他叹了一口气,无奈地看向窗外,“还有,我很惊讶你竟然到现在都没有因此遇到什么困扰,但你的英文名太愚蠢,建议你查一下字典。”
“……”
那个时候的我其实非常不喜欢诺亚的高高在上,我气炸了,而且我该死的一点儿都没看出来这竟然是一场约会。
但……谁叫我很想学一口地道的英语呢?
对了,还想再练一练听力。
因为开学之后我才发现,语言关真的要把我逼疯了。
我真的很努力地在听教授上课,但我学的是商科,每几句话里总会错过一到两个词,可偏偏就是那几个词,导致我一头雾水,完全跟不上进度。
不仅如此,我一点儿都融入不了周围人的氛围,每当我想求助当地同学,他们的话题总会在我到来时戛然而止,憋着笑,神色怪异地相互对视。
所以我当即下定了决心,我好不容易认识了一个美国男孩,就算他再怎么讨厌,我都不会放过和他学英语的机会。
从小到大我最擅长的就是讨人喜欢,容秀娴是有钱人家出身,长得本就是那种大家闺秀的模样,年轻的时候贪图男人的皮囊,招了个好看的入赘女婿,我算是继承了父母的优点。
所以臭不要脸地说一句,在中国人的审美里,我应该还是挺好看的。
即便是一直不待见我妈的爷爷奶奶见了我也多少会露出点笑模样。
不过欧美对于亚洲人的审美比较迷,我不确定在他们眼里自己长得怎么样。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朝他眨了眨我的眼睛,凑近并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朝他大大咧咧地笑,“那你能帮我取一个英文名吗?”
诺亚再度转过头静静地看向我,脸上那种酷酷的表情似乎稍稍有点松动,朝着我挑起眉毛,“就叫RongYi,不用担心他们说不来。”
他的音发得出乎意料的标准,绝大多数美国人在说她的名字时嘴里都像是含了个拳头一样含糊,但对于诺亚……我实在是挑不出一点错来。
后来,我回到宿舍的时候真的查了一下字典,看着Fanny的释义①的时候脸涨得通红,这才终于明白为什么其他同学在看到我的时候都人忍不住憋笑。
之后我就听从诺亚的建议就用自己的姓名,偶尔需要的时候才会翻出这个名字,将后缀y改为ie,发音相同,这样就不用向其他人解释这桩糗事了。
……
如果说NoFa的NO取自Noah的前两个字母,那么FA呢?
会是因为我吗?
我心下顿时有些惶恐和惊讶,想到分手的时候他气成那副样子,失去了以往最骄傲的理智,好像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