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0年代做文豪(6)
想起秦松以往干活的模样,初雪确实挺不放心的,也就不回去了,放下背篓就去了麦拢另一侧一边拔一边看秦松手底下干出的活。
可跟着一起干了会儿初雪发现今天秦松拔得格外干净,根本就没她发挥作用的余地。
“三哥,你拔得挺干净的,要不然我还是去旁边吧。”
初雪知道,秦松一向面皮子薄,谈对象的时候还没那么多顾虑,结婚后反而很不喜欢在外面表现得和她太亲近。
初雪提着背篓起身要离开,却被秦松勾住了背篓垂下来的另一条带子。
长得眉清目朗的年轻男人就蹲在地上,仰着脸冲她眉眼温和彬彬一笑:“就这样干活挺无聊的,要不然你陪我说说话,分散注意力我就不感觉累了。”
初雪形容不出来这一刻的感受,只觉得对方笑得太好看,比她曾无数次见过的从山峦尽头冉冉升起的太阳还耀眼。
以至于晃得她心神摇曳,脑子跟奶奶熬来糊鞋底的浆糊一样粘稠,晕晕乎乎间就又蹲了回去。
直到不小心和秦松抓到一簇草,彼此手指触碰,初雪才背脊一绷回过神来,抬眸怯怯地看过去。秦松也是愣了一下。
因为早在情愫萌动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对伴侣不正常的心理期许,又在之后漫长的观察期确定自己不正常的心理期许不会得到满足,此后秦松就已经做好了一辈子单身的心理准备。
别人只当他是文人毛病,是坚定的独身主义者。
其实不过是因为秦松在用道德和法律约束自己,让他不去祸害无辜的人。
对上初雪含着几分羞怯看过来的目光,以及对方无法克制的染上霞红的耳廓和面颊,秦松皱了皱眉,而后若无其事地挪开了手,仿佛突发奇想:“不如我们来比赛吧,我们一人半拢,看谁拔到前面去。”
这提议实在是幼稚。
秦松说完,也不管初雪答应没有,干劲十足地埋头加快了速度。
还没酝酿出来的暧昧氛围瞬间因为其中一人的抽身而烟消云散。
初雪也不过才十八,以前也没有过其他感情经历,多的也不懂,只单纯觉得秦松这样的表现有些幼稚可爱。
不过这样的秦松,总比结婚后这段时间有些奇奇怪怪的秦松更让初雪放松些,呼吸进肺里的空气都仿佛更清新自然了。
不再如之前那样紧绷凝滞。
初雪没敢跟任何人说,其实她这一个来月每天都不想回家,不想回那间小屋子里和她的新婚丈夫独处。
她觉得自己居然滋生出这种想法实在很不应该,就跟小时候见过的那种在外面有了其他人,于是就不耐烦回家的坏男人。
感受着心底那份因为秦松的幼稚而涌起的愉悦,初雪在原地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压在心头的那块石头暂且搬开了。
看,她并不是结了婚得到人以后就不珍惜,对婚姻不忠诚的那种坏人!
第4章 选报写稿
这会儿还没到夏天,中午没有安排避暑午睡的时间,休息时间很短。
初雪的母亲张淑芬舍不得女儿受罪,中午饭一向是自己回家给女儿女婿一并煮了。往常女婿不上工,张淑芬虽然在家免不了嘴上抱怨,却也会安排人给他送去家里,初雪这份则提到山上来。
一个大队说小不小,说大也不算大,平时没有啥新鲜事,知青们这群“外来人”的一举一动就格外让村里人瞩目了。
秦松虽然已经结婚,算是半个本地人,到底还是因为与村里汉子全然不同的言行举止,很是受人关注。
所以秦松这头还没到山上呢,那头张淑芬就已经知道今儿个她那个懒得烧虱子吃的毛脚女婿破天荒地上工了。
虽说赚的还是小姑娘大媳妇的六公分。
到了地方把饭往土埂上一放,张淑芬张罗着叫女儿女婿过来吃饭,等看见两人一前一后从同一条麦拢边儿走过来,更是跟看西洋眼镜似的瞅秦松。
女儿女婿结婚后在外面不怎么亲近,这事儿在十几二十年后觉得奇怪,可放到这会儿反而挺常见的。
不少年轻人处对象的时候走在同一条马路上,那都得一个走左边一个靠右边,生怕被人瞧见挨得太近要遭笑话。
所以之前张淑芬不觉得奇怪,现在女儿女婿突然走得这么近,连干活都要一处干,就觉得挺稀奇的。
不过女儿女婿感情好,那当然是张淑芬乐意见到的,因此等秦松走过来,就得了他丈母娘一个难得的笑脸,“干了一上午,饿了吧?赶紧来吃,吃完了再去边上树下打个盹儿,我把草席都带上来了。”
正所谓春困秋乏,这暖洋洋的太阳天里,中午能晒着太阳打个盹,简直不要太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