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基建](740)
而百丽儿毫不讳言自己曾经做过站街女的过去,她也没有比她那几个曾经是神弃者的佣兵朋友们更特殊,她们现在还同租一处房子,只不过工作不同罢了。
至于海因里希,依照他在边陲镇的战斗水准,已经可以成为有封地的骑士了,就像约翰和丹尼尔一样。可是他现在还做着陆希的贴身男仆,以及在各种事情上的助手。
长云领跟其它地方是不一样的。冯特伯爵再次清楚地认识到自己领地的变化。比如说吧,民兵队伍里那个叫黑皮的猎人,尽管他没有觉醒,还少了一只脚,却能得到仅次于丹尼尔的尊敬,因为他能用燧发枪做到一些骑士都无法做到的事。
这种事情,在别的领地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一个残废的平民猎人,与一位高级骑士相比较?脾气暴戾的骑士可能因此就要杀人的!
但是在长云领,它就是发生了,甚至一些因为没有射击天赋而摸不到燧发枪的骑士,还挺羡慕黑皮的呢。
种种不合常理的事情都发生了,冯特伯爵虽然只是看着,但也不由自主地有了一些改变,比如说现在他没有第一时间抽出剑来砍一个魔鬼,反而觉得自己这么斥责他仿佛有点没有必要,因为他毕竟也没做什么,而且还特意避开了人多的地方。
算了,毕竟这不是个普通的男仆,而是已经有成为骑士的资格了。训斥一个男仆没什么,但对骑士理应有更多的尊重。
冯特伯爵这么安慰着自己,把后面的话吞了回去。然后他就看见自己的女儿脸上明显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顿时心里又不对劲起来——这是什么表情,她在担心一个男仆,一个魔鬼嘛?
且慢,说起来也是一位骑士,而且可能等级跟丹尼尔一样,还比丹尼尔更英俊!
虽然冯特伯爵不懂种花家的语言,但他的心情此刻用“卧槽”来形容是绝对的贴切,甚至连光明大陆的通用语里都没有这么精准的能描述他此刻心情的词汇了。
一个男仆!虽然骑士是不太论出身的,但这家伙现在还是个魔鬼啊!
这绝对不行!身为女伯爵,能掌握自己的领地,那么可以选择一个身份较低的丈夫,而无须太过考虑门第,但也绝不能是一个出身男仆的骑士,更不能是个魔鬼——这甚至都不能公开地带出去让他显示力量啊!
冯特伯爵险些现在就要拿出打鸳鸯的大棒子来,但陆希此时已经拿起了那枚三棱镜,然后对着窗外投进来的阳光转动了一下。
三棱镜早就做出来了。玻璃工坊成立之初,陆希就要求他们做一些特殊的东西,其中包括各种型号的透镜,当然也有三棱镜。只不过后来她自己把三棱镜的事给忘记了——实在太忙。
工坊里的人也曾猜测过这是个什么东西,毕竟凸透镜和凹透镜还都能找出点用处来,但这个三棱的家伙就叫人实在琢磨不透了,它既不能放大什么东西,甚至也无法成像,用料还比其它的透镜多,难道是一枚特殊的压纸物或垂坠之类的东西吗?
不过假如工人们现在在这里,就能知道三棱镜的作用了——随着陆希手腕的转动,在合适的角度,一束彩虹被她释放了出来。
这实在是太过明显的结果了,甚至不需要陆希再多加解释。玻璃这东西在座的人都早就研究过了,它不含有任何魔力或神力,所以这道彩虹绝不是玻璃制造出来的,它只能来自于阳光。
白色的,圣洁的,被教会称为最纯净和神圣的阳光,竟然是由各种颜色的光混合起来的……
尽管冯特伯爵对教会早就没了敬畏,甚至对光明神也没那么——但此时此刻,他还是感觉自己受到了震撼!
毕竟,那是光啊。那是沐浴了万物,却不可捉摸的光啊。甚至就连能够获得最顶级的光明系能力的神官或骑士们,也都无法真正了解的光啊。
他们会说感受到了神圣或温暖,甚至有人在觉醒之初就得到了飞翔的能力,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能说出光究竟是什么,更无法像陆希这样,随手就将其分解成了一道彩虹。
有那么一瞬间冯特伯爵都要怀疑自己这个女儿才是真正的神明了……
“为什么会分散——”倒是伯顿管家颤巍巍地先问出了这句话。教会一直宣称彩虹是光明神的神座之底座,能够在雨后看到清晰完整彩虹的人是有福气的,这标志着他们的灵魂被神认可,将来能够升上光明之山。
但是现在看起来,彩虹怎么好像——那么廉价的样子?就,真的让人感情复杂啊……
“之前我们讲过波。”陆希环视四周,每个人都在点头,包括伯顿管家,可见学习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连老管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