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基建](349)

作者:朱砂

陆希吁了口气,收起了手里的□□。其实这行动里她最怕的就是把灰羽给炸到,还好丹尼尔计算得完全正确,而灰羽也做到了完美,尤其是最后那一段几乎拖出残影的直线狂奔,以及一气呵成的扑倒,再加上中级骑士的身体素质,使得计划完美达成。

就是,第二头变异地行龙的反应有点奇怪。

魔兽之间相互吞噬也是常有的,毕竟弱肉强食在哪里都是自然规则。但这种吞噬主要是还是为了吃肉果腹,像这头变异地行龙一样,第一口就照着脑袋下嘴,明显奔着魔晶去的,则很少见。

吃肉是为了果腹,那么吃魔晶是为了吸收魔晶里的力量吗?

陆希正琢磨着,旁边的金妮忽然扑过来,双手紧紧抓住她的双肩,满脸都是狂热:“那个,那个就是□□威力吗?它是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不过是一些能燃烧的粉末而已!”

“那叫爆炸,不叫燃烧。”陆希试图把狂热分子的手掰开,未果,“本质上,爆炸是在极短时间和一定空间内的燃烧,在短时间内它积聚了大量的热,令气体迅速膨胀,就导致了爆炸。”

“气体迅速膨胀?”金妮两眼迷蒙,喃喃地说,“竟然是气体?气体——是风的力量吗?”

“先是火的力量,之后才是风的力量。”陆希龇牙咧嘴地想把她的手扒下来,“你哪来这么大手劲啊!想把我骨头捏碎吗?”

然而已经好像走火入魔的人死不放手:“所以才叫做火药,是让火增加威力的药粉是吗?那,如果有足够的这种火药,岂不是连山都能炸塌?”

陆希感觉前公爵小姐的十根手指头都要掐进她的肉里了,不得不抛出点让她清醒的消息:“理论上来说是这样,但实际上□□使用也是有限的,还有比它更具威力的东西。”

“什么?”金妮倒抽了一口冷气,“还有更强的——爆炸?”

“你要是把我掐死了就没有了。”陆希好容易把狂热分子扒开,抽着冷气活动自己的双肩,“我看你就是要掐死我……”

“没有没有。”金妮一秒变脸,笑得像朵玫瑰花一样,凑上来替陆希按摩疼痛的肩膀,“还有什么比这更厉害的火药?”

“那可多着了。”陆希实在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狗腿,“你安生一点,先把眼前这事解决了,以后上课慢慢会讲到。不过我得先提醒你一声——再厉害的火药,对你觉醒估计也没什么用处的……”

就觉醒异能这事,陆希觉得首先还是看天赋的,你基因里有魔法或者神术因子,那后天才可能通过学习或者信仰什么的获得突破,觉醒成为异能者;那假如没有,就别想了,怎么着也不行的。

说真的,陆希感觉金妮对于觉醒这事儿有点执念,都快成心魔了,就连汉克那种把自己觉醒到不会走路的程度,她都羡慕得要死要活,这要是对火药寄予厚望然后没成功——可别把人给刺激疯了。

谁知道金妮一摆手:“什么觉醒不觉醒的,我只要会做这种东西,还需要觉醒吗?”

陆希瞠目结舌。好家伙,我就一句好家伙,这位真是刺激大了,这360度大转变啊。

算,算了,以后需要各种火药的地方确实很多,如果有一位化学家自然再方便不过,毕竟陆希自己——再说一遍,她是个医生啊!现在都在不务正业,整天做些啥哟。

这会儿,外面的骑士们已经把两头地行龙都拖回来了。

别说,地行龙看着凶,其实肉正经还挺好吃,就是腥味重一些,另外肉质太紧实了,宛如牛肉干,得费点牙口。其中地行龙颈龙和腹肉更为柔软和鲜美,都是能上贵族们的宴席的高级菜品呢。

两头地行龙,尽管失去了一条很有肉的大腿,那去皮去骨去内脏也得有上吨的净肉呢,简直够整个长云领的人分一分。比起今天的收获,之前那大批的魔兽都有点失色了。

当然,更值钱的还是两头地行龙的魔晶。

不过,当两块魔晶摆在面前的时候,陆希略有些疑惑:“怎么看起来这变异的还不如不变异的?”

那头普通地行龙头颅内剖出来的魔晶有网球大小,颜色虽然是不怎么起眼的棕灰,但却极其明澈,看内部几乎没有杂质,对着光一照宛如上好的水晶。

而变异地行龙的魔晶更大一圈,颜色也是更好看的金棕色,可是内部却有无数黑色的细纹,仿佛蛛网一般,立马就给人一种身价大跌的感觉——这么多杂质,只有低级的魔兽才会这样呢。

难道这变异,还变得更不值钱了?这可不符合魔兽异变的规律呢,明明从能力上来看,变异地行龙才是更厉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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